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穿侵華日軍軍裝“夜襲”抗日遺址四行倉庫,良知何在?!

【“精日”穿日本二戰軍服在四行倉庫前面拍照】

近日,發生了一件令人憤怒的事情,幾個人打著cosplay的名義,身穿二戰日軍軍服到抗日戰爭的重要象徵——上海四行倉庫拍照,8月7日被人公佈到網上,

引起一片譁然。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原創

8月5日上午也發生了類似事件,兩名年齡分別為36歲和49歲的中國男子,因在德國國會大廈前行納粹禮而被德國警方逮捕。這兩人在國會大廈前做出驚人的納粹手勢並用手機為彼此拍照,而這一幕恰好被在此巡邏的德國員警看到,於是依法將兩人逮捕。據報導,被捕的中國遊客在每人繳納500歐元的保釋金後才獲得釋放。

四行倉庫豈容褻瀆

“八百壯士”死守四行倉庫,曾經激勵國人抗戰

四行倉庫保衛戰發生於193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標誌著中國抗日戰爭中淞滬會戰的尾聲。民族英雄謝晉元在淞滬戰役時擔任第88師524團團長,為掩護主力部隊撤退,率領524團1營斷後阻擊敵軍,在閘北四行倉庫與敵血戰四晝夜,取得了殲敵200餘人的戰績,打出了中國的軍威。

謝晉元率領的部隊共有400多人,進駐倉庫當夜,曾有英國士兵詢問駐兵有多少人,

謝晉元為了壯大聲勢,回答八百人,遂有“八百壯士”死守四行倉庫的事蹟。

四行倉庫與上海公共租界只相隔一條蘇州河,因此整個戰鬥展現在西方世界面前,進一步吸引國際社會注意。

“中國不會亡 中國不會亡,你看民族英雄謝團長……”,當時由桂濤聲作詞、夏之秋譜曲的《八百壯士歌》,極大地激勵了中國人民的抗戰意志。

醜陋

四“精日”夜拍四行倉庫,

扮演日軍玩過邊界

這件事最初是組織者自己發在網上的,這些人被網友稱之為“精日”,就是說他們在精神上自我認同為日本人。

據疑似扮演日軍在四行倉庫拍照片的線民“利馮茲·維森”稱,他們在網上談了很久,組織了為期7天的淞滬行,參加者可能來自很多地方。

到四行倉庫扮演日軍似乎是他們這次行程的一個重頭戲,因為他們模擬了“夜襲四行”,另外還到歌廳唱“雪之行軍”等舊日本軍歌。

談到拍照這件事,此人稱“合拍堪比偷井蓋,幾秒的功夫就迅速搞定”,似乎知道這種行為容易受到譴責。

“利馮茲·維森”對日軍顯然很崇拜,言辭間都不加“日本”或者“日軍”的定語,聲稱如果要為他們這種行為硬編個劇情,大概就是抗日戰爭末期“參與過上海事變的將校故地重遊,從左至右依次是帝國海軍防暑衣、帝國海軍第二種軍服、帝國海軍第三種軍服早晨才剛剛知情,

他們對這件事也正在進行相應的處理。並且告訴記者,紀念館內部的監控探頭只能拍到館內的情況,門外的情況並不能看到。目前紀念館方已將此事上報至靜安區相關部門,並且公安部門也已經介入。

記者致電上海上海四行倉庫的轄區派出所,民警表示沒有接到報警,類似的事件也從未聽說。當事人在空間的發文中也提到,看到拍照過程的只有兩個住在橋洞的目睹,並且他們並不能錄影。如果不是當事人QQ空間截圖被曝光,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如此行徑。

