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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基層」倆騙子演“雙簧”巧施“調包計” 數少女徵婚被騙後失財又失物

網路徵婚需謹慎

六條妙計報平安

1

別被網路上的徵婚頭像所迷惑

2

網路徵婚要到正規的網站上去

3

如果網路徵婚要交保證金之類的心裡要多個心眼

4

網路畢竟是虛擬的,切不可深信

5

如果見面最好有協力廠商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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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網路徵婚是個陷阱,要及時報警

通過交友、相親網站,以“高富帥”、“白富美”等虛假身份資訊,

與受害人進行網路交流,見面時以手機、錢包丟失為藉口,騙取錢財便銷聲匿跡。近日,由龍亭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蔣某某、金某某詐騙案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

2016年底,蔣某某、金某某使用虛假身份在某徵婚網站上認識了受害人鄭某某,

經過一段時間的網路交流,雙方增進了“瞭解”,加深了“感情”,便相約於2017年3月的一天一同到開封市見面遊玩。

分工

蔣某某、金某某預謀後,由長相英俊的蔣某某冒充“高富帥”在明處與受害人約會遊玩,金某某則在暗處伺機予以配合。

拼的就是演技

蔣某某與鄭某某見面後,

相約一起到開封龍亭公園遊玩,經過一上午的接觸和交談,蔣某某覺得已經取得了鄭某某的信任,就主動提出幫鄭某某背包,鄭某某欣然接受。

後蔣某某以上廁所為由,在一公共廁所內,將受害人提包內的華為榮耀、OPPOA127、小米2S三部手機和1000元現金連同自己的手機、錢包一併交給了負責在暗處接應的金某某。從廁所出來後,蔣某某對受害人謊稱自己的手機、錢包連同受害人的手機、現金等物一同在廁所內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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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金某某、蔣某某被警方抓獲,交代了多起利用虛假徵婚資訊騙取對方信任,在見面時伺機以手機、財物丟失博取對方同情騙財騙物的犯罪事實。

END

檢察官寄語

龍亭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提醒您:在涉及個人財物問題時,

不要輕信徵婚物件的“藉口”,要及時、認真核實對方身份,不要被詐騙分子的花言巧語與華麗表像所矇騙。

供稿:龍亭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