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這些事業單位正在招人,最低學歷只需高中……
為了有效緩解東河區審計專業工作人員緊缺的現狀,認真做好各項審計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區審計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經區政府批准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關專業審計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計畫招聘15名審計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如下:
1、會計電算化審計人員2名;
2、基建審計人員5名,其中土建審計1人、水利審計1人、園林綠化審計1人、安裝審計1人、市政工程審計1人;
3、財務審計人員8名。
二、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熱愛審計事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三)不限戶籍;
(四)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後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六)招聘崗位男女比例各占50%;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案件尚未查清的;
2.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洩露國家機密等受到党規、行政處理的;
3.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不適合做審計專業的工作人員。
三、招聘辦法和程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東河區社保中心大樓一樓(巴彥塔拉大街6號)。
3.報名事項: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核,需提供戶口名簿、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職稱證、職業資格證、報名登記表(附件2)、帶有二維碼的《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
4.報名費:按照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考生需交筆試報名費70元。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考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准)
招聘計畫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酌情調整招聘計畫。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兩部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試題不指定具體的複習材料。筆試內容以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水準為主。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聘用崗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後一名成績並列,
面試結束後,由招聘領導小組公示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名單並公示。
(三)體檢。擬錄用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按考試總成績依次補錄。
(四)考察。由招聘領導小組指定人員對考生進行綜合外調考察。一旦發現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中弄虛作假、違反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與錄用。對擬錄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天。公示無異議後,辦理相關手續。
(六)相關事宜
1.凡經考核合格被錄用者,試用期一年。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東河區合同制聘用人員管理,工資參照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待遇,按城鎮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2.被錄用者在試用期內,經區審計局考核,如發現不能勝任審計工作或工作不需要,不再續簽,予以解聘。
3.被正式錄用後,6年不得調動,如有調動,根據相關規定需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四、相關紀律
招聘工作按“自願、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參與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按相關紀律嚴格處理。
東河區招聘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6日
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公告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鄉鎮財政所隊伍建設,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專業、崗位
本次共招聘鄉鎮財政所事業單位
二、招聘條件
(一)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入學前戶籍為化德縣戶籍(身份證地區編碼為化德編碼);
2、全日制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工作人員12名。
招聘崗位
1月1日後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資格證書、專業等條件(具體詳見《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l、現役軍人;
2、在烏蘭察布市化德縣服務未滿五年(2012年6月20日後錄用,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式
招聘按照制定招聘工作方案、發佈招聘資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擇優聘用等程式依次進行。依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和對應聘人員考察體檢情況擇優聘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一)發佈招聘資訊
2017年8月16日開始在化德電視臺、化德政府網站發佈招聘考試相關資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1日。
2、報名地點:化德縣財政局一樓。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公安部門開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影本各一份,近期同版藍底免冠2寸彩照6張,填寫《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三)資格審查
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縣人社局、財政局、教育局、公安局、監察局等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人社局、教育局、監察局對報名人員學歷進行審核;公安局負責報名人員的戶籍審核;財政局負責報名人員從業資格證審核。凡發現報名材料不真實和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報名資格,審核合格者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兩部分。考試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委託有考試資質的單位主持考試。
1、筆試
(1)筆試採用閉卷形式,考試內容以報考專業基本知識為主。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以上開考,達不到比例不開考。筆試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
(2)考生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否則不准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後,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擬招聘崗位人數和進入本崗位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併進入面試)。
(2)應聘者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否則不准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
(五)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確定體檢人數。體檢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完畢,主檢醫生和分項體檢醫生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應聘者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缺額從參加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
招聘工作過程中筆試、面試、體檢及擇優確定聘用人員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結果,均在化德電視臺及相關媒體公示7天。在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反映有違反聘用規定並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
