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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農村信用社都經歷了什麼?

合作金融組織在我國有悠久歷史,在共和國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實踐中得到一定的發展。

但在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個人對生產資料的所有權被取消,隨著公有化程度的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質被淡化,並被轉化成國家銀行在 農村的基層機構。

進入20世紀80年代,這種“官辦”的制度安排已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

1984年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始推行以恢復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為基本內容的體制改革。

1996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與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脫鉤,受人民銀行代管,並開始按合作性原則於作。

2003年,8個省開始進行推行改革試點,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

2004年,在全國範圍那進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並持續至今。

供稿:遼寧省阜蒙縣農村信用社 趙德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