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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未經同意開墾的荒地,可能面臨回收,農民朋友要提前瞭解

我們知道,農村的土地是比較多的,除了宅基地和正常被耕種的承包土地之外,還有不少是沒有開墾的荒地,而同樣的,在農村,農民私自開墾荒地的情況也是普遍存在的,他們開墾了這些荒地來種植農作物或者是蔬菜等,

但是這些荒地在開墾的時候是沒有經過同意的,這樣的情況現在可能會面臨被回收,農民朋友一定要多瞭解。

我國的《國土管理法》當中對於這樣的情況實際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農村以及城市的郊區的土地,

除了按照法律的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那部分之外,其他的都是歸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存在私人所有的情況。

農民朋友雖然是自己開墾了荒地,也種植了十幾年了,但是這個荒地卻一直都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也沒有去和村裡面簽訂相關的承包合同,

這樣的話這個荒地就算是開墾了也是依然屬於村集體的,這也就是說,農民私自去開墾的這個荒地是沒有什麼保障的,隨時都面臨著被回收的風險。

如果說農民開墾了荒地,並且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或者和村集體簽有承包合同,

這個合同的使用期限也沒有到期的話,那麼這個荒地的使用權依然還是農民的,村集體是不能回收的。

除了這些情況,其他的都是屬於違規的,是可能會被村集體把土地給收回去的。所以農民朋友如果你的耕地是這樣的情況,那麼就要抓緊時間去辦理相關的手續,

以便保證自己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