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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琿春吉銀村鎮銀行因未按要求進行貸款風險分類被罰20萬

千龍網北京8月23日訊 8月22日,中國銀監會延邊銀監分局發佈“延銀監罰決字〔2017〕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琿春吉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規被罰20萬。

資訊顯示,琿春吉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進行貸款風險分類,

延邊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對該行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同日,中國銀監會延邊銀監分局發佈“延銀監罰決字〔2017〕14號”、“延銀監罰決字〔2017〕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李明星、楊立明2名當事人對該行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延邊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李明星、楊立明給予警告。

作出以上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