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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關注!司法改革“中山經驗”上人民日報、人民法院報頭條了

近日,廣東省中山法院的司法改革經驗被人民日報、人民法院報連續報導:

01

2017年8月2日《人民日報》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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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17年8月3日《人民法院報》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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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夏升權 攝

社會化服務讓法官擺脫冗務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沒有書記員。

這個僅有109名入額法官的法院,2016年法官人均結案405件,受理案件數量在全國基層法院中排名第五。今年以來,該院案件受理量仍在飛速上升,卻在2016年至今從未通過法院的安排集中加班。

這是怎麼做到的?

在中山第一法院辦公樓11樓,掛著“綜合審判服務小組”牌子的辦公室裡,

一群年輕人正在忙碌進行著新收案件材料整理、法律文書發送、案件排期、法庭安排等審判輔助性事務,這些人都是廣東漢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員工。

審判服務區熱火朝天的工作場面。

從2014年起,中山第一法院與廣東漢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中山市創業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審判執行事務性工作服務外包專案合同書》《庭審速錄工作項目合同書》,

使得審執服務、速錄、訴訟服務中心、檔案整理等58項工作實現了社會化。

擺脫瑣事紛擾,法官專注審判。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潘墀告訴記者,明確法官定位後,

法官只需要做三件事:審、判、寫。審是開庭審案,判是簽發裁判文書,寫是撰寫部分判決或裁定書。

交由協力廠商進行審判輔助工作,要如何進行監管與風險防控,確保案件不洩密?

中山第一法院把訴訟程式碎片化,分成一個個節點,協力廠商公司組建相對應的工作小組,分別負責各節點的工作。分散節點的流水作業使得每個操作員都無法知悉案件的全貌,加之精確到秒的案件流轉時長監控、簽訂合同確定違約責任等,

至今未發生一起審判秘密洩露事件。

“在訴訟環節,我們詳細制定了26個操作規範,超過15萬字,建立流程和標準,嚴保服務品質,保證結果是可控的、唯一的、合格的,這是核心所在。” 中山第一法院研究室負責人王念說。

目前,中山第一法院原有書記員已全部轉型為法官助理,專門負責協助法官管理案件事務、審核審判服務結果、撰寫大部分法律文書等工作。

在消化大量案件的同時,為打造審判專業化,解決“全科法官”分工不細的問題,中山第一法院按“3法官+n助理”的模式設47個審判、執行單元,實行扁平化管理,綜合考慮個人意願、特長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確定單元審判長,再以“雙向選擇為原則和指定安排作補充”的辦法由單元審判長選單元法官和由單元法官選助理,以繁簡分流、案由單一或相近、人案基本均衡為原則定單元案件,實現了以50%的審判力量審理80%的簡易類型案件,50%的審判力量審理20%疑難複雜案件的專業化審判。

通過近三年的社會化模式實踐,使中山第一法院在實現“增量、提質、減負”等方面成效明顯:法官減少、結案增加,2017年1月至5月結案20722件,同比增長24.79%,一線法官人均結案同比增長28.18%;2016年審限內結案率升至99.82%,生效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降至1.3‰;2016年和2017年(預計結案6萬件)案均成本下降26.96%。

手機掃一掃讓案件全程智慧管理

卷宗流轉,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記錄案件資訊。

在中山法院的每本卷宗上,都有相應的二維碼和編號。中山第一法院立案庭庭長楊少益向記者介紹,卷宗的每一流轉均需通過手機軟體APP掃碼,省去了人工簽收和人工錄入,掃碼後節點資訊立刻進入案件卷宗流轉管理系統,院庭長和審管部門均可及時督辦。

案件卷宗如何移交給各個審判執行庭或中心法庭?

