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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愛的女孩就要嫁人了

1,青澀

我從中學到大學一直愛著的姑娘就要嫁人了。

只是在一個夜晚,從朋友圈點開她發的邀請帖,她穿了婚紗,還是一樣的好看,我的心卻空落落的。

高中的時候我就喜歡她了。我坐在她後桌,我會假借各種名義同她搭訕,偶爾也會捉弄她一下子,比如我會遞給她一隻裝了小蟲子的盒子,故意讓她在打開時嚇得尖叫,全班的眼光都投向了我倆,她憋紅著臉,尷尬又羞澀的樣子真是可愛極了。

我以為她會因此而向老師提出換座位,

可是她沒有。從那以後,我依然有事沒事找她借支筆,借本書,在她書上塗鴉,但是她卻不那麼溫柔了,每次都甩我一個恨恨的眼神,說話也恨恨的。但我卻竊喜到睡覺都要笑出來,常常夜深人靜的時候望著天上的月亮出神,想她。她對我生氣我也高興啊,因為,那是她對我獨有的態度啊。

年少時候的有些舉動到如今想來難免幼稚可笑,她後來也問過我,既然我喜歡她,

為什麼又要惡作劇捉弄她呢,我想了想,大概是因為希望她能真正地注意到我吧,我長得不帥,成績也不夠好,除此之外,我不知道還能有其他什麼方法能讓我在她的世界裡顯得與眾不同。就像明明她開始喜歡我了,卻又對我凶巴巴的了。

在高三的尾聲,也就是高考前幾天,學校搞了個心理活動,大概就是相互手把手跳舞緩解壓力,我被人潮擠到她面前,或者說,是我故意擠到她身邊的。

那天當我拉著她的手,腦子卻空白,完全記不住動作,也聽不進別人在說什麼,只聞到細細的髮絲香氣,還有軟綿綿又滑嫩的手,一切都讓我燥熱。

那個晚上,我把她約出來。

我把手插著褲兜,她跑來大聲地問:喂,喊我幹嘛?

我咳嗽了一聲,假惺惺地說:你要考哪裡。

她說:北京啊。

哦。

“那個,我挺喜歡你,我去找你吧。”

兩個人都沒說話了,然後她轉過身要走的時候,突然“哦”了一聲,

我心跳狂亂,自然而然地走上前大膽地抓住了她的手。

激動得說了句:你等我。然後自己轉身先跑了。

2、熱愛

但是,那一年的高考,我發揮失常,原本以為穩中的志願,最後名落孫山。在家裡鬱悶了很久,最後還是接受家裡安排,去上了個大專。

我強烈抗拒,

然後收拾東西準備外出打工,但最後我妥協了,因為我媽對著我大哭怕我年紀太輕出去被欺負,然後我就去上學了。

上大學以後,我在假期的時候都會坐上20個小時的硬座去看她,那時候沒錢,有一次逃票被抓到,在火車站的辦公室裡感到前所未有的窘迫。

為了省錢,常常外出做兼職,有一年她快生日了,我想起她走過一個珠寶櫥窗時,眼裡流露出的豔羨,那個帶著一個翅膀的小吊墜的項鍊,千把塊錢,然後那2個月,我打了3份工。

她有一天晚上打電話問我:“最近一個月怎麼電話少了,這個月也沒過來。”

我說“功課多。”

她沒說什麼,只是語氣有點落寞。

但是當我攢夠錢去買時,商品下架了。我揣著那一疊鈔票,然後就往火車站走去。

記得那是個冬天,北京那天剛下了很大的雪,我第二天到了之後帶她吃了頓火鍋,然後給她買了個大玩偶和一個戒指,我依然記得那個零下10幾度的夜裡,從火鍋店裡出來我說打個車吧,她說沒幾步路,走走散散心吧。我知道她替我省錢。然後她就往前沖,跑了幾步停住,站在雪地裡,邊凍得哆嗦,邊笑著喊:我喜歡你,哈哈哈。