在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後,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聘用人員,由人社部門正式行文辦理有關手續。
1、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及辦法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轉正定級。
3、聘用人員自聘用檔下發之日起不服從分配或在15日內不到崗者,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政策諮詢電話:0474—7900430(化德縣人社局)
0474—7902731(化德縣財政局)
監督電話:0474—7902144(化德縣監察局)
諮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6日
鄂托克前旗公開招募雇用工作人員的簡章根據《鄂托克前旗第五次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旗公開招募雇用工作人員。具體招募事宜如下:
一、招募計畫及專業要求
(一)招募崗位及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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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範圍與條件
(一)招募範圍
(1)現在鄂前旗服務的或在鄂前旗服務期滿的專案儲備人才,項目儲備人才是指:“三支一扶”人員;社區民生工作志願者;大學生村官;西部服務志願者。
(2)具有鄂前旗戶籍且未就業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的鄂前旗戶籍的退役士兵(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士兵)和警校畢業生。
三、實施步驟
招募工作按照發佈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確定考察人選、公示、雇用等程式進行。
(一)公告
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發佈公告。公告時間: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5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2.報名地點: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管理股三樓310房間。
聯繫電話:0477---7624765
3.報名注意事項:
(1)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2)每個考生只能選擇報考其中的一個崗位,不能兼報。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名簿、畢業證、《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影本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藍底照片4張;儲備人才須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或現正在服務的單位證明須主要領導簽字;退役士兵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須主要領導簽字。審計局臨聘人員和大資料中心臨聘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須主要領導簽字;報考消防蒙漢兼通崗位、漢授崗位和交通協警蒙漢兼通崗位和漢授崗位的考生須提供身高證明(指定在旗醫院體檢中心出具);提供所在地公安機關關於本人是否有違法犯罪情況的證明,下載並選擇填寫《鄂前旗公開招募雇用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到指定地點報名(除本人簽字外,其它文字必須為電子版填寫)。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後,由招募領導小組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筆試
1.筆試內容:
(1)報考審計崗位考生筆試內容為審計業務知識(約占筆試內容的60%)、公共基礎知識(約占筆試內容的40%)等內容。
(2)報考大資料中心崗位的考生筆試內容為電腦專業知識(約占筆試內容的60%)、公共基礎知識(約占筆試內容的40%)等內容。
(3)報考消防和交通協警崗位的考生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等內容。
2.試卷由招募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命題、閱卷,筆試以百分制計算。
(1)審計、大資料中心、交通協警和消防文秘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2)消防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試卷分為蒙漢語兩種試卷,報考漢授崗位、消防文秘崗位和交通協警文秘崗位的考生必須用漢文試卷且用漢文答題,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必須用蒙語試卷且用蒙文答題。同一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若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計算。
3.開考比例:報考消防文秘、交通協警文秘、審計和大資料中心崗位的招募計畫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1:3。報考消防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及交通協警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招募計畫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1:2。若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核減崗位招募計畫人數。
4.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5.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6.筆試加分: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後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不加分。
(2)審計局臨聘人員報考審計崗位的考生,工作年限每滿1年在筆試成績上加0.3分。在旗審計系統工作期間,獲得過市級以上審計業務有關榮譽或證書者,在筆試成績上加1分。
(3)消防退役士兵在報考消防崗位中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時在筆試成績上加2分。
上述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經招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進行加分。
7.公佈成績。
(五)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計劃招募人數和考生所報考崗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募人數;核減後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不開考,取消該崗位招募計畫。對於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或短缺專業人才,經用人單位申請,公開招募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調整崗位招募計畫。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並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
(1)審計崗位、大資料中心崗位、交通協警和消防文秘崗位的面試由招募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組成面試考官組進行面試。面試統一用漢語回答。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內容。面試以百分制進行評分,考生面試成績為各位考官所評成績去掉一個最和最低分後的算術平均值。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當場公佈成績。
(2)消防崗位中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面試內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體能測評。
3.審計、大資料中心、交通協警和消防文秘崗位的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報考消防崗位中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
4.面試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計算總成績
報考審計、大資料中心、交通協警和消防文秘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報考消防崗位中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
(七)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按照每個崗位應招募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募計畫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範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的人員最後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並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和考察範圍人選。消防退役士兵報考消防崗位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時在同條件下優先考察。
