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條人命!賠66萬!判刑!就因為下車這個動作,到底怎麼了?
常州33歲男子朱某,就因為一個基本常識的疏忽,讓自己背負了一條人命,賠償66萬,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
2017年1月26日,事發當天的他像往常一樣,開車去上班,途中把車停在路邊準備去買早餐,
據朱某自己交待,打開車門瞬間他看了一下正好有輛非機動車過來,朱某等這輛車過去之後打開了車門。
經法醫鑒定,老人的死因是顱腦損傷。公安交警部門在勘查後認定,駕駛員朱某沒有在規定地點停車,並且開車門妨礙了其他車輛的通行,存在嚴重的違法過錯。
更不幸的時是,緊跟而來的另外一輛小轎車避讓不及,直接碾壓過去。
隨著道路車輛的不斷增加,"開車門事故"逐年呈上升趨勢。
開車門一定要注意安全!
猛點大拇指
希望事故遠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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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事故遠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