當時我就眼眶濕了,我發誓我這輩子要好好努力,給她吃好的穿好的,帶她去那種大的珠寶城,看上什麼就給她拿什麼。

那天我們住在一個小旅館,她在浴室洗澡時,我躺在床上玩手機,這時嘩啦啦地水流聲會傳出來,那聲音感覺就像是洶湧澎湃的大海,撞擊著我當時無處安放的騷動,我始終無法專注地玩手機,和舍友在聊天也頻頻發錯消息。當我抱她在懷裡入睡時,又是一夜無眠。

我聽到她深夜裡熟睡的喘息,那些年真是單純,只是想再等等,等有那麼一天,等我什麼都可以給她,什麼都準備好的時候。

3,告別

畢業以後,我幹了銷售,我們繼續異地著,她繼續等待著。

那是我人生中最卑微的一段歲月。剛出來的時候,四處找工作,為了能夠快點掙到錢,頭一年我自己奔向上海,身上只有幾百塊錢,提著個破帆布包,在車站下了車,我也不知道去哪,走幾步我就很慌了,因為我發現上海什麼都貴,連晚上睡個網吧對於我都奢侈。但第二天當我站在浦東那個遊人來都要拍照比剪刀手的地方,我還是激動地眼淚都要掉下來。我給她發了張咧著嘴笑的照片,我跟她說:我要給你幸福,我要在這裡活下來。

第一份工作是做地推,就是在地鐵旁發小廣告,一站站了2個月,曬得脫了一層皮。她看到我發來越來越黑的照片,調侃我去了趟上海跟投胎到了非洲一般。

有一回在工作時踩到一個路人的腳,對方在我道歉後依然不依不撓,要我賠償他,純粹是敲竹槓欺負人,於是火上來了就打了一架,結果帶了一臉傷,還被帶到了警察局,等我回到公司裡已經被通知開除了。

我回到住的地方,那間只有一個很小的窗戶的不足10平米的小房間,那一天我第一次哭了。

再後來我找到新的工作,很忙,我們一直都棲身在兩個不同的城市裡,因為各自工作的緣故,見面的機會也越來越少。

有一年五一,她說要來看我。放假前我特地抽空買了白漆把家裡的牆刷了一遍,還買了一束花擺上,我要等她來了讓她有點美和乾淨的感覺。她來的時候,油漆味都還沒散盡,她就坐在床沿上,對我笑了笑,我看到那雙美麗的眼睛裡有很多說不清的情緒,然後就有眼淚滑了下來。

那是我們大學畢業後的第3年。

我帶她去逛了下上海,挺順利的也沒吵架,但就是比以前有點淡淡的,或許是太熟悉了吧。有一天晚上,我們躺在床上她問我,有沒有考慮要結婚呢。

我沉默了。

我為什麼沉默。我他媽的做夢想娶她,但我也他媽知道我啥都沒有。

我用開玩笑的語氣打哈哈,“老姑娘恨嫁啦。”

說完我就後悔了,我覺得自己很混蛋,很無能,但也很無奈。我們在一起7年,7年了,她用她最美的7年陪我這個一無所有的傻小子,我連婚禮都給不起。

最後那天我們去逛城隍廟,我看到她常常抱著手機發消息,她笑得很開心,有時候甚至聽不到我在說什麼,一瞥螢幕我發現是個男人的名字,當即就發火了,追問她是不是看上別人了。

因為很窮,很自卑,所以又催生出很可笑的自尊心,敏感又暴躁,旁人一個眼神都會深深刺痛我。

她回去了,我把她送到車站時,要進站的時候,兩個人面對面站了很久,我很愧疚,但我的自尊心作祟我沒有道歉,她說:那就這樣吧。然後她主動擁了我一下,在我耳邊說了聲謝謝。

