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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一個人真的好幸福

今天中午,剛好我和直男同時回到家裡。然後關上門準備上樓,黑暗中,我站在那裡。直男過來拖著我的手。然後一直拖著我,回到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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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說話。可是我覺得這樣就很美好。我喜歡的人,拖著我,回到家。

我有時也會生氣他,但基本上當天的問題當天發洩,當天解決,當天吵。因為我如果有負面情緒,我就睡不著。所以如果他和我不愉快,我不會讓他睡覺的。所以如果有矛盾了,也就兩個人冷戰,他睡覺,我搖他,一直亂,亂到他也跟我一起討論問題,

然後讓他說出我想聽的答案或者話語。這樣我們又和好如初了。

我覺得這種關係是良性的。有矛盾,無論過程是冷戰還是亂,還是當天解決了。有時候也有更好的磨合。就像現在我負責帶女兒,他負責做家務。他不能對我帶女兒有任何嘰嘰歪歪,要是有意見,就他來做那部分他看不慣的。現在帶女兒也算是比較平攤的,他洗奶瓶,我餵奶;他放水,我給女兒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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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都是我賴著他。喜歡在他穿衣服的時候就纏著他,像牛皮癬地貼著抱著,然後他推開我又推不開。在家人可能看不見的時候,他就輕輕地親我一下。我們在房間的時候,他有時就抱著我,要夾得我透不過氣。因為他比我高很多,我被他抱著,我的頭仰著,

他就抱著我使命夾。我覺得他就是喜歡因為喜歡我而有點這樣的虐我。用廣東話的兩個字來形容,就是肉緊。

而我也算是很長情的。每天回家看到他我都依然會很開心的。我經常說著“我不喜歡你了,哼”。可是不過多久,我又還是纏著他。

他這個人也蠻犯賤的。如果我動真格不理他,他就每次都像小狗那樣賴著我。儘管我也知道他愛我,可我就是喜歡常常問他:你愛我嗎?

然後聽到他回答: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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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來,在一起是5年了。結婚領證也4年了呢。

如果上天憐憫,希望真的能白頭到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