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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烏魯木齊市已於7月30日順利完成養老金待遇調整工作

目前,新疆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已發放到位,為2016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了基本養老金水準。

其中,烏魯木齊市已於7月30日順利完成全市26萬余名退休人員2017年養老金待遇調整工作。

記者瞭解到,2017年新疆繼續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總體調整水準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本次調待範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離休和建國前老工人不列入此次調整範圍。調待分為定額普調、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定額普調標準為每人每月在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35元。

掛鉤調整是在定額普調的基礎上按照工齡、繳費基數情況再進行調整。傾斜調整是對70周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與去年不同的是,在普調和掛鉤調整後,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仍達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發30元。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