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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不文明現象,有一半是投訴雜物占道、亂丟垃圾、製造噪音

上一期德陽房真探附送了【調查問卷】一份給網上的哥佬倌些。現在我們就直接搞事情!分析一下德陽的各個社區到底存在了些啥子問題。

小編在這次的調查問卷中設置了亂丟垃圾、製造噪音、私占空間。高空拋物、寵物亂跑亂拉、飼養家禽等等等等問題。(如下圖)

其中,超過一半的社區存在雜物占道的毛病,

其次就是亂丟垃圾和製造噪音,並列第三的就是私占空間和亂塗亂寫小廣告了。

至於其他方面,就包括了汽車亂停亂放、長期沒有門衛(哇!這個相當刺激了!)、商檢佔用車庫(惹不起惹不起)、上下班高峰期占電梯使用以及物業佔用公共場所修臨街商鋪出租(不會做買賣的物業不是好老闆)。

可以說是,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我以為這些問題只會出現小部分,萬萬沒想到處處是bug(漏洞),小編只想問問住在社區裡的不文明業主以及部分物業,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嗎?

小編認為,社區、業主和物業是命運共同體,

一個和諧的社區當然需要自覺,但是目前這樣有什麼ball(球)用?

現在,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解一下,對於以上部分行為具體該怎麼應對!

雜物占道、亂丟垃圾、亂塗亂寫小廣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管理部門報告。

製造噪音:1、嘗試溝通;2、溝通沒用的話與物業商量;3、若超過國家規定噪音指標且溝通失敗的話可向城市管理局反映情況。

私占空間: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可找物業投訴或向城建部門反映!

物業佔用公共場所攬金: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對於不文明現象當然要正面gang!不要慫就是幹!

對於不文明現象當然要正面gang!不要慫就是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