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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過後,您關心的法律問題都在這了!

當災難來臨時,我們除了要想盡一切辦法進行自救、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之外,

地震帶來的一些法律問題也同樣引起大家的關注,尤其涉及到捐款、賠償等問題。今天,我們請到勞動法專家楊保全律師,為大家詳解地震過後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不方便聽語音的小夥伴,小編還在下方為您準備了文字版。

地震過後,您關心的法律問題都在這了!(文字版)

最近,大家都被九寨溝、新疆地震的消息刷屏,天災無情人有情,

希望地震災區的人民都健康安好,在此我們為他們祈福、祝願。地震發生之後,我們看到很多很多的消息,我們也整理了一下和法律相關的一些消息,在此給大家做一個提示。

一、個人名義發起募捐是否合規?

地震之後,我們見到有些單位組織員工以個人名義或單位名義進行捐款,那麼,這種組織行為是不是合規的呢?如何避免被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明確規定,

個人不能發起公開募捐,也就是說,目前我們見到的在地震發生後,全國人民以及社會各界組織的捐款,大家要認真分清,雖然各種形式的募捐方式頻出,但是個人發起的募捐在法律上是不被認可的,也就是說,有可能會出現被騙的情況。因此,我們在積極向災區人民募捐時,最好直接向合法的募捐團體,比如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民政部門以及一些單位組織(國家機關和公益性團體)的募捐來捐款,
避免將原本善意的私募變成另人懷疑的騙局,也避免我們的內心再次受到傷害。

二、單位代扣員工工資進行捐贈是否合法?單位是否有權進行強制性捐贈?

目前,我們也見到有些單位要求員工或者組織員工進行募捐的,那麼這種行為是不是合法的?未經員工同意,單位強制從員工的工資當中扣款用於捐贈災區,是不是合規呢?對此我們也做出了一些提示,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工資支付》的一些文件,比如說勞動部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這兩部檔當中明確規定了,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那麼,可以克扣的情形有哪些呢?第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大家都知道,我們每個月發放工資,單位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這個不需要員工同意,
是一種單位的法定代扣代繳權利;第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包括住房公積金,這個很多職工也都懂;第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第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當中扣除的其他費用,這是一個兜底性項目。從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對於單位強制扣除員工工資,是有法律明確規定,除了以上幾種情形,其他理由是不可以的。剛才我們聽到為災區人民捐款,單位能不能強制進行呢?按上述規定,是不可以的。捐款從一般意義上來說是一個自願行為,如果員工捐款,必須本人自願。自願包括是不是捐款自願以及捐款的方式,是現金還是轉帳,以及向誰來捐款,還有捐款的具體金額,這些都是自願的。也就是說,員工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捐款,用什麼方式捐款,以及捐款的具體金額,單位是無權強制的。如果,經過員工書面同意,單位可以從員工的工資中扣發一定金額作為捐款,但是不能強制,公司如果採取這種強制捐款是違規的。我們建議單位如果有捐款了,要及時將捐款情況進行公示,並接受員工的查詢和監督,這才是合規的。我們見到有一些單位,尤其國家機關或者國有企業單位,強令組織員工捐款,我們說員工自願沒有問題,員工不是自願,單位就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當然,我們也號召在這樣的危難情況下,大家積極地獻上自己的一份愛心,自願捐款。

三、地震是不是屬於法律意義上的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這個概念學法律的都懂,但是對於一般公民來說,不太瞭解這樣一個概念。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一些客觀情況。一旦發生了不可抗力,對於雙方正常的交易或者合同履行,法律規定了雙方免責,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那麼,哪些情況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不可抗力呢?比如說,一些常見的自然災害,我們法律上一般採取列舉的方式。第一,我們現在說的地震,還有颱風、洪水、冰雹、火災、雪災、海嘯等等,一些比較大的自然災害;第二,一些政府行為,比如政府的一些徵收、徵用行為;第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戰爭等等。如上所述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履行受到阻礙,或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一般是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四、旅遊時發生地震,旅行社和景區是否有賠償責任?

發生地震時,恰逢暑期旅遊旺季,很多人是在旅遊期間發生地震了,為此有些遊客受到傷亡了,景區或者旅行社是否要承擔責任?我們說,根據一般的相關法律規定,景區或者旅行社對遊客承擔的是一種過錯責任,旅行社或景區對遊客發生傷亡不存在過錯,從法律上來說不需要承擔責任。很顯然,我們剛才介紹了,地震屬於不可抗力,沒有人能夠預見到。因此,對於遊客在旅遊期間因地震發生的傷亡,嚴格從法律上來說旅行社或景區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即使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責任險,景區投保了公眾責任保險,遊客有可能也不能因地震獲得賠償,因為這些責任保險的前提是旅行社或景區對於遊客的傷亡,在法律上有賠償責任。當然能夠救濟的是,如果遊客自己投保了商業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情況下,是可以獲得保險賠償的。所以遊客要想獲得賠償,需看一下自己保險的具體險種和相關的條款。

五、上班時發生地震而引起的傷亡,是否應該認定為工傷?

