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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恐怖的武器之一,真的是讓人心驚!

集束炸彈是是將小型炸彈集合成一般的空用炸彈的形態,每個小型炸彈稱為子炸彈,因此又稱子母炸彈。具體是指在與一般炸彈同樣大小的彈體中,裝入由數個到數百個的子炸彈,

子炸彈每顆約網球般大小的球體。由飛行器空投之後,在空中分解,借由散佈子炸彈到廣範的地面造成區域性殺傷。利用其數量的特性增加涵蓋面積和殺傷範圍,可用于攻擊集群坦克,裝甲戰鬥車輛、部隊集結地等集群目標,或機場跑道等大面積目標,具有較強的毀傷能力。

德國于二戰中,蘇聯于蘇芬戰爭和蘇聯-阿富汗戰爭中,美國于越戰當中都曾大量使用過集束炸彈。據有關國際機構估計,自1965年以來,共有4億多枚集束炸彈被使用在不同國家,造成數萬平民傷亡。 2008年5月30日,全球共107國的代表在都柏林達成《集束彈藥公約》,同年12月在奧斯陸正式開放予各國簽署。 根據這一公約,從該檔生效起,各國武裝力量須在8年內全部銷毀集束炸彈,

構成例外的是可以電子方式自動銷毀或失去戰鬥力的種類。但美國、中國、俄羅斯、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巴西等集束炸彈主要製造國未同意簽署。

集束炸彈採用面積覆蓋技術,即把大量的小型殺傷彈、破甲炸彈、燃燒炸彈等裝在一起投放,

可使小型炸彈得到合理的運載,將子彈按著目標毀傷概率的最大期望值,一次或逐次投放到預定的面積上。

集束炸彈投彈後根據定距引信所控制的工作時間,它們可在空中預定高度散開或拋出子彈,當子彈撞擊目標時擊發引爆,

形成一定的散佈面積,殺傷敵方有生力量和破壞各種技術兵器。 使用子母彈箱和集束彈架,使子彈運輸更合理,大大提高了轟炸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