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太不走心!男子放火燒女友家,結果誤燒鄰居

圖片說明:放火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新民晚報訊 本市一小夥子因女友與其斷交,

懷恨在心,欲燒毀女友的家,結果誤點著了鄰居家的紗窗,日前被寶山區法院以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去年10月11日淩晨1時18分,被告人陸某來到水上新村某號,將103室廚房窗戶紗窗點燃後離開,後其室內男主人被煙嗆醒,叫醒妻子後,發現廚房內燒了起來,隨即兩人奮力用水將火撲滅後報警,警方在其屋外樓道牆上發現“李某某、殺你全家”字樣,

遂找到102室的李某。

原來,李某的同居男友陸某脾氣暴躁,甚至經常毆打她。李某不堪忍受他的暴力,要與他斷交。去年10月9日,陸某強行不讓李某回家,稱否則會找她家人麻煩,可第二天,李某還是找到機會逃了出來,結果鄰居卻遭了殃。被告人陸某在法庭上表示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