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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買的,爸爸堅決要求加上我的名字,我爸是不是太過分了

婚房是老公婚前大概近10萬存款加公婆的存款,加公婆借的錢給的,大概50萬,貸款80萬。現在房子買了不到2年,要準備結婚了。房子是老公名字。

 我們過2個月就辦婚禮,彩禮三金已經給了,不多,一個意思而已。公婆去年裝修了自己的房子,缺錢。但他們都有單位退休了,以後有保障的。

娘家經濟不好,嫁妝基本沒有,有點金器,然後把彩禮還回去而已。我每個月拿1000生活費給爸媽。我有個弟弟,工資很低,現在不給生活費。公婆經濟好,不用我們給錢。

而且給小家買買東西啥的。現在公公忙工作,婆婆退休閒著,一個人在小家給我們做家務做飯。

公婆在老家市里和一個離我們2個小時車程的城市都有房。離我們近的還是新房,比我們大。無貸款的,都是公公名字。

目前老公工資加公積金還了房貸剩下不到3000.

我給了父母之後也只有2000,用於基本生活,基本月光。

 我很相信老公對我的感情,婆婆對我還好,也沒想過加名字的事情。但我爸爸突然要求要房產證加我名字,他不放心,可能是聽到周圍人說的這方面的事情。

然後我跟老公商量,老公說,他無所謂,但怕公婆有意見,畢竟是他們給的首付。他說他曾經試探跟婆婆說房產證加我名字,婆婆反應比較大,問是我提的還是他提的,

說要是這麼不信任對方,還沒結婚就想離婚了,還不如不結了!而且,聽老公說,婆婆的認知是,婚後還貸款部分是共同財產。我爸爸不這麼看。

老公雖然錢不多,但錢都給我的,花錢對我大方對自己扣,有額外收入也會打我卡。

現在我怕不加名,

我爸對老公對公婆有意見。加名怕公婆對我家有意見。老公提議,要不過一年再提加名,剛結就說這些怕公婆對我有意見,以後難相處。

各位覺得是誰有道理呢?這個名字應不應該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