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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恒星光線可親吻地球,為何人類光源不可親吻外星?

光束,是指具有一定關係的光線的集合,也就是光波波陣面的法線的集合,

稱為光束。分為同心光束和平行光束。

光束以每秒鐘30萬公里的速度傳播,十秒鐘走300萬公里,百秒鐘走3000萬公里,依此類推。假設手電筒電池可連續發光十小時,十小時光束走的路程為108億公里,是遠遠達不到無窮遠的。可能有人會問,電池沒電後,已經發出的那束光還似離弦之箭在往前奔,筆者認為:假如那束光還在往前奔,根據慣性定律,如果沒有任何阻力,

這束光是要一直運動下去的,但是,宇宙間不存在真空,即使在太空中也不是絕對的真空,也存在非常稀少的物質,也存在阻力,那樣的話,那束光就會逐漸被阻力消弱掉、被吸收掉,被轉化為其它能量形式或轉化為物質,所以手電筒發出的光束不可能達到無窮遠處,它旅行一段時間後就被吞噬掉了。

現在的問題是:手電筒的按鈕一按一按,發出的光束是不是像步槍射出的子彈一個一個往前奔,即光束一段一段往前奔?如果按鈕按1秒、停0.001秒,連續按3次,是不是有3段30萬公里長的光束依次在空中往前奔?還是光束在手電筒熄滅後就不存在了。

科學家認為:以後發達的科學手段一定能夠測得到那束光還在跑,連續按3次按鈕發出的光束,

也分3段依次在空中往前奔。只是光束瞬間行駛的速度太快,行駛的距離太遠,人用肉眼無法看到手電筒熄滅後之前發出的那束光還在跑,無法看到光束分3段在依次前奔。雖然目前測不到,但光束確實在跑,以後一定能夠測到,不過它們達不到無窮遠。

上面講了手電筒發出的光束不能夠達到無窮遠,同理,包括太陽在內的更強大的光源發出的光也不可能到達無窮遠。原因是光源都具有時限性,不可能永久發光,並且在其發光的過程中,發出的光束也會被太空中各種各樣的物質所吞噬掉,不可能達到無窮遠。但有些遙遠的恒星,距離我們有幾萬光年甚至幾億光年或更遠,這些恒星發出的光為什麼走得這麼遠來到我們地球,

是因為這些恒星光源太強大,發出的光線源源不斷,沿途雖然被吞噬掉一些,但還是有大量的光線到達地球,所以這些遙遠的恒星能被我們看到。值得說明的是,自古以來,這些恒星發出的光線早就穿透了太陽系,早就充滿著我們的天空,充滿在地球的四周,包裹著地球,地球一直處在光線的包圍之中公轉和自轉,只是在白天,太陽光太強,我們看不見那些遙遠的恒星傳來的光,到了夜晚,我們才看到這些光線,才看到遙遠的星球。

以上論述了光束在旅行一段時間後就會被吞噬掉,光線不能夠達到無窮遠的原理。這對於我們發射和接收資訊尋找地外文明有很大作用。眾所周知,無線電波與光波類似,傳播速度也是30萬公里每秒,用無線電發送的一些資訊,在傳播一段時間後也會被吞噬掉,而且是在太空中就會被各種各樣的小星星、“塵埃”及各種各樣的粒子所吞噬掉,不能夠到達遙遠的星球讓外星人接收到。所以我們過去用無線電向地外發射的資訊,現在早已經不存在了。

我們看不見那些遙遠的恒星傳來的光,到了夜晚,我們才看到這些光線,才看到遙遠的星球。

以上論述了光束在旅行一段時間後就會被吞噬掉,光線不能夠達到無窮遠的原理。這對於我們發射和接收資訊尋找地外文明有很大作用。眾所周知,無線電波與光波類似,傳播速度也是30萬公里每秒,用無線電發送的一些資訊,在傳播一段時間後也會被吞噬掉,而且是在太空中就會被各種各樣的小星星、“塵埃”及各種各樣的粒子所吞噬掉,不能夠到達遙遠的星球讓外星人接收到。所以我們過去用無線電向地外發射的資訊,現在早已經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