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和醫院取消編制,這1000萬人的人事管理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改革之路,在2011年國家就決定了對事業單位進行分類,到了2015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劃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公益三類,此次改革,主要是針對公益二類中的高校和醫院,
對於高校、公立醫院取消編制的這1000萬人員,一方面可根據 其工齡長短大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不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就不會被解聘,其中,歸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管理的幹部仍由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其政治等待 遇不變;另一方面,
新人不再有新編制,依照勞動人事法律法規一律簽訂相應期限的勞動合同,用高校、醫院合法依規創收的錢開支工資。最終要走向根據高校、醫院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撥付相應財政資金,與原人員編制完全脫鉤。
關於高校和醫院取消編制後,人事管理銜接的具體辦法,大家看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