“友情開路”網友憤怒:他們沒和我提過四行倉庫

紫牛新聞記者輾轉聯繫到這些扮演日軍者所說的網友“軍士”,他是在上海做軍品收藏的王先生,主要玩二戰的美軍和德軍軍品,和這些人並不很熟。

【“精日”分子在網上“炫”】

“利馮茲·維森”曾經提到“軍士”曾為他們“友情開路”,對此“軍士”感到憤怒。他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說,以前他跟其中一個人在網路上有過聯繫,這次“有一批‘日軍’玩家要到上海玩,不知道該到哪些地方吃飯,我請他們吃了兩次晚飯,喝了一次下午茶,然後事情就結束了。” 王先生說,“8月1號到3號上午我是在上海的,3號上午飛到北京,和一些朋友再到西安,參加抗戰重演活動。”

這些人不止4個,事先他們並沒有告訴“軍士”王先生要到四行倉庫扮演日軍,他以為這些人只是來玩,不知道要去哪裡。對於四行倉庫這件事具體發生在什麼時間,他並不清楚。但據推測,應該發生在這些人在上海逗留期間。

王先生說,軍事愛好者參加軍服重演活動,一般都要有“規定的場所、規定的地點和規定的時間”,場地都應該事先聯繫好,不應該隨便亂穿,對於這些人的做法,他完全沒有想到。

王先生在電話裡說起這件事還氣憤不已,他表示自己在7日上午才從網上得知這件事,還被人罵成“地頭蛇帶路”,實際上這些人和他見面時,根本沒有提過四行倉庫。

【網友挖出來的“精日”身穿日本軍服的照片】

燕子磯同胞遇難地,

兩青年曾拍“日本武士照”

看到網傳的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四行倉庫附近,有人身著當年侵華日軍軍裝拍照的消息,不免讓人想起了去年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前夕,發生在大屠殺死難者叢葬地之一燕子磯的一幕。

根據史料記載,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期間,日軍在燕子磯附近江灘進行了慘無人道的集體屠殺,共有5萬多同胞血染江灘,是南京大屠殺主要屠殺場地之一。為紀念在此地慘遭殺害的同胞,南京後來在燕子磯公園樹立了燕子磯江灘遇難同胞紀念碑。

【有人曾在南京燕子磯同胞遇難地拍攝日本武士照】

2016年12月10日是週六,因臨近第三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南京已有不少地方懸掛紀念標語,擺放表達哀思的花束,很多市民也通過不同方式悼念死難同胞。可就在這一天的燕子磯江邊,一名青年男子身著白衣黑褲日本武士服,手舉木質武士刀背對長江擺出劈、砍等各種姿勢,另一青年女子手持相機,邊指揮男子調整姿勢邊拍攝。面對其他人的指責和怒視,他們熟視無睹。

身著便裝到此遊覽的張某等幾名軍人發現這一幕後,立即上前制止。張某等人向他們講述了在燕子磯發生的悲慘歷史,要求他們停止拍照。沒想到,這兩人不以為然,還不讓張某等人多管閒事,稱“這是公共空間,我們在完成公司交給的任務”。

據報導,當時面對張某等人的厲聲質問,這對青年只好收拾衣物道具走開,可沒多久又返回原地扮武士拍照。張某等人發現後怒不可遏要揍他們。那對男女見勢不妙跑開了,男青年還用長風衣裹住武士服,消失在人群中。

法律專家

國內尚無法律對這種無恥行為予以制裁

針對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穿侵華日軍軍裝拍照、在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叢葬地穿日本武士服拍照等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不少網友在表達憤慨的同時,還強烈要求對這些當事人用法律手段予以處罰,比如由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南京師範大學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潘溪研究員認為,應該用法律手段來禁止和制裁這種令人不齒的行為,但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尚未就這方面的問題出臺直接而明確的規定。有人在四行倉庫穿日本軍裝拍照、在燕子磯叢葬地穿武士服拍照,從目前披露的情節來看,他們也沒有達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條例,擾亂公園、展覽館或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視情節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潘溪說,從這個角度看,在四行倉庫穿侵華日軍軍裝拍照、在燕子磯叢葬地穿日本武士服拍照的這些當事人,要麼是在別人指責下離開、並用衣物掩蓋武士服,要麼是在相對人少的地點和時間拍的,只是傳到網上後引發廣泛關注,在當時未造成嚴重影響公共秩序的後果,尚不足以治安條例處罰,但有關部門可以制止。