不知道為什麼,當時我特難受,我看著她轉身離去的背影,我知道那是離別,而且隱約感覺出來那次離別不同於以往。她是在說要離開了?她說一切就這樣吧,是在說“就到此了,她要離開我了”了吧?是吧。

我們真的就從那天分開了。

後來她有打電話給我,問我為什麼也不打電話給她了。我只是沉默,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愛她,所以我希望她離開我。

她有一次很憤怒地追問我7年了為什麼到最後是這麼冷漠的態度,我依然說不上什麼好聽的話,只是讓她別哭。

我也不知道我在逃避什麼,可能我們之間的問題不僅僅是距離,而是我越來越不敢愛她的心。她那麼好,怎麼愛我都覺得虧欠,我覺得我配不上她。她應該和一個比我更好的人一起度過她的一生,能給她想要的,給她安穩的一生。

愛讓我懦弱。一如當年那個先說愛的人是我,先扭頭跑掉的也是我。我設想了很多種結局,但我總是想:這樣才是對她最好的結局吧,這個時候我已經轉行去做了建築行業。

直到我知道她要結婚了,我恨自己是個懦夫和膽小鬼。

那天我在工地裡,我站在轟隆作響的設備堆裡接到電話,她在電話那頭問:“你會祝福我嗎?”

我說:“我用我所有可能的幸福來祝福你。”

掛上電話,我在穿梭的卡車和水泥泵的巨響中哭出了聲來,周圍泥沙塵土飛揚。

我曾經無數次幻想著她披上婚紗的樣子,我會穿著白色西服從她父親手裡接過她的手,許下承諾說我要給她一生的呵護。可是我們一起吃了那麼多苦,等了那麼多年,到最後,我就用那麼拙劣的方式把她送走,然後讓別人站在穿著嫁衣的她身邊,對她再許一次我曾許下的諾言。

這種失去的沉重感讓我分外壓抑,因為我知道自己已沒有機會再去擁抱我用整個青春的生命去愛著的人。

4,時過境遷

《致青春》裡有句話:一個人要是傷害了另一個他愛的人,絕對比被傷害那個更痛。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哪怕後來我又認識新的人,但心中揮之不去的是她的模樣,總是在深夜想起她那雙看著我笑的眼睛,還有右眼下方那顆美麗的痔,以及哭泣的樣子。

後來《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火了,當我在電影院看到柯景騰出現在沈佳宜的婚禮上,我覺得像極了當年的我,我也多希望自己就是柯景騰,當時湧上一股衝動想在婚禮上把她帶走。但電影也好,現實也好,柯景騰沒帶走沈佳宜,我也沒出現在她的婚禮上,不過我有效仿電影裡,矯情地在紅包上寫賀詞:新婚快樂,我的青春。希望她看到但又怕她看到。

我真的希望她很幸福,一定要比和我在一起時幸福。

而今我漸漸成熟,我們也早已不再聯繫。有一天和好友酒過三巡,談起這段情傷,他說:沒想到你當年就這麼深情。

我悶了一口酒,搖了搖頭。

是嗎。我終於在現在敢於承認,曾經的我不過是個懦弱的孩子,是年少時的自卑和虛妄的自尊心讓我丟了我最愛的姑娘。

酒後的我站在這座城市的頂樓,我望向她所在的方向,想起《那些年》裡的一句臺詞:一場名為青春的潮水淹沒了我們。浪退時,渾身濕透的我們一起坐在沙灘上,看著我們最喜愛的女孩子用力揮舞雙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我們一路受傷一路成長,有的人來到你的生命就是為了給你上一課,告訴你如何珍惜所有。這才是青春要告訴我們的道理。

千把塊錢,然後那2個月,我打了3份工。

她有一天晚上打電話問我:“最近一個月怎麼電話少了,這個月也沒過來。”

我說“功課多。”