(八)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由人社部門指定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職位空缺時,從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九)考察
對確定的擬雇用人員考察工作由招募單位主管部門和招募單位具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雇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物件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複查,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出現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十)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佈旗紀委、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雇用的人員給予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影響的並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資格。
(十一)雇用
公示結束後,擬雇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發《雇用通知書》,雇用人員憑《雇用通知書》到雇用單位辦理相關雇用手續,並簽訂雇用合同書。
招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局長楊革命(兼),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招募事宜。
五、其他
本簡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簡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2017年新左旗面向呼倫貝爾市公開招聘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根據工作需要,經新左旗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呼倫貝爾市公開考試聘用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報考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呼倫貝爾市戶籍,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後出生);
(四)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序號
崗位
招考人數
學歷
專業
其他條件
1
文字綜合工作人員
5
大專及以上
文秘、秘書學、 文秘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言文字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無
2
法制工作人員
2
本科及以上
法學
蒙漢兼通崗位
三、招考人數
招聘7人
四、報名方式與時間
1、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攜帶畢業證書、學歷驗證報告、法律職業資格證、戶口名簿、身份證原件及影本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到新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1室報名。
連絡人:塔娜,聯繫電話:0470-6606835。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筆試與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考試內容不作具體規定。
① 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試卷類型為漢文卷。
② 蒙漢兼通崗位筆試必須用蒙文答卷,面試用漢文作答。
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與計畫招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1,報名人數低於5:1比例的崗位由考錄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確定。
2、面試。筆試結束後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3.招聘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加權計算出考錄總成績(筆試成績70%+民族分+面試成績30%=考生總成績),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如招聘計畫數內末位總成績並列,查閱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區分。如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者優先考慮。
注: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第五章第十九條要求,對應聘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的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後加2.5分。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准考證為准。
六、體檢與資格複審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
2、資格複審:經體檢合格的確認為複審物件。
七、待遇
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聘用手續,工資福利待遇按事業單位同工同酬標準執行,不納入編制內管理。簽訂《編外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1、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資格複審過程中有作假、舞弊等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2、本次招考工作由用人單位、旗紀檢委、監察局和新聞媒體監督。
3、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新左旗公開考試聘用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補充說明。
新左旗公開考試聘用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7日
體檢費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按考試總成績依次補錄。(四)考察。由招聘領導小組指定人員對考生進行綜合外調考察。一旦發現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中弄虛作假、違反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與錄用。對擬錄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天。公示無異議後,辦理相關手續。
(六)相關事宜
1.凡經考核合格被錄用者,試用期一年。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東河區合同制聘用人員管理,工資參照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待遇,按城鎮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2.被錄用者在試用期內,經區審計局考核,如發現不能勝任審計工作或工作不需要,不再續簽,予以解聘。
3.被正式錄用後,6年不得調動,如有調動,根據相關規定需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四、相關紀律
招聘工作按“自願、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參與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按相關紀律嚴格處理。
東河區招聘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6日
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公告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鄉鎮財政所隊伍建設,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專業、崗位
本次共招聘鄉鎮財政所事業單位
二、招聘條件
(一)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入學前戶籍為化德縣戶籍(身份證地區編碼為化德編碼);
2、全日制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工作人員12名。
招聘崗位
1月1日後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資格證書、專業等條件(具體詳見《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l、現役軍人;
2、在烏蘭察布市化德縣服務未滿五年(2012年6月20日後錄用,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式
招聘按照制定招聘工作方案、發佈招聘資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擇優聘用等程式依次進行。依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和對應聘人員考察體檢情況擇優聘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一)發佈招聘資訊