潘溪指出,我國現行《文物保護法》和《風景名勝區條例》等均未明文禁止上述不良行為。他認為,對上述不良行為的認定應當在調查清楚其目的用途後才能確定,如果是商業用途,應報景區管理部門批准,否則可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沒收違法所得。即使最後與公眾所看到的不一致,拍成公益性質的“勿忘國恥”廣告,也應報備,避免引發公眾情感難以接受的事件。

“民族情感是公序良俗的一部分。當務之急,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於文物、景區、遺址、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場所的利用,應該加入禁止違背公序良俗等明確性規定。”潘溪表示。

延伸

德國怎樣用法律約束納粹活動

1979年,西德聯邦法院的一項判決首次嚴格界定“言論自由”原則,其中宣傳納粹思想被視為“言論自由”的例外事項。

1985年4月,西德議會通過一項決議,將否定迫害猶太人的行為判定為對猶太人的侵害,並給予法律懲處。

1994年5月,德國聯邦議會加重“煽動罪”定罪程度,凡在公開場合宣傳、不承認或者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的人,最高將面臨5年監禁。

當年議會通過的《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納粹標誌、口號及敬禮姿勢,禁止使用任何具有納粹象徵意義的標記符號、標語和徽章;宣傳納粹思想、美化納粹戰犯、懸掛納粹旗幟和口號均被視為非法,對猶太人進行誹謗、攻擊和惡意傷害者,都要被判罰或處以徒刑。

並且他們並不能錄影。如果不是當事人QQ空間截圖被曝光,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如此行徑。

“友情開路”網友憤怒:他們沒和我提過四行倉庫

紫牛新聞記者輾轉聯繫到這些扮演日軍者所說的網友“軍士”,他是在上海做軍品收藏的王先生,主要玩二戰的美軍和德軍軍品,和這些人並不很熟。

【“精日”分子在網上“炫”】

“利馮茲·維森”曾經提到“軍士”曾為他們“友情開路”,對此“軍士”感到憤怒。他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說,以前他跟其中一個人在網路上有過聯繫,這次“有一批‘日軍’玩家要到上海玩,不知道該到哪些地方吃飯,我請他們吃了兩次晚飯,喝了一次下午茶,然後事情就結束了。” 王先生說,“8月1號到3號上午我是在上海的,3號上午飛到北京,和一些朋友再到西安,參加抗戰重演活動。”

這些人不止4個,事先他們並沒有告訴“軍士”王先生要到四行倉庫扮演日軍,他以為這些人只是來玩,不知道要去哪裡。對於四行倉庫這件事具體發生在什麼時間,他並不清楚。但據推測,應該發生在這些人在上海逗留期間。

王先生說,軍事愛好者參加軍服重演活動,一般都要有“規定的場所、規定的地點和規定的時間”,場地都應該事先聯繫好,不應該隨便亂穿,對於這些人的做法,他完全沒有想到。

王先生在電話裡說起這件事還氣憤不已,他表示自己在7日上午才從網上得知這件事,還被人罵成“地頭蛇帶路”,實際上這些人和他見面時,根本沒有提過四行倉庫。

【網友挖出來的“精日”身穿日本軍服的照片】

燕子磯同胞遇難地,

兩青年曾拍“日本武士照”

看到網傳的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四行倉庫附近,有人身著當年侵華日軍軍裝拍照的消息,不免讓人想起了去年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前夕,發生在大屠殺死難者叢葬地之一燕子磯的一幕。

