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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法院網上拍賣7套房產 買拍賣房風險要知道

最近濟南法院淘寶上拍賣動作頻頻,其實房產拍賣由來已久,只是最近濟南樓市房源少,購房者多,法院拍賣房,一般為現房且價格略低於市場價因此受到置業者的青睞——多一個購房途徑也是好的。

法院拍賣房進入人們的實現始於今年7月份,7月下旬,天橋區法院首次在淘寶網上成功拍賣了一處房屋,經過130次叫價、91次延時,以90.3萬元的價格成交。

緊跟著,天橋區法院又拍賣了一套位於曆下區千佛山東路的“學區房”。房產的主人因為拒不償還債務被列入老賴名單。因為地段熱門,又是學區房,引來眾多市民的圍觀。拍賣房價從起拍時的234萬一路飆升,

最終以高出起拍價45萬的279萬元成交。

8月11日,濟南中院發佈消息介紹,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將拍賣濟南高新區豐滿路與劉志遠路交會處齊魯文化創意基地14幢樓整棟房產。按照計畫,法院將於2017年8月17日10時至2017年8月18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阿裡巴巴司法拍賣網路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

8月21日,濟南法院又陸續推出7套“百萬級”房產,

這些被拍房產分別位於市中區的魯能領秀城社區、中海國際社區,槐蔭區的嘉和馨園社區、陽光100社區,高新區的黃金時代社區、新生活家園社區以及曆下區的中海紫禦東郡社區,房產面積大都在90平方米到150平方米左右。這7套房的拍賣時間不同,從8月30日到9月13日。

近期濟南法院拍賣的房源如下:

濟南法院近期將對魯能領秀城、中海紫禦東郡、陽光100等7套房產等進行公開拍賣

有利有弊 風險要知悉

利:

限購可規避?

對通過法院拍賣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方式,現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或政策規定,是否也按照限購令執行。在實際執行中,房屋競得人必須拿著法院出具的房產權屬變更司法裁定、拍賣銷售確認書、協助執行書及身份證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區域的房產主管機關辦理過戶手續。

在濟南目前環境中,想參與拍賣的人自身存在限購限貸等情況怎麼辦?對此,

法院說明,競買人應自行詢問並遵守當地限購限貸政策。買受人須承諾,自行辦理標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擔交易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安全責任及可能出現的其他風險。

所以,限購這一利好還是暫定。

可以規避部分稅種

一般來說在辦理產權過戶時,出具了法院的協助執行書後,通過法院拍賣所得房屋只需繳納契稅,不需繳納所得稅和營業稅。但目前這種操作方式尚存一定爭議。

價格較低

以天橋區政府曆下區千佛山東路的“學區房”為例,116.01㎡起拍價234萬,以279萬的價格成交。據工作人員介紹,這所房子的起拍價是參照會計事務所評估出來的市場價值,因為會計事務所記錄的市場價值時間比較久,比不上現在的市場房價,所以起拍價格是低於市場價的。而房子本身靠著工藝美術學院,緊鄰千佛山,周邊是東方雙語學校,是典型的學區房,市中心位置+好環境+學區房,拍賣下來的均價為2.4W,參照周邊2.5W的起價,這套房子不算貴。

因為法院不是專業房屋產權管理機構,因此在實際執行時,經常會出現司法權與行政權衝突等對於普通購房人來說無法預見的風險。

風險一:房屋所有權證的辦理難確定

因為開發商在樓盤開發時需要在規劃、住建、國土等政府主管部門拿到相應的審批檔,而法院在執行相關案件時很難準確、及時地提供與房產證辦理的資訊,因此就會導致拍賣房屋的所有權證書辦理會出現問題。

風險二:房屋品質有風險

因為在法院委託拍賣機構進行拍賣時,通常只是對明顯的瑕疵進行簡單描述,對於房屋存在的其他隱秘或暫時不能顯現的品質問題都不會體現。因此,即便進行了現場查勘,也會存在相應的品質瑕疵風險。

為規避傳統拍賣的缺陷和風險,由最高法制定的《關於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施行後執行員需要自行製作拍賣公告、圖片展示,還要把房產的瑕疵、問題介紹到位。對此濟南法院工作人員解釋,能夠查明的房產的本身瑕疵以內,法院會盡最大限度的講明財產瑕疵;如法院未能查明,在提交拍賣以後有不少於30日的期間,准許買房人看房。

濟南針對每套房產,法院部門都設置了聯繫電話,市民可針對相關疑問,提前進行諮詢。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要瞭解房產可能存在的“瑕疵”是否在自己承受範圍內,從而避免日後的麻煩。此外,有競買意向的市民最好能夠實地考察一下,更全面地掌握資訊。