2017年8月16日開始在化德電視臺、化德政府網站發佈招聘考試相關資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1日。
2、報名地點:化德縣財政局一樓。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公安部門開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影本各一份,近期同版藍底免冠2寸彩照6張,填寫《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三)資格審查
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縣人社局、財政局、教育局、公安局、監察局等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人社局、教育局、監察局對報名人員學歷進行審核;公安局負責報名人員的戶籍審核;財政局負責報名人員從業資格證審核。凡發現報名材料不真實和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報名資格,審核合格者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兩部分。考試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委託有考試資質的單位主持考試。
1、筆試
(1)筆試採用閉卷形式,考試內容以報考專業基本知識為主。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以上開考,達不到比例不開考。筆試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
(2)考生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否則不准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後,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擬招聘崗位人數和進入本崗位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併進入面試)。
(2)應聘者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否則不准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
(五)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確定體檢人數。體檢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完畢,主檢醫生和分項體檢醫生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應聘者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缺額從參加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
招聘工作過程中筆試、面試、體檢及擇優確定聘用人員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結果,均在化德電視臺及相關媒體公示7天。在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反映有違反聘用規定並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
在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後,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聘用人員,由人社部門正式行文辦理有關手續。
1、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及辦法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轉正定級。
3、聘用人員自聘用檔下發之日起不服從分配或在15日內不到崗者,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政策諮詢電話:0474—7900430(化德縣人社局)
0474—7902731(化德縣財政局)
監督電話:0474—7902144(化德縣監察局)
諮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6日
鄂托克前旗公開招募雇用工作人員的簡章根據《鄂托克前旗第五次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旗公開招募雇用工作人員。具體招募事宜如下:
一、招募計畫及專業要求
(一)招募崗位及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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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範圍與條件
(一)招募範圍
(1)現在鄂前旗服務的或在鄂前旗服務期滿的專案儲備人才,項目儲備人才是指:“三支一扶”人員;社區民生工作志願者;大學生村官;西部服務志願者。
(2)具有鄂前旗戶籍且未就業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的鄂前旗戶籍的退役士兵(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士兵)和警校畢業生。
三、實施步驟
招募工作按照發佈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確定考察人選、公示、雇用等程式進行。
(一)公告
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發佈公告。公告時間: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5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2.報名地點: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管理股三樓310房間。
聯繫電話:0477---7624765
3.報名注意事項:
(1)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2)每個考生只能選擇報考其中的一個崗位,不能兼報。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名簿、畢業證、《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影本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藍底照片4張;儲備人才須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或現正在服務的單位證明須主要領導簽字;退役士兵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須主要領導簽字。審計局臨聘人員和大資料中心臨聘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須主要領導簽字;報考消防蒙漢兼通崗位、漢授崗位和交通協警蒙漢兼通崗位和漢授崗位的考生須提供身高證明(指定在旗醫院體檢中心出具);提供所在地公安機關關於本人是否有違法犯罪情況的證明,下載並選擇填寫《鄂前旗公開招募雇用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到指定地點報名(除本人簽字外,其它文字必須為電子版填寫)。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後,由招募領導小組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筆試
1.筆試內容:
(1)報考審計崗位考生筆試內容為審計業務知識(約占筆試內容的60%)、公共基礎知識(約占筆試內容的40%)等內容。
(2)報考大資料中心崗位的考生筆試內容為電腦專業知識(約占筆試內容的60%)、公共基礎知識(約占筆試內容的40%)等內容。
(3)報考消防和交通協警崗位的考生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等內容。
2.試卷由招募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命題、閱卷,筆試以百分制計算。
(1)審計、大資料中心、交通協警和消防文秘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2)消防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試卷分為蒙漢語兩種試卷,報考漢授崗位、消防文秘崗位和交通協警文秘崗位的考生必須用漢文試卷且用漢文答題,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必須用蒙語試卷且用蒙文答題。同一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若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計算。
3.開考比例:報考消防文秘、交通協警文秘、審計和大資料中心崗位的招募計畫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1:3。報考消防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及交通協警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招募計畫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1:2。若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核減崗位招募計畫人數。
4.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5.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6.筆試加分: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後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不加分。
(2)審計局臨聘人員報考審計崗位的考生,工作年限每滿1年在筆試成績上加0.3分。在旗審計系統工作期間,獲得過市級以上審計業務有關榮譽或證書者,在筆試成績上加1分。
(3)消防退役士兵在報考消防崗位中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時在筆試成績上加2分。
