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前老婆要我簽婚前協議,婚後吃頓飯都要AA制
老婆家很有錢,剛認識的時候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她,對她表達了自己對她的好感,卻又不敢追求。畢竟我們兩家的差距比較大,雖說我家也不窮,但是比起老婆家裡來說,我們家太一般了。
為了證明我可以養得起她,在公司裡,我沒日沒夜的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不到一年,我業績突出,升了職,工資也提高了很多。這時候我和老婆說話的時候也有底氣了,她想要買什麼名牌,我差不多都能滿足,所以就提出結婚。
老婆聽出我在和她求婚,就說:“不管在婚前還是婚後,我都不喜歡依靠男人,你的財產還是你的財產,所以我們在領證前,簽個婚前財產協議吧”,我聽後,對老婆刮目相看,不愧是女強人,就是與其他女孩子不同。隔了一天,我就找來了婚前財產協議,我們一人一份,一起簽署了。
結婚時,我們辦了一個盛大的婚宴,周圍的朋友都非常羡慕我,說我娶了一個既能幹又漂亮的好媳婦。但婚後生活歸於平淡,我們倆每天都很忙,能夠獨處的時間也只有早上和晚上。有一天中午,好不容易有了相處的時間,我就約老婆出來吃飯,
有一天我回家的很早,就在書房裡看書,打開抽屜發現了一個房本,上面寫著老婆的名字。她回來的時候我問她是不是買了新房,
聽完老婆說的話,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所謂的AA制和婚前財產協議都是為了保住她自己的家產,她也根本沒有拿我當她老公!對她的做法感到很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