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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17年全省公務員面試8月6日開始(附有關事項)

各位考生:

首先對各位能順利通過筆試以及資格複審,

進入面試表示祝賀。為使各位考生能順利參加此次面試,現將昭通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除外)的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面試時間

2017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請所有面試考生必須在本人面試的當天上午7:40或者下午14:00準時到達面試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實驗中學文淵一號樓二樓),在候考室外劃定的安檢等候區域統一集中排隊等候安檢,經安檢後進入候考室。

考生必須持身份證原件(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審核部門簽字確認的准考證原件以及現場確認書原件方能進入面試區域以及候考室。

考生請于2017年8月5日18:00以後登陸昭通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t.gov.cn/)或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thrss.gov.cn/)查詢面試排程。

二、面試地點

昭通市實驗中學(昭通市昭陽區環湖北路51號,望海公園北側)。

三、面試方法及考官管理

1.面試方法。本次面試在對具體崗位進行崗位分析的基礎上,

採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考官調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官,均從昭通市已取得考官資格的人員中抽調,並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官進行提前封閉,集中培訓。

3.考官構成。每考場面試考官由主考官和一般考官組成,主考官由具有三級以上公務員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擔任,一般考官由具有初級以上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擔任。上午和下午每一時段面試前,

在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由考官管理資料系統隨機生成三組各考場的面試考官構成,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抽籤決定其中一組作為最終的考官抽籤資料。

4.考官回避。考官堅持回避原則,一是利害關係的回避,即:考官與考生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應當回避;二是考官有應當回避情形的,本人應當申請回避,

其他人員可以提供考官需要回避的情況。考生在進入考場後如果發現在場的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和記時計分員提出回避申請,該考官符合回避條件必須回避。

5.考官監督。面試考官掛牌上崗,在考官封閉和考官抽籤過程等各個環節,均由紀檢監察部門人員進行全程監督。

四、面試考場安排

面試現場分為候考室、面試室和考後休息室。考生經安檢後集中在候考室。

按抽籤的先後順序由引導傳喚員引導進入面試室面試,面試結束後到考後休息室休息,每一時段面試結束後方能離開面試考點,面試期間,設專人負責管理各區的考生,杜絕各區的考生之間、考生與考官之間、考生與外界之間的聯繫。

五、面試命題

1.命題原則:根據面試通用測評要素,根據崗位需求,設定各要素權重,做到“因崗擇人”。

2.成立命題小組,組織命題人員入闈命題;命題小組在深入分析招錄崗位性質的基礎上,命制面試試題。

3.面試題本製作完畢後按絕密件進行封存保管,每一時段面試開始前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臨時抽籤決定面試題本,各考場面試開始時當場驗封、啟封。

4.啟封題本前由記時計分員將題本交由本考場面試考官查驗密封情況,查驗密封完整後,本考場所有考官在《面試題本密封情況查驗單》上簽字證明。

5.面試題本使用完畢後立即收回銷毀。

六、面試工作流程

1.考生考場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每組考生所對應的面試考場。每一時段面試前,所有面試考生必須在本人面試的當天上午7:40或者下午14:00準時到達面試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考生在候考室外劃定的安檢等候區域統一集中排隊等候安檢,經安檢後進入候考室。在候考室工作人員的組織下按組共同商議分別推選1人作為本組的考生代表。30個面試小組的考生代表在考生代表抽籤室統一集中,在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由考生考場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三組各組考生所對應的面試考場資料構成,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抽籤決定其中一組作為最終的考生面試考場資料,並簽字確認。考生代表對抽籤結果進行確認登記,並領取本組所對應的考場座簽後返回各自的候考室等待再次抽籤。

2.每組各崗位考生代表抽籤確定各崗位在本組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和各崗位考生分崗位抽籤確定本人在本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首先,每組各崗位分別推選一名考生代表,各崗位考生代表在候考室工作人員組織下抽籤確定本崗位在本組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其次,各崗位考生在候考室工作人員組織下按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分崗位抽籤確定其本人在本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候考室工作人員將考生抽籤編號與考生姓名、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崗位代碼對應進行記錄,抽籤結果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3.考官考場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考官面試考場。所有封閉考官每一時段面試開始前30分鐘在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由考官考場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三組各考場的面試考官構成,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抽籤決定其中一組作為最終的考官考場抽籤資料,並簽字確認。

