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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販賣50余萬條公民資訊 最貴2塊最便宜僅3分錢

近日,九龍坡警方破獲一起非法販賣個人資訊案件。犯罪嫌疑人文某,曾在一家短信平臺公司就職。從13年至今,文某利用職務之便,將他人資訊發佈到某QQ群販賣。

4年間,文某通過微信、QQ等方式在互聯網上出售他人資訊50余萬條,

非法獲利近10萬元。

2017年8月10日,九龍坡區陶家派出所民警接報在九龍坡區經緯大道某居民多次在網上販賣公民個人資訊。隨即,民警立即鎖定居住在九龍坡區經緯大道某居民樓的男子文某,並將其抓獲。

當天,民警從其臥室電腦上查獲大量樓盤業主資訊、企業通訊錄、新生兒資訊等。

26歲的文某,曾在一家短信平臺公司就職,掌握著大量的個人資訊。由於公司效益不佳,於2013年倒閉關門。

據文某交代,失業後,一次偶然的機會在網路上看到一則小廣告,是關於販賣個人資訊的,

這讓文某看到了“生財之道”。

有了這個念頭之後,文某回到以前上班的地方,從電腦上拷走大量的個人資訊。擁有一大筆無形的財富之後,文某不再辛苦尋找工作,開始琢磨怎麼賣出自己的“第一單”。

2013年的一天,文某突然想到自己失業後流覽的很多招聘網站,

便主動聯繫招聘方,問對方需要什麼樣的人才,自己可以提供聯繫方式等資訊。很快,文某愉快的做成了第一筆生意,輕輕鬆松賺到50塊。

不費吹灰之力,坐在家裡動動手機就有收入,這樣的狀態讓文某很滿意。從2013年底到2017年8月,近四年的時間,文某通過微信、QQ等社交軟體在互聯網上共販賣個人資訊50余萬條,獲利近十萬元。

據文某交代,各種資訊價格在每條3分至2元不等,其中最貴的是新生兒資訊,因為自己“存貨不多”,一共只有幾百條,都是自己通過在網上加入一些資源分享群,把自己的“資源”和他人交換得到的。

“當時也覺得自己賣的都是一些簡單資訊,姓名電話什麼的,不會對他人造成太大的影響。

如果我知道這麼做是犯罪,肯定不會這麼做”,文某悔恨的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等待文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民警提醒:《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7年6月1日起開始施行,明確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資訊達到50條即構成犯罪。另一方面,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事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公安機關鄭重提醒廣大市民應注意防範,要妥善保管個人身份證、戶口名簿、護照等證件;警惕過度手機個人資訊的網站;慎重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複印材料,避免個人資訊洩露。

另一方面,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事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公安機關鄭重提醒廣大市民應注意防範,要妥善保管個人身份證、戶口名簿、護照等證件;警惕過度手機個人資訊的網站;慎重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複印材料,避免個人資訊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