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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了80萬彩禮,岳母答應陪嫁房,可是房本上面卻不是我的名字

如今和女友結婚的時候,丈母娘張口就要八十萬的彩禮,我爸媽瞬間就愣了,哪有這麼要彩禮的,在我們那裡人家都是八萬十萬的,到這直接八十萬,還真把我財產地主老財了?還是說希冀這些彩禮,

讓他們頤養天年呢?

起先丈母娘說,要八十萬彩禮,就是想撐個門面,等結婚的時候,陪嫁我們一套房子,就在我們放工的地方買。那個時候我和老婆都在鄭州放工,你還別說,就我們放工的花園路口,那裡的房價早就上天了,敷衍了事買套房子都得一百萬以上,

還是特別小的那種。

丈母娘這話都說了,我也欠好多說什麼,就回去和我爸媽闡明,還專程和他們說了鄭州的房價,就這樣我爸媽才半信半疑的把錢取了出來,還和我說,這錢但是他們這輩子的命根子,要我想好在給,還說一定要問清楚,先看看房本在給錢,我當時也是滿口答應,但是心坎卻想著,這都定親了,難道丈母娘還能懊悔弗成。

最後我爸媽還是不甯神,非要跟著來看看。用飯的時候,丈母娘就給我要彩禮,我正籌辦給呢,我媽就說,親家母,你們房子買了嗎?我們先看看房產證。

丈母娘就從包裡拿了一個房本,我媽拿著看了看,就說這紕謬吧。不等我媽說,我就拿了曩昔一看,上面居然是丈母娘他們倆的名字,

當時我就問怎麼回事,丈母娘說什麼,房子是她買的,肯定要寫她的名字了,不過到時候還是我們住。

我當時就把籌辦給她的錢,收了回去,我爸當時就說,如允許弗成,如果不寫我的名字,就要退婚。丈母娘武斷不給改,還罵我爸媽軟土深掘。

我當時特別生氣,站起來就拉著我爸媽走了,這婚我還不結了呢。你們說,這婚還能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