4.工作人員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各類工作人員崗位。候考室工作人員、引導傳喚員、記時計分員、助理計分員、考後休息室工作人員在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由工作人員抽籤資料系統按類別隨機生成三組五類工作人員所在崗位構成資料,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按類別分別抽籤決定其中一組作為最終的工作人員所在崗位構成資料,並簽字確認。五類工作人員按照生成的資料確定各自所在的工作崗位。

5.面試開始。各考場考官在本考場記時計分員引導下進入面試考場並做面試前的準備,待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後,考務辦公室下達開始面試的指令,引導傳喚員根據各崗位的考生抽籤順序將本考場考生依次、逐個引導進入考場進行面試。

6.計分匯總統計。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後,面試考官根據結構化面試評分要求打出各要素得分,記時計分員收集所有考官記錄每位元考生各面試要素得分的量化評分表,將每位考生的要素得分對應錄入面試計分系統進行計算。考生面試總成績由記時計分員按體操計分法評分,去掉每個要素最高分和最低分後平均加權計算該面試要素得分,按相同方法計算其它面試要素得分,各面試要素得分相加保留兩位小數,從第三位起四捨五入後便為考生的面試總成績。

7.面試總成績公佈。每一考場所有考生面試完畢後統一宣佈該考場考生的面試總成績。按照程式規定,所有考生的面試總成績須再次進行複查和核算,核算完畢後,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覆核後的考生最終面試總成績及綜合成績統一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thrss.gov.cn/)上公佈,考生面試總成績以覆核後公示的為准,如考生對面試總成績有疑問,可到昭通市公務員局提交書面查詢的申請,昭通市公務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查詢的成績再次進行複查和核算。

8.面試監督。整個面試過程邀請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到場監督和巡視。

七、注意事項

1.所有面試考生務必于2017年8月5日到達昭通市昭陽區,每一時段面試前,所有面試考生必須在本人面試的當天上午7:40或者下午14:00準時到達面試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考生在候考室外劃定的安檢等候區域統一集中排隊等候安檢,經安檢後進入候考室。

本考場第一名考生開始面試後仍未到候考室報到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2.面試考生進入候考室前必須將與面試有關的輔導資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應處於關閉狀態)放到指定的地點統一保管,然後主動接受安檢。凡不主動接受安檢或通過安檢後仍隨身攜帶面試有關的輔導資料、通信工具以及其他不能隨身攜帶物品的,一經發現一律按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並報省公務員局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3.面試考生不得穿制服(公安類崗位的面試人員也不例外)或穿戴有特別標誌的服裝。

4.面試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後休息室應遵守秩序,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按照指定的候考室和組數候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進入其他候考室,不得與其他組的考生混坐,不得大聲喧嘩。

5.面試考生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對無理取鬧、辱駡、威脅工作人員者,一律取消考錄資格。

6.面試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只准報本人抽籤編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資訊,對違反本條紀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7.請所有面試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候考室管理規定》、《面試考生紀律要求》和《考生安檢須知》。

8.面試過程中,原則上要求講普通話,考生對考官提出的問題可做記錄;沒聽清的提問,可要求考官再重複一遍。

9.考生面試結束後,不准帶走考場內的草稿紙以及與面試有關的任何資料。

10.請考生在整個面試過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場所的環境衛生,考生在面試考場、候考室以及考後休息室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11.面試考生可于2017年8月5日下午17:00後到昭通市實驗中學熟悉面試的相關場所,考生熟悉場地時只能在警戒線週邊查看相關場地位置,不能進入候考室、面試室和考後休息室等場地。

12.昭通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除外)面試共設有10個候考室,每一組面試考生都對應相應的候考室,每一候考室同時封閉三組面試考生,具體安排為:

面試組數為第1組、第2組、第3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一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4組、第5組、第6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二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7組、第8組、第9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三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10組、第11組、第12組的面試考生在第四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13組、第14組、第15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五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16組、第17組、第18組的面試考生在第六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19組、第20組、第21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七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22組、第23組、第24組的面試考生在第八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25組、第26組、第27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九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28組、第29組、第30組的面試考生在第十候考室候考。

請考生在進入候考室之前務必仔細閱讀面試日程表和該條表述,認准本人所在的面試組數以及該組所對應的候考室,準確、準時在本人所在的候考室候考。由於每一候考室同時封閉三組候考考生,考生進入候考室請在本組固定的候考區域候考(每組考生候考區域有座簽標注),不得與其他組候考考生混坐。

