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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回憶下鄉生活:為解饞殺了吃莊稼的豬

張中達,1950年生,原籍浙江省蒼南縣金鄉鎮人,1969年9月赴黑龍江省七台河市龍湖五隊插隊落戶。在他的筆下,他記敘了親身經歷的一些趣聞,以饗讀者。

每當地裡的苞米長穗的時候,生產隊有規定:所有的養豬戶,都要把豬圈起來,以防止豬崽禍害莊稼。為了落實這個規定,隊裡專門委派兩名社員“看場”。由於社員們都礙於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鄉情,有的住家偷偷摸摸把豬放出來,“看場”的也不好意思過份追究。規定一放鬆,各家的豬崽都出窩了,

莊稼糟蹋得厲害,隊長的威信受到了影響。為了嚴肅規定,隊長在社員大會上大聲宣佈他自己覺得最有威力的辦法:由知青小陳和小楊負責“看場”,有誰再把豬放出來,由知青抓住殺掉白吃。

俗話說:說者無意,聽者有心。社員大會一結束,知青點裡,

小陳和小楊就成了我們今後“殺豬白吃肉”的“施主”了。為了執行“殺豬白吃肉”行動,當場我們背地裡又安排了五個人的“後援部隊”,一旦發現“豬情”,保證有四個人隨時參加“殺豬戰鬥”。我們自己還規定:放出來的豬,不進莊稼地不殺,不夠一百斤的不殺,規定實施七天內不殺。

半個月後的一天,村裡人家戶戶冒著炊煙,正在家負責做午飯的阿勇和小餘接到了小楊喘氣呼呼跑回來的報告:有一頭黑肥豬鑽進南頭苞米地,小陳正在追趕。他倆也不管飯熟不熟,把灶炕的火一撤,操起傢伙,繞過村街,緊張而又悄悄地向“殺豬戰場”跑去。

在苞米地裡追豬,可不是一件易事,大黑豬的屁股和肚皮已經被小陳紮了幾刀,在苞米叢中沒命地亂竄。

小陳哥們四人在苞米地裡足足拼殺了兩個多鐘頭,才在莊稼地邊的空曠地裡把豬放倒。他們累得筋疲力盡,臉和手都讓苞米葉割出了血。為了這場艱苦的博鬥,小楊還跑丟了一隻鞋。

說實話,當時為了殺豬追趕而受糟蹋的苞米,比十頭豬放出來吃十天的損失,

少不了多少。但是對我們這班剛出校門末脫稚氣的知青又有何謂呢。戰利品拉到青年點,我們就當是上山打獵打到了野豬般的高興。有滋有味地興高采烈了好多天,那幾天,村裡沉悶了許多。

事後,我們得知,在那大吃大喝的幾天中,隊長難受得好幾天出不了家門。那年頭住家戶養頭豬確實不易,是全家發財救窮的命根子。隊長在社員大會上說的殺豬白吃肉,並無真心,不料我們動了真格。姜大伯偷偷地告訴我:那頭大豬是杜家準備年前賣掉給兒子訂婚娶媳婦的……從那以後,莊稼地裡的豬再也沒有出現過。

隊長難受得好幾天出不了家門。那年頭住家戶養頭豬確實不易,是全家發財救窮的命根子。隊長在社員大會上說的殺豬白吃肉,並無真心,不料我們動了真格。姜大伯偷偷地告訴我:那頭大豬是杜家準備年前賣掉給兒子訂婚娶媳婦的……從那以後,莊稼地裡的豬再也沒有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