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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交警查處一起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8月15日晚,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裡河大隊按照統一安排部署在轄區技校十字設點開展交通秩序夜間檢查,

對其中一輛小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身上有酒味散發,隨即對駕駛人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酒精含117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將車輛暫扣,駕駛員被依法帶至七裡河大隊做進一步案件調查。在此次行動期間,警方還邀請媒體記者隨警作戰,現場曝光違法行為,擴大整治酒駕、醉駕、毒駕行動的宣傳效應,
讓廣大駕駛人出行注意提高安全意識。

蘭州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不要心存僥倖,要永遠記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按照《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醉酒駕駛最高可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駕駛證也將被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酒後駕駛將被處以罰款和暫扣駕駛證6個月處罰,

同時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