13.由於考後休息室(實驗中學二樓報告廳)同時封閉三十個考場的考後考生,考後考生進入考後休息室後請在本考場固定的考後休息區域休息(每考場考生考後休息區域有座簽標注),不得與其他考場的考後考生混坐。

14.候考考生和考後考生如需上廁所,請與本考場的候考室工作人員或考後休息室工作人員報告並允許後,由候考室或考後休息室公安保衛人員引導到廁所。

八、有關紀律

1.考官、工作人員、面試考生在面試過程中嚴禁吸煙。

2.凡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條要求,需要回避的考官,必須在面試開始前主動申請回避。不按要求申請回避的考官將取消其考官資格,報用人單位給予相應處理。

3.違反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錄用資格,遇有作弊情形者,上報省公務員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有工作單位的建議其用人單位予以開除處分。

4.對違反考場紀律的考官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官資格或工作人員資格的處分,或報用人單位給予相應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對違反面試考場紀律的考生,取消考錄資格。

附:

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

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昭通市公務員局

2017年7月28日

來源|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編輯|曾巍 校對|李潔

審核|鄧龍啟

命制面試試題。

3.面試題本製作完畢後按絕密件進行封存保管,每一時段面試開始前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臨時抽籤決定面試題本,各考場面試開始時當場驗封、啟封。

4.啟封題本前由記時計分員將題本交由本考場面試考官查驗密封情況,查驗密封完整後,本考場所有考官在《面試題本密封情況查驗單》上簽字證明。

5.面試題本使用完畢後立即收回銷毀。

六、面試工作流程

1.考生考場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每組考生所對應的面試考場。每一時段面試前,所有面試考生必須在本人面試的當天上午7:40或者下午14:00準時到達面試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考生在候考室外劃定的安檢等候區域統一集中排隊等候安檢,經安檢後進入候考室。在候考室工作人員的組織下按組共同商議分別推選1人作為本組的考生代表。30個面試小組的考生代表在考生代表抽籤室統一集中,在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由考生考場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三組各組考生所對應的面試考場資料構成,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抽籤決定其中一組作為最終的考生面試考場資料,並簽字確認。考生代表對抽籤結果進行確認登記,並領取本組所對應的考場座簽後返回各自的候考室等待再次抽籤。

2.每組各崗位考生代表抽籤確定各崗位在本組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和各崗位考生分崗位抽籤確定本人在本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首先,每組各崗位分別推選一名考生代表,各崗位考生代表在候考室工作人員組織下抽籤確定本崗位在本組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其次,各崗位考生在候考室工作人員組織下按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分崗位抽籤確定其本人在本崗位面試的先後順序。候考室工作人員將考生抽籤編號與考生姓名、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崗位代碼對應進行記錄,抽籤結果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3.考官考場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考官面試考場。所有封閉考官每一時段面試開始前30分鐘在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由考官考場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三組各考場的面試考官構成,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抽籤決定其中一組作為最終的考官考場抽籤資料,並簽字確認。

4.工作人員抽籤資料系統隨機生成各類工作人員崗位。候考室工作人員、引導傳喚員、記時計分員、助理計分員、考後休息室工作人員在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由工作人員抽籤資料系統按類別隨機生成三組五類工作人員所在崗位構成資料,由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按類別分別抽籤決定其中一組作為最終的工作人員所在崗位構成資料,並簽字確認。五類工作人員按照生成的資料確定各自所在的工作崗位。

5.面試開始。各考場考官在本考場記時計分員引導下進入面試考場並做面試前的準備,待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後,考務辦公室下達開始面試的指令,引導傳喚員根據各崗位的考生抽籤順序將本考場考生依次、逐個引導進入考場進行面試。

6.計分匯總統計。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後,面試考官根據結構化面試評分要求打出各要素得分,記時計分員收集所有考官記錄每位元考生各面試要素得分的量化評分表,將每位考生的要素得分對應錄入面試計分系統進行計算。考生面試總成績由記時計分員按體操計分法評分,去掉每個要素最高分和最低分後平均加權計算該面試要素得分,按相同方法計算其它面試要素得分,各面試要素得分相加保留兩位小數,從第三位起四捨五入後便為考生的面試總成績。

