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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投資“字畫”從沒見過實物 貶值後資金無法取出

8月6日,湖南盛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大門緊閉。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

湖南盛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華茂通的企業法人,也是股東及出資人之一。圖/記者華劍

只要花百元投資,就能坐等升值,還能翻倍回款,這樣省力的賺錢方式你會心動嗎?

然而,如此誘人的“天降餡餅”並沒那麼省心,反而有點鬧心。最近,一些市民就因輕信客服所稱的“高升值空間”,大量投資線上虛擬字畫,結果畫作價格持續暴跌,而錢又退不出來,

據不完全統計,累計金額超過1200萬元。

記者 駱一歌 長沙報導

“只要買到了,就會有很大的升值空間”,文寶匯文化藝術電商平臺(以下簡稱“文寶匯”)是一家藝術品線上交易平臺,自稱“集原創、轉讓、銷售、投資、消費於一體”。這家類似於“藝術品股票交易”的平臺吸引了不少投資者。可到了今年5月,投資者們眼看著自己買入的“畫作”價格持續暴跌,投進去的錢也無法拿回,而所謂的平臺也停止了交易。

8月6日,記者試圖聯繫平臺與運營公司法人,均未能成功。據悉,同樣多次聯繫未果的投資者們已向長沙警方報案。

事發 價格持續暴跌後,資金無法取出

今年3月16日,文寶匯平臺上線,宣稱採用“互聯網+文化+金融”的方式,將藝術家、投資人和消費者連接在一起。上線的同時,文寶匯就發售了第一期版畫。

“客服告訴我,這畫可能漲到300。”看中“小投資高收益”的模式,一些投資者紛紛以100元至140元不等的價格入手多幅“畫作”,

期望自己所購產品能夠升值。“就跟炒股差不多,只不過這個是炒畫。”

但至於自己花一百多元買到的究竟是什麼東西,投資者們眾說紛紜:有的說買的是藝術品本身,還有的說買的只是該藝術品的版權……他們中絕大多數人都表示沒見過實物。投資者葛先生總結:“其實說白了,就是個‘概念’。”

根據一名投資者提供的手機截屏顯示,4月5日,

價格還在100元上下的“畫作”從5月便開始出現價格狂跌的趨勢,5月18日之後價格一度跌至30元左右。

見勢頭不對的投資者們紛紛提出退貨申請,“該交的資料都已經提交了,甚至還寫了退款協定按手印什麼的,流程全都走了,但錢還是沒見到。”投資者劉先生說。

調查 已被列入工商部門經營異常名錄

投資者們透露,從5月起就陸續接到了

類似“統計資料,集中處理,公司搬遷”等解釋理由,

5月25日,“文寶匯文化藝術電商平臺”的公眾號發佈了“出入金系統維護通知”。通知稱,系統將進行“深度安全維護”,於25日下午3點20分關閉,開放時間另行通知。8月6日,投資者表示系統仍未“修復完畢”。

據投資者們不完全統計,僅僅是文寶匯二期,就有大量投資者通過上百家代理公司在文寶匯進行投資,累計金額高達1200萬元。

據“文寶匯文化藝術電商平臺”公眾號中介紹,文寶匯的運營合作方是華茂通大宗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茂通”)。8月6日上午10點左右,記者查詢了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華茂通長沙分公司已被列入工商部門經營異常名錄。而早在5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官網發佈《關於對我省部分交易場所風險企業提示的公告》,公示了一批存在風險隱患的交易場所名單。其中,華茂通也赫然在列。

華茂通文寶匯交易平臺除了交易外,還肩負著提供“權威藝術機構出具權威鑒定證書”以及“交易監管”的職責,但並沒有協力廠商機構對於投資、交易行為進行監管。

探訪 公司大門緊閉,負責人無法聯繫上

7月6日,華茂通發佈了辦公場地變更通知,稱原位于開福區新港鎮青竹湖路金霞物流保稅大廈的位址由於租賃期限問題,已經變更為芙蓉區解放東路華天大酒店貴賓樓6樓。6日下午4點左右,記者來到該處,發現名為“盛和資產”的辦公室大門緊閉。根據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湖南盛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華茂通的企業法人,也是股東及出資人之一。

到底是真的失聯,還是公司出現了其他狀況?8月6日,記者多次撥打文寶匯與華茂通的相關負責人電話,均無人接聽。投資者們也紛紛表示打不通,“他們應該是把我們都拉黑了。”

投資者們稱,從5月開始,他們已經多次向所在轄區報案,但至今沒有結果。

律師觀點

可要求警方立案偵查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李健進一步表示,本事件當事人如果認為商家存在此方面嫌疑,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予以立案偵查。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當事人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要求檢察院進行立案監督。

8月6日上午10點左右,記者查詢了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華茂通長沙分公司已被列入工商部門經營異常名錄。而早在5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官網發佈《關於對我省部分交易場所風險企業提示的公告》,公示了一批存在風險隱患的交易場所名單。其中,華茂通也赫然在列。

華茂通文寶匯交易平臺除了交易外,還肩負著提供“權威藝術機構出具權威鑒定證書”以及“交易監管”的職責,但並沒有協力廠商機構對於投資、交易行為進行監管。

探訪 公司大門緊閉,負責人無法聯繫上

7月6日,華茂通發佈了辦公場地變更通知,稱原位于開福區新港鎮青竹湖路金霞物流保稅大廈的位址由於租賃期限問題,已經變更為芙蓉區解放東路華天大酒店貴賓樓6樓。6日下午4點左右,記者來到該處,發現名為“盛和資產”的辦公室大門緊閉。根據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湖南盛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華茂通的企業法人,也是股東及出資人之一。

到底是真的失聯,還是公司出現了其他狀況?8月6日,記者多次撥打文寶匯與華茂通的相關負責人電話,均無人接聽。投資者們也紛紛表示打不通,“他們應該是把我們都拉黑了。”

投資者們稱,從5月開始,他們已經多次向所在轄區報案,但至今沒有結果。

律師觀點

可要求警方立案偵查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李健進一步表示,本事件當事人如果認為商家存在此方面嫌疑,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予以立案偵查。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當事人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要求檢察院進行立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