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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男子無證駕駛被送進拘留所(圖)

渭南政法網(特約通訊員 田晨 陳潤社)8月21日下午4時許,

山西清徐縣人郭某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被富平警方送進拘留所,行政拘留7天。

近期,為深入開展“三個不發生”創建活動,富平交警大隊西禹中隊全力開展五類重點車的查控行動,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隱患、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轄區道路安全暢通。

2017年8月21日3時20分,富平交警大隊西禹中隊巡查至富平縣西二環時,示意一輛車牌號為晉A2857x的重型半掛車停車檢查,要求駕駛人郭某某出示相關手續,

但他無法提供駕駛證件。倒是旁邊副駕駛室那個人拿出了自己的 A2駕駛證讓民警看。民警隨即以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依法扣留了車輛,並傳喚駕駛人郭某某到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調查,違法嫌疑人郭某某(40歲,山東省清徐縣人)本不是司機,而是押車的,當日與司機王某某(副駕駛室那個小夥,所持 A2駕駛證,經網上比對,

真實有效)駕駛晉A2857x的重型半掛車拉了一車鋼筋,從山西清華徐縣出發,準備拉到陝西富平莊裡工業園區。貨車駛下富平高速口後,押車的郭某某突然心血來潮,向司機王某某提出讓他駕駛車輛的想法,司機王某某已駕車多時、正覺疲累,遂讓郭某某駕駛,沒想到這一“讓”,將郭某某“讓”進了拘留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條之規定,以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富平縣公安局對違法駕駛人郭某某處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1800元。當日下午4時許,違法駕駛人郭某某被富平警方送進了拘留所。

郭某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法,受到法律的嚴厲處罰。通過這起案件,提醒廣大群眾知法守法,切勿抱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做一名文明守法的交通參與者,為轄區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盡一份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