風險三:購房成本風險

通常包含兩方面,一是拍賣的房產不接受貸款,競拍人必須一次性支付。二是實際購房成本加上拍賣傭金。與市場上的一般二手房交易不同,拍賣房的交易過程中涉及到兩個重要費用,一是拍賣保證金,二是拍賣銷售後需支付給拍賣公司的傭金。

其中保證金是競拍人參與競拍的“過路費”,以上述拍賣案例為例,保證金金額不低於房子起拍價的10%,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都可申請電子拍賣號,在網上參加競拍。保證金在淘寶上交,成功拍下後買家要在5個工作日內,將尾款交給法院,法院會給買家房子的鑰匙,之後法院再根據老賴的欠款情況將款額發放給債權人。其實就相當於一次性付款。

拍賣銷售後,競拍人的保證金沖抵購房款,如未銷售拍賣結束後將退還保證金。競拍成功後,競拍人除了要繳納相關稅費外,還要根據具體銷售金額,支付給拍賣公司一定比例的傭金。傭金比例一般為房價總額的1%~5%之間。

另外,如果被拍賣房屋所佔用的土地是劃撥的土地使用權,那麼,在拍得房屋後辦理所有權證時,還必須補繳土地出讓金。因此,在參與拍賣時,還必須留心土地使用權取得問題。

風險四:實際居住人拒絕搬離房屋

如果房屋有承租人或是存在惡意一房二賣的情況,在拍賣後也有可能會發生實際居住者拒絕搬走,進而引發新的訴訟。不過這種情況發生幾率並不高。

總體來說,法院拍賣房雖然不同于直接購房,但是也不失為一條購房的途徑,具體利與弊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置業者在參與拍賣前需要具體分析。

市中心位置+好環境+學區房,拍賣下來的均價為2.4W,參照周邊2.5W的起價,這套房子不算貴。

因為法院不是專業房屋產權管理機構,因此在實際執行時,經常會出現司法權與行政權衝突等對於普通購房人來說無法預見的風險。

風險一:房屋所有權證的辦理難確定

因為開發商在樓盤開發時需要在規劃、住建、國土等政府主管部門拿到相應的審批檔,而法院在執行相關案件時很難準確、及時地提供與房產證辦理的資訊,因此就會導致拍賣房屋的所有權證書辦理會出現問題。

風險二:房屋品質有風險

因為在法院委託拍賣機構進行拍賣時,通常只是對明顯的瑕疵進行簡單描述,對於房屋存在的其他隱秘或暫時不能顯現的品質問題都不會體現。因此,即便進行了現場查勘,也會存在相應的品質瑕疵風險。

為規避傳統拍賣的缺陷和風險,由最高法制定的《關於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施行後執行員需要自行製作拍賣公告、圖片展示,還要把房產的瑕疵、問題介紹到位。對此濟南法院工作人員解釋,能夠查明的房產的本身瑕疵以內,法院會盡最大限度的講明財產瑕疵;如法院未能查明,在提交拍賣以後有不少於30日的期間,准許買房人看房。

濟南針對每套房產,法院部門都設置了聯繫電話,市民可針對相關疑問,提前進行諮詢。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要瞭解房產可能存在的“瑕疵”是否在自己承受範圍內,從而避免日後的麻煩。此外,有競買意向的市民最好能夠實地考察一下,更全面地掌握資訊。

風險三:購房成本風險

通常包含兩方面,一是拍賣的房產不接受貸款,競拍人必須一次性支付。二是實際購房成本加上拍賣傭金。與市場上的一般二手房交易不同,拍賣房的交易過程中涉及到兩個重要費用,一是拍賣保證金,二是拍賣銷售後需支付給拍賣公司的傭金。

其中保證金是競拍人參與競拍的“過路費”,以上述拍賣案例為例,保證金金額不低於房子起拍價的10%,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都可申請電子拍賣號,在網上參加競拍。保證金在淘寶上交,成功拍下後買家要在5個工作日內,將尾款交給法院,法院會給買家房子的鑰匙,之後法院再根據老賴的欠款情況將款額發放給債權人。其實就相當於一次性付款。

拍賣銷售後,競拍人的保證金沖抵購房款,如未銷售拍賣結束後將退還保證金。競拍成功後,競拍人除了要繳納相關稅費外,還要根據具體銷售金額,支付給拍賣公司一定比例的傭金。傭金比例一般為房價總額的1%~5%之間。

另外,如果被拍賣房屋所佔用的土地是劃撥的土地使用權,那麼,在拍得房屋後辦理所有權證時,還必須補繳土地出讓金。因此,在參與拍賣時,還必須留心土地使用權取得問題。

風險四:實際居住人拒絕搬離房屋

如果房屋有承租人或是存在惡意一房二賣的情況,在拍賣後也有可能會發生實際居住者拒絕搬走,進而引發新的訴訟。不過這種情況發生幾率並不高。

總體來說,法院拍賣房雖然不同于直接購房,但是也不失為一條購房的途徑,具體利與弊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置業者在參與拍賣前需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