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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老賴旁聽老賴判刑:休庭期間有人立馬還錢

昨天上午,南京六合法院大廠法庭審理一起涉嫌拒絕執行判決罪的案件,被告人唐某受審後,法庭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揚子晚報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旁聽席的第一排和第二排坐著15名特殊的旁聽人員,

休庭期間,有的要求打電話讓家人送錢來,有的托著下巴陷入“沉思”。

原來,這些特殊的旁聽人員,是法院執行局淩晨兵分幾路拘傳來的。昨天宣判後,這些旁聽的老賴仍不能履行執行款的,法官向他們一一宣讀拘留決定書,押往看守所。

打電話請人送錢來。旁聽席上的失信被執行人。任國勇 攝

就是不還40多萬貨款,老賴被判刑一年

昨天上午,揚子晚報記者來到南京六合法院大廠法庭旁聽了一起因拒絕執行判決、裁定的刑事犯罪案。旁聽席除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外,還有15名特殊的旁聽人員,旁邊都有法警陪護。

9點35分,被告人唐某被兩名法警帶上被告席。公訴人指控,2016年被告人唐某因工程欠款,

被債務人陳某起訴到六合法院。同年6月14日,法院判唐某十日內還陳某40.5萬元貨款,唐某收到法院判決書後沒有上訴。

判決生效20天后,陳某再次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但唐某對執行局發出的傳票、執行通知、電話通知等形式的財產申報、履行給付義務通知不予履行。同年10月,六合法院將唐某列入了失信名單。

事實上,唐某的債務不少。2016年9月,另一債務人陳女士要求他歸還45萬元,

唐某將自己高淳區一套房子以9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陳女士,除去所還45萬元外,他將另外所得的45萬分別又還給了小貸公司、銀行、生意夥伴以及發放工人工資,但沒有履行法院判決他償還陳某的債務。當法院對他強制執行時,他已無財產可執行。唐某辯稱,自己並不是要逃避執行,而是覺得銀行的錢不還影響貸款信用,生意夥伴的錢不還會影響業務,認為法院判決的錢可以拖一拖,
沒想到自己弄錯了還錢的次序。

編輯:凡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