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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誰幫帶,遇到了極品婆家,後悔當初嫁人太衝動!

都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後悔沒聽父母的話,找了現在的老公,害得孩子跟著受罪。

先介紹一下我老公的家庭:我老公在7歲時,父母離婚,然後分別再婚有了各自的家庭,媽媽再婚生了個妹妹,

爸爸再婚生了個弟弟,弟弟和妹妹歲數一樣大,都和老公相差13歲(說這個歲數,是因為沒想到後來我們的孩子出生後,老公的弟弟妹妹成了我們孩子無人看的理由)爸爸再婚時後要求我老公不能跟他們住,所以老公和他爺爺奶奶擠在50平的小房子裡一直生活到我們結婚前。

再介紹一下我們認識的過程:由同學介紹認識,說實話,當時兩人都很有好感,

而老公也長的比較帥,所以一見鍾情了,算是自由戀愛吧,認識了一段時間後,老公和我說了他的家庭情況,當時年輕,把婚姻想的太簡單,覺得只要兩個人好就行了,所以我就說沒事不介意,但是沒有和父母說他的家庭情況,後來父母聽說我交了男朋友,就約了去我家吃飯認識一下,當時父母見了後說小夥不錯,問了他的家庭後就猶豫了,努力勸導我說:這樣的家庭你將來勢必會受很多委屈、也會很累,
將來你們必定會處於三不管的狀態,尤其是有了孩子後,誰給你們看孩子就是個大問題,但是我執意不聽啊,非得就跟他了,還覺得自己特別有主見。第一次和我父母見面後,老公問我父母對他的看法,我實話實說了,就問了他將來孩子有看的嗎?誰幫咱看孩子?他說他奶奶說了,看個孩子直接不是問題,有的是看孩子的,將來和正常家庭一樣,
我就信了,不顧父母的阻撓,執意和他結了婚。

結婚時我們的新房裝修完了,但是社區外面路都沒修好,所以根本沒法在新房結婚,所以結婚是在他爸和他後媽的住處結的,結婚後不到三天,就給了我們幾件做飯工具,讓我們自己搬到新房子住了,期間婚後一周都沒有管我們的,除了他親媽叫我們去她那吃了頓飯,那時候我就感覺苗頭不對,有點後悔嫁給他這個家庭了,

並哭了好幾次,畢竟從一個溫馨和睦相親相愛的一個家庭,到現在真正應了我父母的那句“三不管”的狀況,我真的感覺挺失落挺無助的!

婚後我們前三個月一直沒懷孕,不是懷不上,是猶豫不決,按說婚後有的婆婆公公會著急讓我們懷孕,結果讓我意外的是,老公他奶奶和我們說,先別急著要孩子,兩三年之後再要,原因是我們孩子會與老公他弟弟妹妹上高中衝突,等著他弟弟妹妹都上大學後,

就有給我們看孩子的了,那時候我們才能生,我很無語,欲哭無淚啊簡直,婆婆們也從來沒有敢提一下,與我想像中的婚姻生活差別太大了。只有我的媽媽,催我你們趁著年輕趕緊要孩子吧,我說沒有看孩子的,媽媽說:“人還能叫看孩子難為死!不用愁,孩子生出來就有看的了……”,是媽媽的話鼓動了我,於是我們在婚後第四個月懷孕了。

得知我懷孕後,婆婆家沒有一個人高興的,(插上一個稱呼:老公的親媽我稱為大婆婆、老公的後媽稱為小婆婆,),懷孕40天的時候,大婆婆喊我們出去吃飯,記得那次吃的火鍋,老公和他媽說我懷孕了,正在有說有笑的大婆婆忽然就頓住了,就光說了一句“很好啊”,當時就感覺那頓飯吃的氣氛很尷尬很沉悶了,應該是我懷孕嚇到他們了吧……小婆婆得知我懷孕後一直沒露面也沒表任何態度~

悲催的是,我懷孕50天的時候開始孕吐,當時反應太厲害了,有死的感覺都有啊,這樣的孕吐一直持續到胎兒3個月零1周的時候才結束,在這孕吐期間,我基本上是靠早上兩個煮雞蛋一包奶,晚上清水煮麵條裡面放上幾片菜葉度過的,中午在單位吃。為什麼這樣吃,一是孕吐反應吃不下,二是老公不會做飯,只會這兩樣。我吃不下也感覺沒營養,

怕耽誤胎兒發育,就和老公商量:你能不能讓咱媽(大婆婆)來伺候我段時間,給我做做飯吃?畢竟老公和他的親媽還實誠點,老公答應的好好的說沒問題,我一定讓咱媽來給你做做飯。可是也只是說說,一直沒見婆婆來給我送過一頓飯,只是象徵性的每週叫我們去吃一頓飯,雖然大婆婆家和我們不住一個社區,但也只是一牆之隔,離得非常近。有的人可能會問為什麼不去自己媽那呢?因為我週一到週五都上班,媽媽家離單位遠,上班來回不方便,就沒去。這都不知道生出來怎麼帶大!

所以結婚需謹慎,不要一時被所謂的愛情沖昏了頭!

得知我懷孕後,婆婆家沒有一個人高興的,(插上一個稱呼:老公的親媽我稱為大婆婆、老公的後媽稱為小婆婆,),懷孕40天的時候,大婆婆喊我們出去吃飯,記得那次吃的火鍋,老公和他媽說我懷孕了,正在有說有笑的大婆婆忽然就頓住了,就光說了一句“很好啊”,當時就感覺那頓飯吃的氣氛很尷尬很沉悶了,應該是我懷孕嚇到他們了吧……小婆婆得知我懷孕後一直沒露面也沒表任何態度~

悲催的是,我懷孕50天的時候開始孕吐,當時反應太厲害了,有死的感覺都有啊,這樣的孕吐一直持續到胎兒3個月零1周的時候才結束,在這孕吐期間,我基本上是靠早上兩個煮雞蛋一包奶,晚上清水煮麵條裡面放上幾片菜葉度過的,中午在單位吃。為什麼這樣吃,一是孕吐反應吃不下,二是老公不會做飯,只會這兩樣。我吃不下也感覺沒營養,

怕耽誤胎兒發育,就和老公商量:你能不能讓咱媽(大婆婆)來伺候我段時間,給我做做飯吃?畢竟老公和他的親媽還實誠點,老公答應的好好的說沒問題,我一定讓咱媽來給你做做飯。可是也只是說說,一直沒見婆婆來給我送過一頓飯,只是象徵性的每週叫我們去吃一頓飯,雖然大婆婆家和我們不住一個社區,但也只是一牆之隔,離得非常近。有的人可能會問為什麼不去自己媽那呢?因為我週一到週五都上班,媽媽家離單位遠,上班來回不方便,就沒去。這都不知道生出來怎麼帶大!

所以結婚需謹慎,不要一時被所謂的愛情沖昏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