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退休了,再賺的錢還需要交稅嗎?
我們都知道,上班的時候工資收入超過起征點,就需要交稅。
首先,我們先說第一點:退休之後領取的養老金需要交稅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離退休人員取得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所以大家不用擔心,退休後的養老金是不用交稅的。
但是有一種情況是例外的,就是提前退休。按照規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
接下來,我們來說第二點:退休之後再就職取得的收入需要交稅嗎?
我們知道,有些人即使到了退休年齡,也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被返聘回原單位或從事其他的勞動,從而獲得其他收入。這也就是通俗意義上的“再就職”。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再就職”需符合以下幾點要求:
一、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係;
二、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如果退休人員滿足上述四點,
最後,再說第三點: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稿酬等各種收入需要交稅嗎?
有些在專業領域有所建樹的專家,即使退休之後也會被聘為顧問,或者受邀授課、撰文等,這些都會取得一定的收入。根據法律規定,這些收入都需要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