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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共用汽車新規發佈,租車太方便了,還要買車嗎?

今天上午8點整,交通運輸部在官方網站發佈了《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其實這個《意見》早在6月1號就開始徵求意見了,只不過當時使用的名稱是《關於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其中對新走紅的汽車分時租賃模式,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共用汽車”進行了很多規範。

重磅!關於共用汽車的指導意見出爐!

汽車共用的好處之一就是省錢。養私家車雖然方便,但需要支付很多附加費用——月供、汽油費、更換機油的費用及維修費、停車費和保險費。

另外最主要的是,私家車可能每天只開一小時,剩下的23個小時都是再等待貶值。而汽車共用則將這些費用和貶值分攤給幾個人,而不用自己獨立承擔了。

▲2017年4月24日,浙江寧波,共用汽車停放在車位上。

(東方IC/圖)

而就在今天,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了《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解讀

*名稱變化:這份檔在今年6月1日就已經公佈徵求意見稿了,正式檔和徵求意見稿一個最大的變化,是名稱。由當時的《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變成了《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在範圍上做了進一步的框定,指的是日常使用的小客車。

*同時對分時租賃,也就是俗稱的汽車共用做出了定義,明確其是傳統小微型客車租賃在服務模式、技術、管理上的創新,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技術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預定、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租賃服務模式。

《指導意見》提出,在小微型客車租賃業發展過程中,要遵循用戶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推動小微型客車租賃與互聯網融合發展,並且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利用先進技術手段,提升事中事後監管能力,落實身份查驗等安全監管制度。

《指導意見》提出,要鼓勵分時租賃發展,認為汽車共用在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的情況下,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個人購車意願。

要求各地主管部門應在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形成多層次、差異化的城市交通出行體系。加強小微型客車租賃與不同交通運輸方式的換乘銜接,推進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等交通樞紐小微型客車租賃營業網點以及客流密集區域停車網站建設。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和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構建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

對經營者來說,《指導意見》要求其應具備線上服務能力,通過大資料分析,強化車輛智慧組織調配,加強停車管理,確保用戶押金和資金和個人資訊安全。線下要通過要通過運營人員日常巡檢、車輛自檢等方式,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

相比共用單車,共用汽車面臨著更多問題

事例

就在不久前,成都一個駕照被扣12分的男子,借朋友帳號租賃共用汽車後發生交通事故,致路人一死一傷。還有人利用共用汽車APP上註冊和使用簡單的特點,鑽空子使用他人帳號租借共用汽車,一些人甚至沒有駕照。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院公路發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認為,《指導意見》出臺後,企業應該著重探索以技術手段完善安全管理。

王浩:要通篇的去看這一個指導意見的話,其實從頭到尾是貫穿著安全的要求的。對於分時租賃也好或者是我們傳統的租賃也好,那麼它的性質應該登記為租賃的性質,要按照租賃性質的車輛的技術和維護的要求不斷的去把企業來保證車輛的技術狀況良好。那麼在這個指導意見裡面其實也提出來要增強企業這種線上服務能力,包括了企業對於註冊用戶的管理和使用車輛的一些要求;同樣也是要求企業也要通過一些技術的手段做風險防控的一些措施,比如通過在車內裝一些視頻識別的一些系統和手機軟體識別的一些系統,來保證實際的這個註冊人與車輛在租用的過程中所使用的過程中是同一個人。

相比共用單車,共用汽車顯然面臨著更多問題,比如說,停車難布點難,電動汽車里程焦慮、車輛使用率低等。《指導意見》提出,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擁堵、不影響其他社會車輛停放的情況下,提高路內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賃車輛使用便利度。

上海同濟大學交通工程系教授陳小鴻認為,這也給城市的精細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陳小鴻:你如果要在路邊隨時停車,還能在路邊隨時取,那就是要一個很大的範圍多點位,才能保障它的方便性,這會是有問題的。與其要解決一輛私家車(停車位),不如說解決一輛分時租賃車,通過停車位的優先分配,來鼓勵這種分時租賃,也是解決我們市中心核心區停車位如何用得更好,的一個解決方法。而在這個過程中,只能是各個城市根據自己情況去摸索好的路徑。

建立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和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構建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

對經營者來說,《指導意見》要求其應具備線上服務能力,通過大資料分析,強化車輛智慧組織調配,加強停車管理,確保用戶押金和資金和個人資訊安全。線下要通過要通過運營人員日常巡檢、車輛自檢等方式,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

相比共用單車,共用汽車面臨著更多問題

事例

就在不久前,成都一個駕照被扣12分的男子,借朋友帳號租賃共用汽車後發生交通事故,致路人一死一傷。還有人利用共用汽車APP上註冊和使用簡單的特點,鑽空子使用他人帳號租借共用汽車,一些人甚至沒有駕照。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院公路發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認為,《指導意見》出臺後,企業應該著重探索以技術手段完善安全管理。

王浩:要通篇的去看這一個指導意見的話,其實從頭到尾是貫穿著安全的要求的。對於分時租賃也好或者是我們傳統的租賃也好,那麼它的性質應該登記為租賃的性質,要按照租賃性質的車輛的技術和維護的要求不斷的去把企業來保證車輛的技術狀況良好。那麼在這個指導意見裡面其實也提出來要增強企業這種線上服務能力,包括了企業對於註冊用戶的管理和使用車輛的一些要求;同樣也是要求企業也要通過一些技術的手段做風險防控的一些措施,比如通過在車內裝一些視頻識別的一些系統和手機軟體識別的一些系統,來保證實際的這個註冊人與車輛在租用的過程中所使用的過程中是同一個人。

相比共用單車,共用汽車顯然面臨著更多問題,比如說,停車難布點難,電動汽車里程焦慮、車輛使用率低等。《指導意見》提出,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擁堵、不影響其他社會車輛停放的情況下,提高路內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賃車輛使用便利度。

上海同濟大學交通工程系教授陳小鴻認為,這也給城市的精細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陳小鴻:你如果要在路邊隨時停車,還能在路邊隨時取,那就是要一個很大的範圍多點位,才能保障它的方便性,這會是有問題的。與其要解決一輛私家車(停車位),不如說解決一輛分時租賃車,通過停車位的優先分配,來鼓勵這種分時租賃,也是解決我們市中心核心區停車位如何用得更好,的一個解決方法。而在這個過程中,只能是各個城市根據自己情況去摸索好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