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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忒膽大,有人竟在微信朋友圈叫賣駕駛證“分數”,結果

最近,有小夥伴向交警部門反映,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百度貼吧公開叫賣駕駛證“分數”。

安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網警大隊調查發現,我縣有兩名“分販子”通過低價收購他人駕駛證“分數”,

然後高價“賣分”,替他人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記錄,從中牟取不當利益。

駕駛證一個週期(12個月)的分數只有12分,對於部分駕駛員來說,一年的違法行為有多條,12分根本不夠扣,12分一旦扣完,還得參加科目一考試,如果違法分數累計24分或以上,就要去湖州參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

而且違法行為沒有處理完,還直接影響車輛年檢,有5條以上違法行為,可能被交警扣車。所以,有些人分數不夠扣就動起歪腦筋,除了向親友、同事“借分”處理外,還有人花錢“買分”來處理。

據瞭解,今年4月份以來,就有人通過微信朋友圈“買分”“賣分”,

最近越來越倡狂,引起大傢伙兒的質疑和關注,並向交警部門反映了此事。

交警和網警展開調查後,查明天子湖鎮的張某涉嫌從事違法活動,並依法傳喚了張某。

張某交代,去年開始,她將自己的駕駛證“分數”以70元每分出售給他人處理交通違法記錄,

今年4月,她憑藉自己做微商、經營工作室的影響力,微信圈裡積累了很多朋友,於是,她聯繫了一大批可賣駕駛證“分數”的微信好友,然後通過微信朋友圈、網路等平臺發佈廣告。

報福一名男子柯某通過廣告資訊聯繫上她, 柯某正好有大量的客戶需要處理違法記錄,

兩人一拍即合,張某以每分60-80元收購,轉手以每分100-120元出售。兩人合作,從中牟取不當利益,至今年7月,每人大約賺了5000元錢。

張某還交代,她與柯某合作中積累了大量違法經驗,7月後,她脫離柯某後自己單幹,通過湖州公安交警微信等交通違法處理平臺,用收購來的分數,替他人處理交通違法記錄,從中牟利5000元左右。

網路配圖

安吉縣公安局網警大隊辦案民警表示,張某、柯某的行為已構成提供虛假證言,並影響交警部門公平公正處理交通違法記錄的違法事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依法對張某、柯某處以行政拘留8日,並處200元罰款的處罰。

在這裡小編要提醒大家,作為駕駛員,應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要違法駕駛機動車,任何人都不要動歪腦筋,買賣分數是違法行為,通過首起處罰案例,希望大傢伙兒不要碰觸法律的底線。

應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要違法駕駛機動車,任何人都不要動歪腦筋,買賣分數是違法行為,通過首起處罰案例,希望大傢伙兒不要碰觸法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