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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不要彩禮陪嫁三十萬,結婚當晚我提一要求,岳母罵我太過分!

我和女朋友是相親認識的,她是公務員,父母也是城裡做生意的。我在一家通訊設備公司做銷售,父母是農民,沒有養老金,不知道女朋友看中我什麼了,竟然主動追求我和我交往。

在一起一個月就帶我回去見父母。本來看到她父母我還有點自卑,可是她父母說她家不是那種嫌貧愛富的人,只要我疼她女兒,其他都不在乎!

端午節我帶她回去見父母。村裡的人見我領回一個這麼水靈的城裡姑娘,都羡慕得不得了。我媽媽張羅著做了一大桌好吃的家常菜!女朋友也沒有嫌棄我家簡陋的環境,在一群雞啊,狗啊的叫聲中樂呵呵把飯吃了。我媽說環境不好,

希望女朋友不要嫌棄,臨走的時候按照慣例給了女朋友2000元紅包。

雙方父母見面後,我媽說我家首付款不夠,房子可能要過兩年買,但是我家會給16萬彩禮,請親家放心。

沒想到岳母說房啊車啊這些她家早買了。她願意出30萬給我們付個首付,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

我家的16萬彩禮就當裝修費好了。

我爸媽喜出望外,但是又覺得這樣做岳母太吃虧了。岳母略帶傷感的說,錢都不是問題,只要對她女兒好。

岳母說過兩天就是難得的黃道吉日,建議先扯證。我家同意了。扯證當晚,岳父就把三十萬打過來了。

這時岳母牽了個小男孩過來讓他我喊爸爸。我愣住了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岳母說彩霞(老婆名字)一直想告訴你,是我們不讓,怕你介意。這是彩霞前男友的兒子。彩霞的前男友是個消防員,在執行任務的時候死了,他去世後彩霞才發現自己懷孕三個月了。前男友是家裡的獨子,我們都贊成彩霞把孩子給生下來,好讓彩霞前男友王家有個後。我們知道對不起你,但是孩子現在三歲,
沒有爸爸了,本來彩霞不打算再嫁的,遇到你們一家後,覺得都是善良的人,所以才鼓起勇氣結婚。

我久久沒有回過神來,一方面我為老婆的善良感動,另一方面我恨她對我的欺瞞,我們一家都是傳統的人,老婆和其他男人未婚先孕生這麼大個兒子,

我父母臉都丟死了!

於是我對岳母說要我接受這孩子可以,除非跟我改姓周!否則我怎麼去養一個外人!岳母沒料到我會提這個要求,她覺得我一向老實,肯定會接受這個孩子,現在她覺得我替踢提的這個要求有點過分!

你們覺得到底是我過分還是我岳母一家過分,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