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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村幹部的三大新要求,讓農民紛紛拍手叫好

農民在農村生活,村幹部就是他們的父母官,有事情,村民們第一時間想到的也是找村幹部和村委會,但現在的狀況大家也清楚,部分村幹部出工不出力,辦事不用心,甚至只顧富一家,

針對這種普遍的狀況,國家新增3大要求約束村幹部,一起來看看。

1、向農民公示村集體財產情況

農民們最擔心的是村幹部偷偷摸摸的把全村的公共財產中飽私囊,損害大家的利益,而現在不用擔心了,要求規定,村幹部要保證農民催村集體財產的知悉權,

及時的公示集體財產狀況,接受監督。

2、接受農民的監督

因為國家對農民的補貼力度越來越大,各種補貼越來越多,但是農村的呼聲確實越來越響,為啥,大部分農民都沒見過補貼,那麼補貼哪去了?丟了?

所以,現在國家要求,不管是什麼補貼,發放過程中,凡是農民對補貼存在疑問的,村委會必須給出詳盡的解答,並且接受農民的監督,及時公佈補貼發放情況,接受大家的建議和意見。

3、參選資格更加嚴格

要說之前村幹部都是怎麼來的,很多農民怕是說,拉票拉的白,之前村幹部是一個油水大的職位,並且誰都可以參選,這也就導致了不少沒有能力的人渾水摸魚,通過不正當手段參選並當上村幹部,因此今年下半年開始,禁止村內行為惡劣的農民參選村幹部,並且選拔更加嚴格。

水至清則無魚,雖然不可能全面禁止不好的現象出現,

但我希望,能夠選出真正的為人民做事情的村幹部,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