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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新聞記者暗訪京城菲傭市場:視頻選擇菲傭 要面試先交1萬定金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近日,菲律賓媒體發佈的有關中國北京、上海等城市將允許家庭聘請菲律賓家政服務人員的資訊引發國內各界熱議.

但記者走訪發現,目前國內的菲傭市場魚龍混雜,

很多菲傭仲介都沒有經營資質。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聯繫到曾聘請過菲傭的谷先生。他表示,由於聘請黑菲傭,自己無辜承擔了9500元的損失,至今無法挽回。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聯繫到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對方表示可以推薦菲傭,但拒絕客戶上門挑選。他們承認所介紹的菲傭均沒有取得我國就業許可,身份並不合法。不過,如果菲傭跑路或被遣返等,由仲介結構負責再安排菲傭。

圖片來自網路

聘用黑菲傭雇主受損

8月1日,記者電話聯繫上了遠在賽普勒斯的谷先生,此刻他正陪留學英國的孩子度假。說起菲律賓媒體報導的國內一些城市將對菲傭開放的消息時,谷先生感慨頗多,由於不瞭解有關法律法規,

結果聘請了黑菲傭,給他造成9500元的損失,至今無法挽回。

2016年3月,他在網上讀到一篇介紹香港菲傭的文章,稱菲傭文化素質普遍較高,不但可以做家務,還可以教孩子英語,可以為孩子營造英語環境,有利於孩子英語水準的迅速提高,文章還稱,菲傭實際已經進入內地北京、上海等城市高端家庭。

谷先生是北京一企業主,孩子小學馬上要畢業,畢業後將赴英國留學,高先生一直在想各種辦法提高孩子的英語水準。

於是,便通過一家仲介機構,以仲介費1.3萬元、月薪8000元的價格,聘請到一名32歲的菲傭,菲傭叫surname,中文名字薩曼。

谷先生與薩曼簽了一份為期1年的合同,仲介是擔保人。合同約定薩曼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工作內容為做家務和輔導孩子學習英語,同時約定谷先生負責薩曼食、宿,和報銷一年一次往返菲律賓的探親機票。

谷先生稱,

去年7月,薩曼要求回菲律賓探親休假,假期10天。谷先生按合同約定支付給薩曼5000元機票錢,誰知,休假期滿後薩曼並沒有按約定出現。於是,谷先生找到仲介,要求薩曼回來,或重新安排一名菲傭,結果雙方產生了糾紛。仲介堅持認為,谷先生家的原因造成薩曼離去,與仲介無關,損失自擔,於是谷先生投訴到消協,消協認為谷先生聘請沒有取得我國就業許可證的黑菲傭,其行為本身屬違法,
所遭受損失要自行承擔。雖然,最後仲介也退還了部分仲介費,仍給他造成總計9500元的損失。

仲介承認菲傭非法 需上門考察聘用者情況

目前,有多家仲介機構在網上公開介紹菲傭。8月2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聯繫到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其所推薦的菲傭有兩種,一是直接來自菲律賓;一是現已在中國國內下戶。直接來自菲律賓的菲傭在10天內就可以下戶,而已在中國國內下戶的,需要等該菲傭上一份合同結束才能過來,等的時間要長一點,一般一個月左右。

兩種情況仲介費不一樣。來自菲律賓的菲傭,仲介費3萬至3.5萬元,其中包括菲律賓當地的仲介費、來華機票、簽證費、保險等。而已在中國國內下戶的菲傭,仲介費7500-9000元。至於菲傭的工資6000-7500元。

對於聘請菲傭的客戶,要求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家庭成員中需有人會英語,以便與菲傭溝通交流。還要求客戶家庭有一定的住房條件,可以為菲傭提供相對單獨的住處。同時,仲介機構還要到客戶家進行考察,考察交通費需用人客戶承擔。

在交流中,仲介機構顯得很謹慎,對方一再詢問記者作為聘用方的資訊。記者告訴他,是幫老闆找的,老闆是個餐飲企業的老總,家住長辛店一帶的某別墅區。對方仔細盤問後說:“長辛店那邊是有這個別墅區。”於是才相信了記者。

記者希望能夠上門挑選菲傭,但被這家仲介公司拒絕。該仲介甚至不願意向記者提供其公司所在地,也不願意提供其所代理的菲傭的照片和資料。

這家仲介機構承認所介紹的菲傭均沒有取得我國就業許可,身份並不合法。不過,其承諾非客戶原因,所聘請菲傭跑路或被遣返等,由仲介結構負責再安排菲傭。

視頻選擇菲傭 要面試先交1萬定金

8月3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在準備聘請菲傭的付先生幫助下,聯繫上了廣州一家家政連鎖服務機構。該服務機構向客戶提供菲傭、印傭、緬傭等外傭。該機構收取仲介費3萬元,並要求客戶預支菲傭6個月工資,菲傭月薪6000元。