她沒說什麼,只是語氣有點落寞。

但是當我攢夠錢去買時,商品下架了。我揣著那一疊鈔票,然後就往火車站走去。

記得那是個冬天,北京那天剛下了很大的雪,我第二天到了之後帶她吃了頓火鍋,然後給她買了個大玩偶和一個戒指,我依然記得那個零下10幾度的夜裡,從火鍋店裡出來我說打個車吧,她說沒幾步路,走走散散心吧。我知道她替我省錢。然後她就往前沖,跑了幾步停住,站在雪地裡,邊凍得哆嗦,邊笑著喊:我喜歡你,哈哈哈。

當時我就眼眶濕了,我發誓我這輩子要好好努力,給她吃好的穿好的,帶她去那種大的珠寶城,看上什麼就給她拿什麼。

那天我們住在一個小旅館,她在浴室洗澡時,我躺在床上玩手機,這時嘩啦啦地水流聲會傳出來,那聲音感覺就像是洶湧澎湃的大海,撞擊著我當時無處安放的騷動,我始終無法專注地玩手機,和舍友在聊天也頻頻發錯消息。當我抱她在懷裡入睡時,又是一夜無眠。

我聽到她深夜裡熟睡的喘息,那些年真是單純,只是想再等等,等有那麼一天,等我什麼都可以給她,什麼都準備好的時候。

3,告別

畢業以後,我幹了銷售,我們繼續異地著,她繼續等待著。

那是我人生中最卑微的一段歲月。剛出來的時候,四處找工作,為了能夠快點掙到錢,頭一年我自己奔向上海,身上只有幾百塊錢,提著個破帆布包,在車站下了車,我也不知道去哪,走幾步我就很慌了,因為我發現上海什麼都貴,連晚上睡個網吧對於我都奢侈。但第二天當我站在浦東那個遊人來都要拍照比剪刀手的地方,我還是激動地眼淚都要掉下來。我給她發了張咧著嘴笑的照片,我跟她說:我要給你幸福,我要在這裡活下來。

第一份工作是做地推,就是在地鐵旁發小廣告,一站站了2個月,曬得脫了一層皮。她看到我發來越來越黑的照片,調侃我去了趟上海跟投胎到了非洲一般。

有一回在工作時踩到一個路人的腳,對方在我道歉後依然不依不撓,要我賠償他,純粹是敲竹槓欺負人,於是火上來了就打了一架,結果帶了一臉傷,還被帶到了警察局,等我回到公司裡已經被通知開除了。

我回到住的地方,那間只有一個很小的窗戶的不足10平米的小房間,那一天我第一次哭了。

再後來我找到新的工作,很忙,我們一直都棲身在兩個不同的城市裡,因為各自工作的緣故,見面的機會也越來越少。

有一年五一,她說要來看我。放假前我特地抽空買了白漆把家裡的牆刷了一遍,還買了一束花擺上,我要等她來了讓她有點美和乾淨的感覺。她來的時候,油漆味都還沒散盡,她就坐在床沿上,對我笑了笑,我看到那雙美麗的眼睛裡有很多說不清的情緒,然後就有眼淚滑了下來。

那是我們大學畢業後的第3年。

我帶她去逛了下上海,挺順利的也沒吵架,但就是比以前有點淡淡的,或許是太熟悉了吧。有一天晚上,我們躺在床上她問我,有沒有考慮要結婚呢。

我沉默了。

我為什麼沉默。我他媽的做夢想娶她,但我也他媽知道我啥都沒有。

我用開玩笑的語氣打哈哈,“老姑娘恨嫁啦。”

說完我就後悔了,我覺得自己很混蛋,很無能,但也很無奈。我們在一起7年,7年了,她用她最美的7年陪我這個一無所有的傻小子,我連婚禮都給不起。

最後那天我們去逛城隍廟,我看到她常常抱著手機發消息,她笑得很開心,有時候甚至聽不到我在說什麼,一瞥螢幕我發現是個男人的名字,當即就發火了,追問她是不是看上別人了。