上述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經招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進行加分。
7.公佈成績。
(五)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計劃招募人數和考生所報考崗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募人數;核減後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不開考,取消該崗位招募計畫。對於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或短缺專業人才,經用人單位申請,公開招募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調整崗位招募計畫。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並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
(1)審計崗位、大資料中心崗位、交通協警和消防文秘崗位的面試由招募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組成面試考官組進行面試。面試統一用漢語回答。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內容。面試以百分制進行評分,考生面試成績為各位考官所評成績去掉一個最和最低分後的算術平均值。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當場公佈成績。
(2)消防崗位中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面試內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體能測評。
3.審計、大資料中心、交通協警和消防文秘崗位的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報考消防崗位中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
4.面試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計算總成績
報考審計、大資料中心、交通協警和消防文秘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報考消防崗位中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
(七)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按照每個崗位應招募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募計畫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範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的人員最後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並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和考察範圍人選。消防退役士兵報考消防崗位的蒙漢兼通和漢授崗位時在同條件下優先考察。
(八)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由人社部門指定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職位空缺時,從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九)考察
對確定的擬雇用人員考察工作由招募單位主管部門和招募單位具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雇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物件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複查,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出現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十)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佈旗紀委、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雇用的人員給予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影響的並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資格。
(十一)雇用
公示結束後,擬雇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發《雇用通知書》,雇用人員憑《雇用通知書》到雇用單位辦理相關雇用手續,並簽訂雇用合同書。
招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局長楊革命(兼),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招募事宜。
五、其他
本簡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簡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2017年新左旗面向呼倫貝爾市公開招聘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根據工作需要,經新左旗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呼倫貝爾市公開考試聘用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報考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呼倫貝爾市戶籍,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後出生);
(四)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序號
崗位
招考人數
學歷
專業
其他條件
1
文字綜合工作人員
5
大專及以上
文秘、秘書學、 文秘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言文字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無
2
法制工作人員
2
本科及以上
法學
蒙漢兼通崗位
三、招考人數
招聘7人
四、報名方式與時間
1、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攜帶畢業證書、學歷驗證報告、法律職業資格證、戶口名簿、身份證原件及影本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到新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1室報名。
連絡人:塔娜,聯繫電話:0470-6606835。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筆試與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考試內容不作具體規定。
① 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試卷類型為漢文卷。
② 蒙漢兼通崗位筆試必須用蒙文答卷,面試用漢文作答。
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與計畫招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1,報名人數低於5:1比例的崗位由考錄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確定。
2、面試。筆試結束後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3.招聘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加權計算出考錄總成績(筆試成績70%+民族分+面試成績30%=考生總成績),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如招聘計畫數內末位總成績並列,查閱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區分。如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者優先考慮。
注: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第五章第十九條要求,對應聘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的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後加2.5分。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准考證為准。
六、體檢與資格複審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
2、資格複審:經體檢合格的確認為複審物件。
七、待遇
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聘用手續,工資福利待遇按事業單位同工同酬標準執行,不納入編制內管理。簽訂《編外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1、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資格複審過程中有作假、舞弊等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2、本次招考工作由用人單位、旗紀檢委、監察局和新聞媒體監督。
3、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新左旗公開考試聘用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補充說明。
新左旗公開考試聘用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