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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都認為養兒防老,那女方父母在晚年就應該註定孤獨嗎?

那是以前的說法,但是現在,個人感覺,對待老爸老媽,

和岳父岳母應該一視同仁,雖然有時候感覺上可能有些怪怪的,但你必須這樣做。
岳父岳母養大了你的女朋友,然後將她不遠萬里嫁給了你,難道你不應該感謝他們嗎?眾所周知,對待自己的父母必須好,因為那是你的義務。但你也應該考慮女朋友的感受吧,
她也是有爸有媽,有血有肉的人啊,你怎麼能不顧她呢?如果你對她說,別去管你爸媽了,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孩都受不了,換做你,你也一樣。

養兒防老”是我國上千年的封建傳統意識。舊時代人們總認為只有兒子是家庭的“根”,女兒是潑出門的“水”。

實際上這是大錯特錯

首先從我國的法律角度來說。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第四十九條明文規年“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也有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我國還有一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有明確規定。由此看出我國的法律規定:贍養父母的對象是“子”和“女”,不只是兒子。

其次,從現實生活中來看“兒子養老不靠譜”。人們把生兒子形象地比喻要開“建設銀行”,

意思是生了兒子,父母註定要吃苦受累搞建設。這不,從讀書上大學到工作就業,再到娶妻生子,買房、買車、出彩禮,哪樣不要父母操心的。如果再有個沒出息的“啃老”兒子,或是一個不知理的媳婦,父母養老的問題何只是“不靠譜”,完全是“泡了湯”。不過什麼事情不能一概而論,天下靠兒子養老的父母也不少。我有兩個兒子現在就很幸福。

其三,女兒真的“是母親的小棉襖,父親的酒罈子”。女兒心細、體貼,是眾所周知的,現在哪家有女兒哪家幸福。常回家看爹媽的是女兒,父母生病陪在左右的是女兒,照顧父母飲食起居更周到的是女兒。誰家有女兒讓人羡慕不已。再有,女兒撫養成本低,長大後買房、買車、嫁妝都不是大問題,父母有多給多,有少給少,沒有就不給,有男方的“彩禮”(現在的彩禮錢動輒上十萬、數十萬)做後盾,還愁啥?現在為什麼生二胎的都“望兒興歎”?

綜上所述,女兒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女兒貼心是世人皆知,女兒養老是天經地義。有女兒的父母在晚年幸福,不孤獨!

父母有多給多,有少給少,沒有就不給,有男方的“彩禮”(現在的彩禮錢動輒上十萬、數十萬)做後盾,還愁啥?現在為什麼生二胎的都“望兒興歎”?

綜上所述,女兒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女兒貼心是世人皆知,女兒養老是天經地義。有女兒的父母在晚年幸福,不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