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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爸媽買的,婆婆給我混出去,難道我錯了嗎

我和老公是大學時候認識的,因為戀愛比較久,相互之間的感情很深,所以在結婚的時候我爸媽對他們家也沒有多大的要求,本來彩禮10萬的,我們爸媽直接不要了,希望我能幸福。

男友家庭情況比較糟糕,公公婆婆五十多歲就在家休息了,農活也不幹,基本就是玩。房子什麼的根本不可能了,只有老家一棟破房子,下雨的時候還會漏雨。我爸媽為了讓我過好日子,把市區的另外一套房子給了我,名字登記在我名下。

我和老公結婚以後就搬進去住,然後婆婆那邊房子比較爛,老公把他們接到新房來住,對於這個其實我也沒多大的意見,畢竟老家房子實在是不能住人了。

可是從婆婆搬過來以後,一系列不好的事情發生了。最讓我不能容忍的就是婆婆總是帶人來房子裡玩,搞得亂七八糟後還不收拾,直到我下班以後才收拾,為此我跟老公反應了,沒想到我老公是這樣的一個態度。

我真的不明白,

我這樣跟我老公說這事,他竟然會有如此大的反應。我又不是打他媽媽。他至於像吃了火藥一樣跟我幹上。

這次我必須要選擇離婚,真的受不了他們一家子,婆婆都這樣了,沒想到老公也是這樣子,大學的時候還覺得不錯,現在住一起後卻變著鳥樣,真是無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