「文化連雲港」史上最嚴!連雲港交警專項整治行人闖紅燈,違者不光罰款、曝光,還將抄告單位
3月21日上午,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連雲港交警決定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行人、非機動車和摩托車闖紅燈違法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提升行人、非機動車和摩托車交通守法率,
今天上午,記者在市區朝陽路與通灌路交叉路口看到,市交警支隊海州二大隊的民警們正在該路口重點查處行人、非動車和摩托車闖紅燈違法行為,騎行非機動車在專用車道逆行的人員也被現場處罰。
市交警支隊海州二大隊執勤二中隊中隊長魏超說:“我們最近對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行人四類交通參與者的闖紅燈行為進行嚴格的查處。
魏超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能夠文明出行,為自身同時也為他人安全考慮,千萬不要闖紅燈。據介紹,有部分交通參與者在經過無交警指揮的路口時,就抱著僥倖心理闖紅燈,針對這一現象,市交警部門將通過指揮中心即時監控路面,一旦發現將立即取證,
記者瞭解到,本次市交警部門開啟最嚴模式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的行人、非機動車和摩托車闖紅燈違法專項整治行動,
對查獲的行人不按信號燈通行的,依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處以二十元罰款;
對查獲的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按信號燈通行的,依據《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處以五十元罰款;
對拒絕接受罰款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可以依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扣留其非機動車。
對駕駛摩托車闖紅燈的,一律依據《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處以二百元罰款、記6分,無證駕駛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從嚴打擊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人一律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中學校師生及現役軍人除依法教育處罰外,一律抄告其所在單位。
三、加強靜態摩托車查處,對停放在路內停車場、農貿市場等摩托車,將通過警務通嚴格審查車輛的登記資訊、違法記錄、年檢情況、保險狀態等,符合扣留條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扣留車輛。
一律依法處罰。對查獲的行人不按信號燈通行的,依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處以二十元罰款;
對查獲的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按信號燈通行的,依據《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處以五十元罰款;
對拒絕接受罰款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可以依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扣留其非機動車。
對駕駛摩托車闖紅燈的,一律依據《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處以二百元罰款、記6分,無證駕駛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從嚴打擊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人一律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中學校師生及現役軍人除依法教育處罰外,一律抄告其所在單位。
三、加強靜態摩托車查處,對停放在路內停車場、農貿市場等摩托車,將通過警務通嚴格審查車輛的登記資訊、違法記錄、年檢情況、保險狀態等,符合扣留條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扣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