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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警方破獲系列網路招聘兼職詐騙案,揭秘網路招聘兼職騙局!

時薪二十,日薪二百的兼職

是真是假?

大學這個被譽為象牙塔的清淨之地

卻隱藏著一些潛在的誘惑和風險

隨時給校園內的學生帶來巨大的傷害

日前,為積極回應省公安廳組織的打擊“校園貸詐騙”專項行動,

深圳龍華警方以轄區內一宗電信網路詐騙案件為切入點,歷經3個多月偵查,橫跨13省市追擊抓捕,破獲系列網路招聘兼職詐騙案,成功摧毀了一個主要以在校學生為目標實施詐騙的犯罪團夥。目前,該案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9名,初步核實受害學生超過200人,涉案金額超500萬元,有效遏制了犯罪分子瘋狂作案的囂張氣焰。

網路兼職被騙千餘元,牽出大案

2017年2月中旬,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接到事主蘇某報警稱在網上找兼職被騙1000餘元。龍華分局立即組織刑警大隊反詐騙專業隊聯合油松派出所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此案受害者眾多,且大部分為在校大學生。

專案組以“小案”為突破口,

抽絲剝繭,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元某(女、24歲、天津靜海人)、尹某(女、24歲、天津靜海人)。2017年4月25日專案組在天津靜海區將犯罪嫌疑人元某、尹某抓獲,現場繳獲作案手機三部、筆記本一台,並在以上電子設備中找到涉案帳號。

元某、尹某對其利用專門聊天軟體進行網上兼職招聘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並且兩人如實交代了其上家“副團長”名為郭某,為此案提供了有效線索。專案組根據所掌握的情報,

確定了郭某準確的藏身之所。2017年5月9日專案組奔赴安徽省,在安徽淮南鳳台縣將犯罪嫌疑人郭某(女、28歲、安徽人)抓獲。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其系該詐騙團夥的“團長”之一,並交代了團夥的基本框架。一個以專門聊天軟體為工具的網路招聘兼職詐騙團夥浮出水面。

通過突擊審訊和連夜奮戰,專案組乘勝追擊,趕赴河南、西安、四川、山西、天津、湖北、黑龍江等13個省市進行抓捕。

截止目前,該案已抓獲29名犯罪嫌疑人,並已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深挖工作還在進行當中。

連環設局行騙,一步步誘騙受害者

該團夥以郭某、蘇某為首,團夥成員超過40人,是在網路虛擬空間糾集各地網友組成,由外宣部、接待部、培訓部、財務部四個部門構成,但每個部門並沒有具體的負責人,每個部門大概有10幾人。

該團夥分工明確,由團長郭某、蘇某負責領導並安排工作及“發工資”,

且這兩人頻繁更換協力廠商支付平臺收款帳號和工作群組,收款帳號提供給各個部門,受害人則將錢打入協力廠商支付平臺收款帳號上去,詐騙所得的錢按比例進行瓜分,以此作為該團夥成員的“工資”。

“外宣部”是負責在正規的招聘網站上發佈虛假的高薪招聘兼職資訊,以此吸引應聘者,特別是在校大學生的注意,有人投簡歷或者聯繫其客服的,客服就把此人推送到團夥裡的“接待部”。“接待部”則負責收取受害人的入會費(馬甲費)99元、199元、299元不等,收取了入會後,“接待部”就會將受害人推送給“培訓部”。

“培訓部”這個環節,又會向受害人收取200-400元不等的培訓費,“培訓部”謊稱交的培訓費越高,所介紹給受害人的工作收入也就越高。收取費用後,犯罪嫌疑人並沒有給受害人介紹工作,而是繼續以各種理由要求受害人繼續繳費,受害人不同意要求退錢的,“培訓部”就會將受害人推送到“財務部”。

“財務部”這個環節,犯罪嫌疑人則以答應給事主退款為由,騙取事主200-300元的“核算費”,等事主發現被騙,犯罪嫌疑人就會直接將事主拉黑。至此,整個詐騙過程結束。

