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婚姻法:一方有婚外情,離婚時這樣舉證,法院認可!
誰不渴望一段幸福的婚姻生活?但是在這個年代,婚姻的忠誠度日漸下降,說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婚外情成了一個鋪天蓋地的熱門話題。婚內出軌不僅僅是對夫妻另一方的傷害,
物證屬於對客觀事實的反映,不受行為人主觀意識的控制,在法院上更容易被法官認可。物證主要包括對方和“小三”的親密照片、兩人的開房票據、通話詳單、以及共同外出的火車票飛機票等。
2 書面證明包括對方和“小三”的聊天記錄、短信內容截圖、來往郵件等;
出軌方在婚外情暴露後自行寫下的“悔過書”一類;
部分公司對於員工的婚外情會有生活作風處理,出具的書面處理材料,也是有效的證據。
包括出軌方與“小三”在公共場合親密的合照,視頻,錄音;
這類證據需要注意兩點:首先視聽資料要在公共場合,不得在“小三”家中;另外,資料僅能證明一兩次的情況下,
出軌方無論是重婚,還是同居,都會需要一個長期居住的地方。共同居住在這個場所內的其它人,例如保安、鄰居、物業或是居委會,一般對於雙方的情況會有所瞭解,他們所出具的情況說明或是證明,均應屬於證人證言一類的證據。這類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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