通過和中國郵政EMS合作,能夠實現案件運輸“即時達”和“零風險”。

楊少益告訴記者,法院工作人員將需要移交給各個審判執行庭或中心法庭的案卷裝在安全密封的保險箱內,封存後立刻生成一個二維碼,簽收人憑手機掃描二維碼開箱簽收,節省了運送案卷的人手和時間。

同樣借助EMS的是送達服務。

EMS投遞的全過程,清晰地呈現在送達管理系統中。

“我們對EMS的要求是‘五天三投’,其中有一次必須是夜間投遞。這樣可以充分利用EMS的行業優勢,在最合理時間內安排投遞,提升送達效率。”王念說,“此外,我們還打通了法院和EMS的送達系統,即時掌握送達節點情況。如果‘五天三投’寄送仍無法送達,EMS工作人員會將法律文書、領取訴訟文書通知書按照法院規定的流程張貼于送達位址處,並即時拍照回傳到法官助理的手機APP審核,超時未領取則可完成法律上的送達。”

潘墀表示,隨著資訊化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社會化項目將被人工智慧替代,社會化成本將不斷降低。據瞭解,中山法院不斷推進資訊化建設,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有法庭資源管理、智慧送達管理、卷宗簽收流轉等13個專案。

開庭以外業務由訴服中心全包

忙碌的訴訟服務中心。洪喜鵬 攝

在中山法院打官司,當事人只需要去兩個地方:一是開庭時要到法院,二是除開庭審判以外的全部訴訟事項都可以到訴訟服務中心完成。

據中山中院副院長、中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主任李桂蘭介紹,跟其他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不同,中山兩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選址更具“地理優勢”——中山兩級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和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同樓辦公。

據瞭解,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目前共進駐單位52個,包括公安、國土、工商、人社、國地稅等,可集中辦理1300多個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這意味著法院和各行政單位之間可以進行聯動辦公,真正能夠做到服務“一站式”。

“過去原告起訴前,為證明被告身份情況或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奔走于多個行政機關部門來查詢相關資訊,現在完全可以一次完成。”中山中院副院長范華清說。

“兩級法院集中辦公,辦事方便很多。前段時間,我有兩件民事案件在一院立案,二院又有個執行案件立案,中院又有裁定要收,我在一院排隊,等候時可以同時在二院、中院辦理業務,因為在一院立案的案件需要人口資訊查詢,可以到旁邊的公安資訊查詢視窗查詢,一個早上完成了四個案件。”廣東廣鴻律師事務所律師馮官海說。

記者看到,兩級三家法院在這裡集中辦公,共設22個服務視窗,可同時為群眾辦理十多項業務,所有視窗均有清晰的業務提示,採取無聲叫號提示等候的群眾。在自助服務區內,互聯網電腦、訴訟指引iPad、印表機、案件資訊查詢終端機等設備一應俱全。當事人可自行查閱訴訟文書格式樣式、法律法規、訴訟指引、案件審理進度以及相關文書。

“我來中山法院打官司,當天就立案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當事人陳麗霞對記者說,“可以選擇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交費,立案後還可以自選一個時間段開庭,開庭僅用1個小時雙方就調解結案,實在是太快,太方便了,就好像逛超市似的。”

“便民”之外,中山法院探索更多“助民”服務。自6月12日起,由中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與市司法局、律師協會共同打造的“公益律師服務站”進駐訴訟服務中心,每個工作日均會有公益律師為當事人和來訪群眾免費提供法律諮詢、訴訟引導、代書訴狀等法律援助服務。

作為公益律師之一,廣東德疆律師事務所律師莫國棟表示,現實中存在一定數量既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又請不起社會律師的當事人。群眾對於法律幫助的需求十分迫切,公益律師可以填補這種空白。

“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置立案視窗,為人民群眾集中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訴訟化服務,中山法院在解決訴訟服務社會化方面探索出了一條新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龔稼立說。

在消化大量案件的同時,為打造審判專業化,解決“全科法官”分工不細的問題,中山第一法院按“3法官+n助理”的模式設47個審判、執行單元,實行扁平化管理,綜合考慮個人意願、特長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確定單元審判長,再以“雙向選擇為原則和指定安排作補充”的辦法由單元審判長選單元法官和由單元法官選助理,以繁簡分流、案由單一或相近、人案基本均衡為原則定單元案件,實現了以50%的審判力量審理80%的簡易類型案件,50%的審判力量審理20%疑難複雜案件的專業化審判。

通過近三年的社會化模式實踐,使中山第一法院在實現“增量、提質、減負”等方面成效明顯:法官減少、結案增加,2017年1月至5月結案20722件,同比增長24.79%,一線法官人均結案同比增長28.18%;2016年審限內結案率升至99.82%,生效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降至1.3‰;2016年和2017年(預計結案6萬件)案均成本下降26.96%。

手機掃一掃讓案件全程智慧管理

卷宗流轉,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記錄案件資訊。

在中山法院的每本卷宗上,都有相應的二維碼和編號。中山第一法院立案庭庭長楊少益向記者介紹,卷宗的每一流轉均需通過手機軟體APP掃碼,省去了人工簽收和人工錄入,掃碼後節點資訊立刻進入案件卷宗流轉管理系統,院庭長和審管部門均可及時督辦。

案件卷宗如何移交給各個審判執行庭或中心法庭?