如上面所述,雖然地震在民事法律上屬於不可抗力,在很多商業保險當中也把它列為免責條款,但是我們國家《工傷保險條例》這部法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樣的一個條款並沒有做免責的事由,也沒有做其他的安排,就要看是不是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和工作原因受到的這種傷害。也就是說,如果正在上班的人發生地震,在工作時間也在工作場所,導致這種傷害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不管是不是有其他的因素,均享受相關的工傷待遇。當然,如果是有人因工去災區出差,發生的傷害或者是下落不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也可以認定為工傷,這個是不同於一般的民事賠償責任。

六、參加地震搶險救災而受傷、死亡或者下落不明,可以享受什麼待遇?

地震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搶救。其中,不乏自發到災區進行搶險救災的,但是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搶險救災的人員難免發生傷亡或下落不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如果是因為參加搶險救災,應視為履行相應的職務行為,也可以認定為工傷。同時,個人自願參加搶險救災,被認定為見義勇為的,仍然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

以上就是關於地震當中需要注意的相關法律法規,希望這一點小小的提示能夠幫到有需要的人。

除了以上幾種情形,其他理由是不可以的。剛才我們聽到為災區人民捐款,單位能不能強制進行呢?按上述規定,是不可以的。捐款從一般意義上來說是一個自願行為,如果員工捐款,必須本人自願。自願包括是不是捐款自願以及捐款的方式,是現金還是轉帳,以及向誰來捐款,還有捐款的具體金額,這些都是自願的。也就是說,員工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捐款,用什麼方式捐款,以及捐款的具體金額,單位是無權強制的。如果,經過員工書面同意,單位可以從員工的工資中扣發一定金額作為捐款,但是不能強制,公司如果採取這種強制捐款是違規的。我們建議單位如果有捐款了,要及時將捐款情況進行公示,並接受員工的查詢和監督,這才是合規的。我們見到有一些單位,尤其國家機關或者國有企業單位,強令組織員工捐款,我們說員工自願沒有問題,員工不是自願,單位就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當然,我們也號召在這樣的危難情況下,大家積極地獻上自己的一份愛心,自願捐款。

三、地震是不是屬於法律意義上的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這個概念學法律的都懂,但是對於一般公民來說,不太瞭解這樣一個概念。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一些客觀情況。一旦發生了不可抗力,對於雙方正常的交易或者合同履行,法律規定了雙方免責,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那麼,哪些情況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不可抗力呢?比如說,一些常見的自然災害,我們法律上一般採取列舉的方式。第一,我們現在說的地震,還有颱風、洪水、冰雹、火災、雪災、海嘯等等,一些比較大的自然災害;第二,一些政府行為,比如政府的一些徵收、徵用行為;第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戰爭等等。如上所述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履行受到阻礙,或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一般是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四、旅遊時發生地震,旅行社和景區是否有賠償責任?

發生地震時,恰逢暑期旅遊旺季,很多人是在旅遊期間發生地震了,為此有些遊客受到傷亡了,景區或者旅行社是否要承擔責任?我們說,根據一般的相關法律規定,景區或者旅行社對遊客承擔的是一種過錯責任,旅行社或景區對遊客發生傷亡不存在過錯,從法律上來說不需要承擔責任。很顯然,我們剛才介紹了,地震屬於不可抗力,沒有人能夠預見到。因此,對於遊客在旅遊期間因地震發生的傷亡,嚴格從法律上來說旅行社或景區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即使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責任險,景區投保了公眾責任保險,遊客有可能也不能因地震獲得賠償,因為這些責任保險的前提是旅行社或景區對於遊客的傷亡,在法律上有賠償責任。當然能夠救濟的是,如果遊客自己投保了商業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情況下,是可以獲得保險賠償的。所以遊客要想獲得賠償,需看一下自己保險的具體險種和相關的條款。

五、上班時發生地震而引起的傷亡,是否應該認定為工傷?

如上面所述,雖然地震在民事法律上屬於不可抗力,在很多商業保險當中也把它列為免責條款,但是我們國家《工傷保險條例》這部法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樣的一個條款並沒有做免責的事由,也沒有做其他的安排,就要看是不是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和工作原因受到的這種傷害。也就是說,如果正在上班的人發生地震,在工作時間也在工作場所,導致這種傷害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不管是不是有其他的因素,均享受相關的工傷待遇。當然,如果是有人因工去災區出差,發生的傷害或者是下落不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也可以認定為工傷,這個是不同於一般的民事賠償責任。

六、參加地震搶險救災而受傷、死亡或者下落不明,可以享受什麼待遇?

地震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搶救。其中,不乏自發到災區進行搶險救災的,但是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搶險救災的人員難免發生傷亡或下落不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如果是因為參加搶險救災,應視為履行相應的職務行為,也可以認定為工傷。同時,個人自願參加搶險救災,被認定為見義勇為的,仍然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

以上就是關於地震當中需要注意的相關法律法規,希望這一點小小的提示能夠幫到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