7.面試總成績公佈。每一考場所有考生面試完畢後統一宣佈該考場考生的面試總成績。按照程式規定,所有考生的面試總成績須再次進行複查和核算,核算完畢後,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覆核後的考生最終面試總成績及綜合成績統一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thrss.gov.cn/)上公佈,考生面試總成績以覆核後公示的為准,如考生對面試總成績有疑問,可到昭通市公務員局提交書面查詢的申請,昭通市公務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查詢的成績再次進行複查和核算。

8.面試監督。整個面試過程邀請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到場監督和巡視。

七、注意事項

1.所有面試考生務必于2017年8月5日到達昭通市昭陽區,每一時段面試前,所有面試考生必須在本人面試的當天上午7:40或者下午14:00準時到達面試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考生在候考室外劃定的安檢等候區域統一集中排隊等候安檢,經安檢後進入候考室。

本考場第一名考生開始面試後仍未到候考室報到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2.面試考生進入候考室前必須將與面試有關的輔導資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應處於關閉狀態)放到指定的地點統一保管,然後主動接受安檢。凡不主動接受安檢或通過安檢後仍隨身攜帶面試有關的輔導資料、通信工具以及其他不能隨身攜帶物品的,一經發現一律按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並報省公務員局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3.面試考生不得穿制服(公安類崗位的面試人員也不例外)或穿戴有特別標誌的服裝。

4.面試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後休息室應遵守秩序,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按照指定的候考室和組數候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進入其他候考室,不得與其他組的考生混坐,不得大聲喧嘩。

5.面試考生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對無理取鬧、辱駡、威脅工作人員者,一律取消考錄資格。

6.面試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只准報本人抽籤編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資訊,對違反本條紀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7.請所有面試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候考室管理規定》、《面試考生紀律要求》和《考生安檢須知》。

8.面試過程中,原則上要求講普通話,考生對考官提出的問題可做記錄;沒聽清的提問,可要求考官再重複一遍。

9.考生面試結束後,不准帶走考場內的草稿紙以及與面試有關的任何資料。

10.請考生在整個面試過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場所的環境衛生,考生在面試考場、候考室以及考後休息室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11.面試考生可于2017年8月5日下午17:00後到昭通市實驗中學熟悉面試的相關場所,考生熟悉場地時只能在警戒線週邊查看相關場地位置,不能進入候考室、面試室和考後休息室等場地。

12.昭通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除外)面試共設有10個候考室,每一組面試考生都對應相應的候考室,每一候考室同時封閉三組面試考生,具體安排為:

面試組數為第1組、第2組、第3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一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4組、第5組、第6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二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7組、第8組、第9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三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10組、第11組、第12組的面試考生在第四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13組、第14組、第15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五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16組、第17組、第18組的面試考生在第六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19組、第20組、第21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七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22組、第23組、第24組的面試考生在第八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25組、第26組、第27組的面試考生在第九候考室候考;面試組數為第28組、第29組、第30組的面試考生在第十候考室候考。

請考生在進入候考室之前務必仔細閱讀面試日程表和該條表述,認准本人所在的面試組數以及該組所對應的候考室,準確、準時在本人所在的候考室候考。由於每一候考室同時封閉三組候考考生,考生進入候考室請在本組固定的候考區域候考(每組考生候考區域有座簽標注),不得與其他組候考考生混坐。

13.由於考後休息室(實驗中學二樓報告廳)同時封閉三十個考場的考後考生,考後考生進入考後休息室後請在本考場固定的考後休息區域休息(每考場考生考後休息區域有座簽標注),不得與其他考場的考後考生混坐。

14.候考考生和考後考生如需上廁所,請與本考場的候考室工作人員或考後休息室工作人員報告並允許後,由候考室或考後休息室公安保衛人員引導到廁所。

八、有關紀律

1.考官、工作人員、面試考生在面試過程中嚴禁吸煙。

2.凡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條要求,需要回避的考官,必須在面試開始前主動申請回避。不按要求申請回避的考官將取消其考官資格,報用人單位給予相應處理。

3.違反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錄用資格,遇有作弊情形者,上報省公務員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有工作單位的建議其用人單位予以開除處分。

4.對違反考場紀律的考官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官資格或工作人員資格的處分,或報用人單位給予相應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對違反面試考場紀律的考生,取消考錄資格。

附:

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

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昭通市公務員局

2017年7月28日

來源|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編輯|曾巍 校對|李潔

審核|鄧龍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