案件犯罪特點

第一步

犯罪分子一般利用正規網路平臺(例如58同城網、趕集網)發佈虛假高薪招聘兼職的廣告資訊,受害人較輕易上當;

第二步

作案物件具有隨機性,加之所謂“兼職”對受害人學歷及工作經驗無任何要求,報酬豐厚,誘惑力較大,上當者多為弱勢群體的在校學生、無固定職業和低收入者,此類人員社會經驗不足,急於賺錢,易於輕信他人;

第三步

犯罪分子利用專門的聊天工具和受害人聯繫並完成詐騙,且團夥成員實際物理空間分散,偵查抓捕難度較大;

第四步

該團夥經常性開除團夥成員、更換聊天工作群,以此來逃避公安機關的追查;

第五步

本案團夥不同於其他案件團夥,系網路空間糾集形成的,且本案團夥成員的工作職責和部門不固定,四個部門之間的成員可以根據需要互相換部門進行詐騙;

第六步

該案受害者和嫌疑人之間有角色互換,存在的社會危害性極大。例如本案嫌疑人王某楠、唐某雲原本是被騙的受害者,由於自身辨別是非能力較弱,被騙後心有不甘,對社會抱有消極心態,再加上嫌疑人的蠱惑,詐騙來錢快,從而角色轉化為詐騙嫌疑人。

龍華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網路求職招聘,但凡要先交錢的,十有八九是騙局。另外,求職者如果上當受騙,應當立即報警處理,千萬不能因為自己受騙而再去騙別人,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客服就把此人推送到團夥裡的“接待部”。“接待部”則負責收取受害人的入會費(馬甲費)99元、199元、299元不等,收取了入會後,“接待部”就會將受害人推送給“培訓部”。

“培訓部”這個環節,又會向受害人收取200-400元不等的培訓費,“培訓部”謊稱交的培訓費越高,所介紹給受害人的工作收入也就越高。收取費用後,犯罪嫌疑人並沒有給受害人介紹工作,而是繼續以各種理由要求受害人繼續繳費,受害人不同意要求退錢的,“培訓部”就會將受害人推送到“財務部”。

“財務部”這個環節,犯罪嫌疑人則以答應給事主退款為由,騙取事主200-300元的“核算費”,等事主發現被騙,犯罪嫌疑人就會直接將事主拉黑。至此,整個詐騙過程結束。

案件犯罪特點

第一步

犯罪分子一般利用正規網路平臺(例如58同城網、趕集網)發佈虛假高薪招聘兼職的廣告資訊,受害人較輕易上當;

第二步

作案物件具有隨機性,加之所謂“兼職”對受害人學歷及工作經驗無任何要求,報酬豐厚,誘惑力較大,上當者多為弱勢群體的在校學生、無固定職業和低收入者,此類人員社會經驗不足,急於賺錢,易於輕信他人;

第三步

犯罪分子利用專門的聊天工具和受害人聯繫並完成詐騙,且團夥成員實際物理空間分散,偵查抓捕難度較大;

第四步

該團夥經常性開除團夥成員、更換聊天工作群,以此來逃避公安機關的追查;

第五步

本案團夥不同於其他案件團夥,系網路空間糾集形成的,且本案團夥成員的工作職責和部門不固定,四個部門之間的成員可以根據需要互相換部門進行詐騙;

第六步

該案受害者和嫌疑人之間有角色互換,存在的社會危害性極大。例如本案嫌疑人王某楠、唐某雲原本是被騙的受害者,由於自身辨別是非能力較弱,被騙後心有不甘,對社會抱有消極心態,再加上嫌疑人的蠱惑,詐騙來錢快,從而角色轉化為詐騙嫌疑人。

龍華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網路求職招聘,但凡要先交錢的,十有八九是騙局。另外,求職者如果上當受騙,應當立即報警處理,千萬不能因為自己受騙而再去騙別人,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