記者要求提前瞭解有關菲傭的一些情況,對方表示可以,並很快通過微信發過4名菲傭的視頻供挑選。記者選中其中一名後問對方該菲傭什麼時候可以到崗?對方稱8月5日這些菲傭到廣州,到了廣州就可以通過視頻面試了。在這之前,該服務機構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面試前需交1萬元定金。

對方稱,面試通過後就簽合同,然後就可以下戶上崗了,不過前往服務目的地的機票需客戶支付。

國內菲傭均屬非法就業

我國《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8條規定,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持Z字簽證(注工作簽證)入境,入境後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人居留證件,方可在中國境內就業。

不過,對於菲傭來說,目前幾乎不可能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因為《規定》第5條規定,《外國人就業證》須由用人單位,為準備聘用的外國人來申請,獲准後該外國人在取得《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後才能聘用,同時,第6條還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的適當人選。據瞭解,目前,不可能有哪家單位聘用菲傭,而菲傭更不是短缺人才,因此,菲傭還無法得不《外國人就業證》。還有,該《規定》第33條明確規定: 禁止個體經濟組織和公民個人聘用外國人!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目前國內菲傭均屬非法就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44條規定:對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限期出境。對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雇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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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在中國國內下戶的,需要等該菲傭上一份合同結束才能過來,等的時間要長一點,一般一個月左右。

兩種情況仲介費不一樣。來自菲律賓的菲傭,仲介費3萬至3.5萬元,其中包括菲律賓當地的仲介費、來華機票、簽證費、保險等。而已在中國國內下戶的菲傭,仲介費7500-9000元。至於菲傭的工資6000-7500元。

對於聘請菲傭的客戶,要求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家庭成員中需有人會英語,以便與菲傭溝通交流。還要求客戶家庭有一定的住房條件,可以為菲傭提供相對單獨的住處。同時,仲介機構還要到客戶家進行考察,考察交通費需用人客戶承擔。

在交流中,仲介機構顯得很謹慎,對方一再詢問記者作為聘用方的資訊。記者告訴他,是幫老闆找的,老闆是個餐飲企業的老總,家住長辛店一帶的某別墅區。對方仔細盤問後說:“長辛店那邊是有這個別墅區。”於是才相信了記者。

記者希望能夠上門挑選菲傭,但被這家仲介公司拒絕。該仲介甚至不願意向記者提供其公司所在地,也不願意提供其所代理的菲傭的照片和資料。

這家仲介機構承認所介紹的菲傭均沒有取得我國就業許可,身份並不合法。不過,其承諾非客戶原因,所聘請菲傭跑路或被遣返等,由仲介結構負責再安排菲傭。

視頻選擇菲傭 要面試先交1萬定金

8月3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在準備聘請菲傭的付先生幫助下,聯繫上了廣州一家家政連鎖服務機構。該服務機構向客戶提供菲傭、印傭、緬傭等外傭。該機構收取仲介費3萬元,並要求客戶預支菲傭6個月工資,菲傭月薪6000元。

記者要求提前瞭解有關菲傭的一些情況,對方表示可以,並很快通過微信發過4名菲傭的視頻供挑選。記者選中其中一名後問對方該菲傭什麼時候可以到崗?對方稱8月5日這些菲傭到廣州,到了廣州就可以通過視頻面試了。在這之前,該服務機構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面試前需交1萬元定金。

對方稱,面試通過後就簽合同,然後就可以下戶上崗了,不過前往服務目的地的機票需客戶支付。

國內菲傭均屬非法就業

我國《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8條規定,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持Z字簽證(注工作簽證)入境,入境後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人居留證件,方可在中國境內就業。

不過,對於菲傭來說,目前幾乎不可能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因為《規定》第5條規定,《外國人就業證》須由用人單位,為準備聘用的外國人來申請,獲准後該外國人在取得《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後才能聘用,同時,第6條還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的適當人選。據瞭解,目前,不可能有哪家單位聘用菲傭,而菲傭更不是短缺人才,因此,菲傭還無法得不《外國人就業證》。還有,該《規定》第33條明確規定: 禁止個體經濟組織和公民個人聘用外國人!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目前國內菲傭均屬非法就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44條規定:對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限期出境。對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雇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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