根據史料記載,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期間,日軍在燕子磯附近江灘進行了慘無人道的集體屠殺,共有5萬多同胞血染江灘,是南京大屠殺主要屠殺場地之一。為紀念在此地慘遭殺害的同胞,南京後來在燕子磯公園樹立了燕子磯江灘遇難同胞紀念碑。

【有人曾在南京燕子磯同胞遇難地拍攝日本武士照】

2016年12月10日是週六,因臨近第三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南京已有不少地方懸掛紀念標語,擺放表達哀思的花束,很多市民也通過不同方式悼念死難同胞。可就在這一天的燕子磯江邊,一名青年男子身著白衣黑褲日本武士服,手舉木質武士刀背對長江擺出劈、砍等各種姿勢,另一青年女子手持相機,邊指揮男子調整姿勢邊拍攝。面對其他人的指責和怒視,他們熟視無睹。

身著便裝到此遊覽的張某等幾名軍人發現這一幕後,立即上前制止。張某等人向他們講述了在燕子磯發生的悲慘歷史,要求他們停止拍照。沒想到,這兩人不以為然,還不讓張某等人多管閒事,稱“這是公共空間,我們在完成公司交給的任務”。

據報導,當時面對張某等人的厲聲質問,這對青年只好收拾衣物道具走開,可沒多久又返回原地扮武士拍照。張某等人發現後怒不可遏要揍他們。那對男女見勢不妙跑開了,男青年還用長風衣裹住武士服,消失在人群中。

法律專家

國內尚無法律對這種無恥行為予以制裁

針對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穿侵華日軍軍裝拍照、在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叢葬地穿日本武士服拍照等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不少網友在表達憤慨的同時,還強烈要求對這些當事人用法律手段予以處罰,比如由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南京師範大學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潘溪研究員認為,應該用法律手段來禁止和制裁這種令人不齒的行為,但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尚未就這方面的問題出臺直接而明確的規定。有人在四行倉庫穿日本軍裝拍照、在燕子磯叢葬地穿武士服拍照,從目前披露的情節來看,他們也沒有達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條例,擾亂公園、展覽館或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視情節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潘溪說,從這個角度看,在四行倉庫穿侵華日軍軍裝拍照、在燕子磯叢葬地穿日本武士服拍照的這些當事人,要麼是在別人指責下離開、並用衣物掩蓋武士服,要麼是在相對人少的地點和時間拍的,只是傳到網上後引發廣泛關注,在當時未造成嚴重影響公共秩序的後果,尚不足以治安條例處罰,但有關部門可以制止。

潘溪指出,我國現行《文物保護法》和《風景名勝區條例》等均未明文禁止上述不良行為。他認為,對上述不良行為的認定應當在調查清楚其目的用途後才能確定,如果是商業用途,應報景區管理部門批准,否則可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沒收違法所得。即使最後與公眾所看到的不一致,拍成公益性質的“勿忘國恥”廣告,也應報備,避免引發公眾情感難以接受的事件。

“民族情感是公序良俗的一部分。當務之急,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於文物、景區、遺址、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場所的利用,應該加入禁止違背公序良俗等明確性規定。”潘溪表示。

延伸

德國怎樣用法律約束納粹活動

1979年,西德聯邦法院的一項判決首次嚴格界定“言論自由”原則,其中宣傳納粹思想被視為“言論自由”的例外事項。

1985年4月,西德議會通過一項決議,將否定迫害猶太人的行為判定為對猶太人的侵害,並給予法律懲處。

1994年5月,德國聯邦議會加重“煽動罪”定罪程度,凡在公開場合宣傳、不承認或者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的人,最高將面臨5年監禁。

當年議會通過的《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納粹標誌、口號及敬禮姿勢,禁止使用任何具有納粹象徵意義的標記符號、標語和徽章;宣傳納粹思想、美化納粹戰犯、懸掛納粹旗幟和口號均被視為非法,對猶太人進行誹謗、攻擊和惡意傷害者,都要被判罰或處以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