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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點

一、分析隧道坍塌的原因

1.地質認知不足;

2.開挖方法不當;

3.支護強度不夠;

4.工序銜接不緊。

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要注重人的行為(主觀),少強調物的狀態(客觀)。

二、施工準備

各種機械設備應本著性能優良、污染小、能耗低、配套合理、工效高的原則配備,主要機械設備性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裝渣設備應選擇鬥容不小於2.0m3的正裝側卸式裝載機或鬥容不小於0.8 m3的短臂式挖掘機。

出渣運輸車輛應選擇載重量不小於25t的自卸式汽車。

隧道襯砌台車製作應能滿足任何情況下使通風管順利通過,且每個施工洞口至少配備一台。

濕噴混凝土設備必須是集空壓機、速凝劑供給機、噴射機械手等為一體的整體式結構,其生產能力應不小於6 m3/h。

混凝土輸送泵的額定泵送量必須大於60m3/h。

三、隧道開挖

中跨度分離式隧道開挖方法一般有:

1、全斷面法;2、臺階法;3、中隔壁法;4、雙側壁法;5、環形留核心土法。

(一)中隔壁法開挖(CD法):

中隔壁法開挖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初期支護完成後方可進行下一分部開挖。地質較差時,每個臺階底部應按設計要求設臨時鋼架或臨時仰拱。

2. 各部開挖時,周邊輪廓應儘量圓順。

3. 應在先開挖側噴射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後進行另一側開挖。

4. 左右兩側導坑開挖工作面的縱向間距不宜小於15m。

5. 當開挖形成全斷面時,應及時完成全斷面初期支護閉合。

6. 中隔壁及臨時支撐應在澆築二次襯砌時,

逐段拆除。

(二)雙側壁法開挖:

雙側壁導坑法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側壁導坑開挖後,應及時施工初期支護並儘早形成封閉環。

2. 側壁導坑形狀應近於橢圓形斷面,導坑跨度宜為整個隧道跨度的三分之一。

3. 左右導坑施工時,前後拉開距離不宜小於15m。

4. 導坑與中間土體同時施工時,導坑應超前30~50m。

(三)環形留核心土法開挖:

2.環形開挖留核心土法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2.1. 環形開挖進尺宜為0.5~1.0m;核心土面積應不小於整個斷面面積的50%。

2.2. 開挖後應及時施工噴錨支護、安設鋼架支撐,相鄰鋼架必須用鋼筋連接,並應按設計要求施工鎖腳錨杆。

2.3. 圍岩地質條件差,自穩時間短時,開挖前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超前支護。

2.4. 核心土與下臺階開挖應在上臺階支護完成後、噴射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後進行。

(四)隧道開挖應注意:

1.隧道開挖宜採用光面爆破

2.隧道嚴禁單向掘進並出洞

五、初期支護

1、初支與圍岩不密貼:

2.鋼架安裝不規範:

3、基礎超挖後處理不規範,下部開挖後鋼架自然懸空。

4.鋼架製作不規範:

5.錨杆施作不規範:

6.支護圍岩,破壞圍岩

7.錨杆施工前應初噴圍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