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娘家我被老公掃地出門,回娘家我媽手機一響,我連夜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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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媽眼裡,或許我就是家裡的賺錢機器,女兒就是為兒子而生的。結婚前,婆家的彩禮錢一共十萬,結婚時一分也沒給我,全給了我弟弟買房;結婚後,
但是,我經常拿婆家錢貼補娘家的事,最終還是引起了我婆家全家人的不滿。那次,我老公給我五萬塊錢讓我去把他看中那輛車的預付款交上,
沒了夫家的支持,我也沒有了經濟來源,在娘家白吃白住,讓我爸媽還有弟弟很不高興,我媽就一直想給我介紹婆家,托了不少媒人。後來總算有一個讓我媽滿意的,她跟媒人約定第二天安排我們見面,具體時間地點,要我媽等媒人的電話。那天晚上,我特別失落,如果我答應,那我今後的人生將由我媽來決定。但我不想那樣,所以,我媽手機一響,
在路上,我淚流滿面,不知道該去哪裡,後來我去了朋友家。我媽發現我不見了,急的打電話罵我,說她都跟媒人說好了,我卻撂挑子走人了,讓她丟人了。唉,我真想當面問我媽一句,我到底是不是你親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