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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一16歲中學生被殺,警方追凶14年終告破

■14年過去,雜貨店門前這條走廊便是小顧遭遇襲擊的地方。

本文圖片為警方供圖

14年前,上海市崇明區廟鎮南壩地區一家雜貨店外,一名年僅16歲的中學生慘遭歹徒搶劫殺害。14年後,浙江一起打架糾紛事件的嫌疑人引起了崇明警方的注意,經指紋比對、人像處理技術比對和血液比對,崇明警方終於鎖定了這名逃亡14年的殺人案真凶,並趕赴浙江將其抓獲歸案。

從2003年7月14日案發,到今年7月14日鎖定嫌疑人,7月15日成功將其抓獲,崇明廟鎮“03.7.14”搶劫殺人案歷經十四年終於告破。

2003年7月14日晚8時許,正是炎炎夏夜,崇明廟鎮地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16歲中學生顧某在離家不遠的一家雜貨店門口被殘忍殺害。

■案發現場示意圖

案發現場位於崇明合作鎮(現屬廟鎮)永樂村永鎮,北沿公路和鴿籠港路路口東南處、南壩車站對面,

當時案發地周圍多是農田,居住的村民很少。接報後,警方迅速到場開展現場勘查、走訪排摸等工作。

崇明公安分局刑偵人員介紹,因案發現場地處偏僻,缺少監控。事發時雜貨店已關門歇業,也沒有目擊者。現場只遺留血跡,線索有限,這給破案帶來很大難度。調查中警方瞭解到,被害人從小父親去世,一直和殘疾的母親相依為命,家庭經濟情況極為困難。

瞭解情況後,崇明警方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從三個月的重點地區分區分片地毯式排摸,到後來不斷擴大排查區域,再到後來發動全體民警在整個崇明地區開展走訪排查。警方圍繞嫌疑人作案動機、案件性質,以及被害人同學、網游朋友等社會關係、周邊人員等,開展了大規模排摸調查。

排查範圍從偵查初期的廟鎮地區十餘個村委不斷擴大,涵蓋了整個崇明地域,

持續的專門攻堅一直持續了一年多。隨後的十幾年,警方也一直密切關注案件的線索,安排專人專崗負責。這期間,警方先後排查相關人員有詳細記錄的有萬餘名。直到破案時,當年直接參加偵查的民警積累的排查筆記依然密密麻麻、記錄詳細。

然而,受當時暴雨天氣影響以及技術手段局限,加之案發現場附近居住村民很少,有突破性的重要線索一直未能找到。

隨著現場勘查、走訪排摸、資訊比對等工作在整個崇明全面鋪開,長達一年多的持續專項攻堅,雖未能馬上找出兇犯,但偵查人員卻從錯綜複雜的案發現場,通過細緻勘查,從現場遺留血跡中發現並提取了犯罪嫌疑人所留血跡,提取到了嫌疑人的生物物證資訊。

■案發地周邊環境

14年來,採集過千余名可疑人員的生物物證資訊進行對比,6次將該案提取的嫌疑人生物資訊進入部庫進行上網追逃,持續不斷的開展資訊比對和人員排查等工作。

2017年7月13日,崇明警方接到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資訊回饋,經過第6次生物物證資訊比對,崇明“03.7.14”搶劫殺人案有了重要發現:當年從犯罪現場提取的那枚生物物證資訊在浙江平湖市比對上了一名嫌疑男子。

經查,浙江警方於2014年處理王某某與他人打架糾紛事件中,採集到其身份資訊、指紋和生物物證資訊。然而,經進一步核實,其提供的身份資訊系偽造,身份證號碼對應的是另一名黃姓安徽籍男子。為核實嫌疑人真實身份,崇明警方開展了細緻查找比對,發現2010年王某某曾在一次浙江警方的清查行動中也被採集到了身份資訊和指紋。經指紋比對和人像處理技術比對,7月14日,崇明警方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為王某某本人。

警方稱,2014年嫌疑人的資訊,三年後比對上,是由於生物物證資料資訊的從採集到錄入需要一定程式,從地方資料庫到公安部網路資料系統需要一段時間。

通過對嫌疑人王某某社會關係的梳理,崇明警方明確嫌疑人前妻趙某、哥哥王某某等人尚在崇明。同時,警方對嫌疑人王某某在浙江的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摸清了其工作單位和暫住地。

警方分兵三路同時開展工作:第一路前往嫌疑人王某某安徽老家開展調查;第二路在崇明對王某某的前妻、兄弟等人員開展調查;第三路重點圍繞浙江平湖地區開展對嫌疑人王某某的抓捕。

7月15日上午10時許,崇明警方在浙江嘉興市嘉善一鞋包廠內將正在做工的嫌疑人王某某(51歲、男,安徽籍)抓獲。王某某供述,其於2003年7月14日晚上,由於經濟拮据,在位於崇明合作鎮(現屬廟鎮)的暫住地準備了刀、毛巾、圍脖等作案工具,騎自行車前往廟鎮南壩地區躍進雜貨店門口欲實施搶劫時,遇到顧某從雜貨店內走出,雙方遂發生搏鬥,在搏鬥中王某某拿刀將顧某殺死後逃逸現場。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於2017年7月21日因涉嫌搶劫罪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持續不斷的開展資訊比對和人員排查等工作。

2017年7月13日,崇明警方接到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資訊回饋,經過第6次生物物證資訊比對,崇明“03.7.14”搶劫殺人案有了重要發現:當年從犯罪現場提取的那枚生物物證資訊在浙江平湖市比對上了一名嫌疑男子。

經查,浙江警方於2014年處理王某某與他人打架糾紛事件中,採集到其身份資訊、指紋和生物物證資訊。然而,經進一步核實,其提供的身份資訊系偽造,身份證號碼對應的是另一名黃姓安徽籍男子。為核實嫌疑人真實身份,崇明警方開展了細緻查找比對,發現2010年王某某曾在一次浙江警方的清查行動中也被採集到了身份資訊和指紋。經指紋比對和人像處理技術比對,7月14日,崇明警方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為王某某本人。

警方稱,2014年嫌疑人的資訊,三年後比對上,是由於生物物證資料資訊的從採集到錄入需要一定程式,從地方資料庫到公安部網路資料系統需要一段時間。

通過對嫌疑人王某某社會關係的梳理,崇明警方明確嫌疑人前妻趙某、哥哥王某某等人尚在崇明。同時,警方對嫌疑人王某某在浙江的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摸清了其工作單位和暫住地。

警方分兵三路同時開展工作:第一路前往嫌疑人王某某安徽老家開展調查;第二路在崇明對王某某的前妻、兄弟等人員開展調查;第三路重點圍繞浙江平湖地區開展對嫌疑人王某某的抓捕。

7月15日上午10時許,崇明警方在浙江嘉興市嘉善一鞋包廠內將正在做工的嫌疑人王某某(51歲、男,安徽籍)抓獲。王某某供述,其於2003年7月14日晚上,由於經濟拮据,在位於崇明合作鎮(現屬廟鎮)的暫住地準備了刀、毛巾、圍脖等作案工具,騎自行車前往廟鎮南壩地區躍進雜貨店門口欲實施搶劫時,遇到顧某從雜貨店內走出,雙方遂發生搏鬥,在搏鬥中王某某拿刀將顧某殺死後逃逸現場。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於2017年7月21日因涉嫌搶劫罪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