通過和中國郵政EMS合作,能夠實現案件運輸“即時達”和“零風險”。

楊少益告訴記者,法院工作人員將需要移交給各個審判執行庭或中心法庭的案卷裝在安全密封的保險箱內,封存後立刻生成一個二維碼,簽收人憑手機掃描二維碼開箱簽收,節省了運送案卷的人手和時間。

同樣借助EMS的是送達服務。

EMS投遞的全過程,清晰地呈現在送達管理系統中。

“我們對EMS的要求是‘五天三投’,其中有一次必須是夜間投遞。這樣可以充分利用EMS的行業優勢,在最合理時間內安排投遞,提升送達效率。”王念說,“此外,我們還打通了法院和EMS的送達系統,即時掌握送達節點情況。如果‘五天三投’寄送仍無法送達,EMS工作人員會將法律文書、領取訴訟文書通知書按照法院規定的流程張貼于送達位址處,並即時拍照回傳到法官助理的手機APP審核,超時未領取則可完成法律上的送達。”

潘墀表示,隨著資訊化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社會化項目將被人工智慧替代,社會化成本將不斷降低。據瞭解,中山法院不斷推進資訊化建設,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有法庭資源管理、智慧送達管理、卷宗簽收流轉等13個專案。

開庭以外業務由訴服中心全包

忙碌的訴訟服務中心。洪喜鵬 攝

在中山法院打官司,當事人只需要去兩個地方:一是開庭時要到法院,二是除開庭審判以外的全部訴訟事項都可以到訴訟服務中心完成。

據中山中院副院長、中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主任李桂蘭介紹,跟其他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不同,中山兩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選址更具“地理優勢”——中山兩級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和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同樓辦公。

據瞭解,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目前共進駐單位52個,包括公安、國土、工商、人社、國地稅等,可集中辦理1300多個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這意味著法院和各行政單位之間可以進行聯動辦公,真正能夠做到服務“一站式”。

“過去原告起訴前,為證明被告身份情況或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奔走于多個行政機關部門來查詢相關資訊,現在完全可以一次完成。”中山中院副院長范華清說。

“兩級法院集中辦公,辦事方便很多。前段時間,我有兩件民事案件在一院立案,二院又有個執行案件立案,中院又有裁定要收,我在一院排隊,等候時可以同時在二院、中院辦理業務,因為在一院立案的案件需要人口資訊查詢,可以到旁邊的公安資訊查詢視窗查詢,一個早上完成了四個案件。”廣東廣鴻律師事務所律師馮官海說。

記者看到,兩級三家法院在這裡集中辦公,共設22個服務視窗,可同時為群眾辦理十多項業務,所有視窗均有清晰的業務提示,採取無聲叫號提示等候的群眾。在自助服務區內,互聯網電腦、訴訟指引iPad、印表機、案件資訊查詢終端機等設備一應俱全。當事人可自行查閱訴訟文書格式樣式、法律法規、訴訟指引、案件審理進度以及相關文書。

“我來中山法院打官司,當天就立案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當事人陳麗霞對記者說,“可以選擇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交費,立案後還可以自選一個時間段開庭,開庭僅用1個小時雙方就調解結案,實在是太快,太方便了,就好像逛超市似的。”

“便民”之外,中山法院探索更多“助民”服務。自6月12日起,由中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與市司法局、律師協會共同打造的“公益律師服務站”進駐訴訟服務中心,每個工作日均會有公益律師為當事人和來訪群眾免費提供法律諮詢、訴訟引導、代書訴狀等法律援助服務。

作為公益律師之一,廣東德疆律師事務所律師莫國棟表示,現實中存在一定數量既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又請不起社會律師的當事人。群眾對於法律幫助的需求十分迫切,公益律師可以填補這種空白。

“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置立案視窗,為人民群眾集中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訴訟化服務,中山法院在解決訴訟服務社會化方面探索出了一條新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龔稼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