因為很窮,很自卑,所以又催生出很可笑的自尊心,敏感又暴躁,旁人一個眼神都會深深刺痛我。

她回去了,我把她送到車站時,要進站的時候,兩個人面對面站了很久,我很愧疚,但我的自尊心作祟我沒有道歉,她說:那就這樣吧。然後她主動擁了我一下,在我耳邊說了聲謝謝。

不知道為什麼,當時我特難受,我看著她轉身離去的背影,我知道那是離別,而且隱約感覺出來那次離別不同於以往。她是在說要離開了?她說一切就這樣吧,是在說“就到此了,她要離開我了”了吧?是吧。

我們真的就從那天分開了。

後來她有打電話給我,問我為什麼也不打電話給她了。我只是沉默,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愛她,所以我希望她離開我。

她有一次很憤怒地追問我7年了為什麼到最後是這麼冷漠的態度,我依然說不上什麼好聽的話,只是讓她別哭。

我也不知道我在逃避什麼,可能我們之間的問題不僅僅是距離,而是我越來越不敢愛她的心。她那麼好,怎麼愛我都覺得虧欠,我覺得我配不上她。她應該和一個比我更好的人一起度過她的一生,能給她想要的,給她安穩的一生。

愛讓我懦弱。一如當年那個先說愛的人是我,先扭頭跑掉的也是我。我設想了很多種結局,但我總是想:這樣才是對她最好的結局吧,這個時候我已經轉行去做了建築行業。

直到我知道她要結婚了,我恨自己是個懦夫和膽小鬼。

那天我在工地裡,我站在轟隆作響的設備堆裡接到電話,她在電話那頭問:“你會祝福我嗎?”

我說:“我用我所有可能的幸福來祝福你。”

掛上電話,我在穿梭的卡車和水泥泵的巨響中哭出了聲來,周圍泥沙塵土飛揚。

我曾經無數次幻想著她披上婚紗的樣子,我會穿著白色西服從她父親手裡接過她的手,許下承諾說我要給她一生的呵護。可是我們一起吃了那麼多苦,等了那麼多年,到最後,我就用那麼拙劣的方式把她送走,然後讓別人站在穿著嫁衣的她身邊,對她再許一次我曾許下的諾言。

這種失去的沉重感讓我分外壓抑,因為我知道自己已沒有機會再去擁抱我用整個青春的生命去愛著的人。

4,時過境遷

《致青春》裡有句話:一個人要是傷害了另一個他愛的人,絕對比被傷害那個更痛。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哪怕後來我又認識新的人,但心中揮之不去的是她的模樣,總是在深夜想起她那雙看著我笑的眼睛,還有右眼下方那顆美麗的痔,以及哭泣的樣子。

後來《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火了,當我在電影院看到柯景騰出現在沈佳宜的婚禮上,我覺得像極了當年的我,我也多希望自己就是柯景騰,當時湧上一股衝動想在婚禮上把她帶走。但電影也好,現實也好,柯景騰沒帶走沈佳宜,我也沒出現在她的婚禮上,不過我有效仿電影裡,矯情地在紅包上寫賀詞:新婚快樂,我的青春。希望她看到但又怕她看到。

我真的希望她很幸福,一定要比和我在一起時幸福。

而今我漸漸成熟,我們也早已不再聯繫。有一天和好友酒過三巡,談起這段情傷,他說:沒想到你當年就這麼深情。

我悶了一口酒,搖了搖頭。

是嗎。我終於在現在敢於承認,曾經的我不過是個懦弱的孩子,是年少時的自卑和虛妄的自尊心讓我丟了我最愛的姑娘。

酒後的我站在這座城市的頂樓,我望向她所在的方向,想起《那些年》裡的一句臺詞:一場名為青春的潮水淹沒了我們。浪退時,渾身濕透的我們一起坐在沙灘上,看著我們最喜愛的女孩子用力揮舞雙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我們一路受傷一路成長,有的人來到你的生命就是為了給你上一課,告訴你如何珍惜所有。這才是青春要告訴我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