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琿春吉銀村鎮銀行因未按要求進行貸款風險分類被罰20萬
千龍網北京8月23日訊 8月22日,中國銀監會延邊銀監分局發佈“延銀監罰決字〔2017〕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琿春吉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規被罰20萬。
資訊顯示,琿春吉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進行貸款風險分類,
同日,中國銀監會延邊銀監分局發佈“延銀監罰決字〔2017〕14號”、“延銀監罰決字〔2017〕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李明星、楊立明2名當事人對該行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延邊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李明星、楊立明給予警告。
作出以上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