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週報》《晚霞報》上發佈的虛假藥品、保健食品廣告被要求暫停銷售
近日,四川省食藥監局再次發佈公告
經查明,標識為 “青海省格拉丹東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複方手參益智膠囊(國藥准字z20026454”等5個產品(見附件)分別在我省《晚霞報》、《文摘週報》發佈的廣告,
不光要停止銷售,還要發佈更正啟示,
讓信以為真的人們認清這些虛假資訊,不要上當受騙!
一、省內各經營單位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
二、各市(州)局應組織依法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起60日內報送省局稽查總隊。
三、上述違法發佈廣告的企業在原廣告發佈媒體相同版面或時段,發佈更正啟事以消除影響。更正啟事在媒體連續刊播不得少於3天。更正啟事應包括如下內容:違法廣告涉及的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及發佈違法廣告企業名稱;明示在發佈違法廣告中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內容以及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暫停銷售的原因;對發佈違法廣告行為向公眾致歉並保證不再發佈違法廣告等。
四、相關企業在媒體按要求發佈更正啟事消除影響並書面告知本機關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