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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前妻“我們已經離婚了,別再找我要錢了”

【真實情感故事】

前妻是我的大學同學,我追了她三年才成功,所以戀愛中我百般珍惜她,對她惟命是從!娶她時應該她要求足足給了18萬彩禮才肯進門,但是當時的我,被愛情沖昏了頭腦,

認為只要能娶到她,一切都是值得的!

但是我沒想到,結婚後她做的事情一次比一次過份,不僅好吃懶做,還常常刁難我父母,不肯在我家過一次年,傷透了我父母的心!最終導致我們的離婚的是她出軌,和她的男前友,被我發現後,還說從來都沒愛過我,

要不是看中我條件,才不會嫁給我!就這樣,我憤怒的和她離婚了!

離婚時,孩子還小,法院判給了她,我每個月給孩子2000的撫養費!

我和她現在已離婚2年多,她一直沒有工作,還是和以前一樣的好吃懶做,成天打麻將,沒有任何收入來源,所以就想盡辦法找我要,

每個月除了孩子的撫養費,她每個月都要找各種藉口從我這要走大幾千塊,大多都是以孩子為名。

以前我還沒有重組家庭的時候還無所謂,可現在我已經再婚,她還是這樣,嚴重影響了我和現任老婆的感情!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