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河長制”試點顯成效 鄉鎮水環境得改善
“河長制”試點顯成效
鄉鎮水環境得改善
縣長、區長、鎮長等行政職務,
這裡是龍湖鎮鸛二村的內膠南池,池清水碧、柳風拂岸。
在三年前,這個池塘水浮蓮瘋長、池邊垃圾雜物遍佈,髒亂情況一度備受村民詬病。
龍湖鸛二村村民:以前這裡都是水浮蓮,還有鵝寮,就很臭,水浮蓮長到岸邊,現在好看多了,
2015年5月,龍湖鎮試點“河長制”,鸛二村黨支部書記李彥彬作為所屬村的“治水”負責人。面對淤積污染的池塘,李彥彬挑起“重擔”,帶領村民著手整治美化村裡的水環境。
龍湖鎮鸛二村黨支部書記 李彥彬:我們開始打撈水浮蓮,
付出換來回報,原先的一塘髒水開始慢慢變得潔淨。
龍湖鎮鸛二村黨支部書記 李彥彬:現在村也組織衛生保潔員,
在鸛一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同樣擔任村“治水”團隊的主要成員,根據村裡的實際情況將責任分解,層層落實到人。
龍湖鎮鸛一村村委會主任 李祥利:我的責任就是巡查到哪裡不好,就及時督促糾正,我們村有三個片區,就分責到三個老人組,老人組就派人管理這些池塘、溪流,以及各個角落的衛生,兩三天巡查到池面有垃圾,就派人派車來打撈清理
前期水環境整治的群眾參與度不夠,資金投入大,這些都是不得不面臨的困難,李祥利他們靠的也就是“走腳皮”和“磨嘴皮”,盡全力“治水”。
龍湖鎮鸛一村村委會主任 李祥利:作為村幹部,村裡的衛生也是我主管,我的責任也重大,現在村裡經濟能力差,召集人力也需要經費,這裡的難度也大,但我們村就四處籌集,各片盡力來籌備,要靠大家的努力,共同將村容村貌搞好
河長制試點實施兩年多來,龍湖鎮轄區內十條排灌渠系的河長段長紛紛擔起責任,清理垃圾、疏浚河道、拆遷違建,水環境整治初現成效。
龍湖鎮鎮長 劉振濤:我們將全鎮十條排灌渠系,共29.3公里,總共投入250萬元資金進行整治,使得渠系暢通,基本無漂浮物,特別是暴雨、大暴雨時,排水通暢,基本消除內澇現象
劉振濤說,水環境整治工作,確實存在資金不足、政策“上焦下冷”、拆遷受阻等一些實際問題,但是有壓力就有動力,做好本職工作責無旁貸。
龍湖鎮鎮長 劉振濤:鎮一級實行河長制後,我作為河長也感到責任較大,每週組織水利部門、農口部門、各村各段長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特別是發現違章搭建、漂浮物,及時打撈及時清理,做到兩清,清理清澈。
年底前我市將全面建立“河長制”
龍湖鎮“河長制”試點結束後,“河長制”也在各縣區全面推行。日前,我市出臺《潮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全市境內河湖全面建立河長制,構建市、縣、鎮、村四級河長制組織體系。
《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底,有效遏制亂占亂建、亂圍亂填、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現象,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總目標。
根據《方案》,我市將建立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市、縣、鎮、村四級河長體系。《方案》要求,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汙三條紅線剛性約束,保護水資源。在健全工作機制的同時,進一步強化考核問責。對此,市民也表示,期待河長制度全面建立步伐的加快。
市民:以前管道在兩村子的交界,要找人清理找不到人,找到人卻互相推諉,推卸責任,實行河長制,就有責任人了,就能組織人力開展工作
市民:河長制的建立對河系的環境管理非常好,以前水系屬哪個部門管理,要找誰,問誰都不知道,既然有河長制,有公示牌有電話號碼,就能及時聯繫到能解決的人
開展城鄉水環境整治工作,關係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和地方經濟發展。全面建立河長制,將助推城鄉水環境整治工作,《方案》也提出,建立激勵問責機制,讓整治成果得到更好的鞏固。
市民:上級能有一個主管部門、監督部門,成立河長監督制,要有監督河長的執行情況,希望能負責任地經常下去察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要等人來報才去解決,只有這樣才讓河長制更好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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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湖鎮鸛一村村委會主任 李祥利:我的責任就是巡查到哪裡不好,就及時督促糾正,我們村有三個片區,就分責到三個老人組,老人組就派人管理這些池塘、溪流,以及各個角落的衛生,兩三天巡查到池面有垃圾,就派人派車來打撈清理
前期水環境整治的群眾參與度不夠,資金投入大,這些都是不得不面臨的困難,李祥利他們靠的也就是“走腳皮”和“磨嘴皮”,盡全力“治水”。
龍湖鎮鸛一村村委會主任 李祥利:作為村幹部,村裡的衛生也是我主管,我的責任也重大,現在村裡經濟能力差,召集人力也需要經費,這裡的難度也大,但我們村就四處籌集,各片盡力來籌備,要靠大家的努力,共同將村容村貌搞好
河長制試點實施兩年多來,龍湖鎮轄區內十條排灌渠系的河長段長紛紛擔起責任,清理垃圾、疏浚河道、拆遷違建,水環境整治初現成效。
龍湖鎮鎮長 劉振濤:我們將全鎮十條排灌渠系,共29.3公里,總共投入250萬元資金進行整治,使得渠系暢通,基本無漂浮物,特別是暴雨、大暴雨時,排水通暢,基本消除內澇現象
劉振濤說,水環境整治工作,確實存在資金不足、政策“上焦下冷”、拆遷受阻等一些實際問題,但是有壓力就有動力,做好本職工作責無旁貸。
龍湖鎮鎮長 劉振濤:鎮一級實行河長制後,我作為河長也感到責任較大,每週組織水利部門、農口部門、各村各段長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特別是發現違章搭建、漂浮物,及時打撈及時清理,做到兩清,清理清澈。
年底前我市將全面建立“河長制”
龍湖鎮“河長制”試點結束後,“河長制”也在各縣區全面推行。日前,我市出臺《潮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全市境內河湖全面建立河長制,構建市、縣、鎮、村四級河長制組織體系。
《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底,有效遏制亂占亂建、亂圍亂填、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現象,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總目標。
根據《方案》,我市將建立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市、縣、鎮、村四級河長體系。《方案》要求,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汙三條紅線剛性約束,保護水資源。在健全工作機制的同時,進一步強化考核問責。對此,市民也表示,期待河長制度全面建立步伐的加快。
市民:以前管道在兩村子的交界,要找人清理找不到人,找到人卻互相推諉,推卸責任,實行河長制,就有責任人了,就能組織人力開展工作
市民:河長制的建立對河系的環境管理非常好,以前水系屬哪個部門管理,要找誰,問誰都不知道,既然有河長制,有公示牌有電話號碼,就能及時聯繫到能解決的人
開展城鄉水環境整治工作,關係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和地方經濟發展。全面建立河長制,將助推城鄉水環境整治工作,《方案》也提出,建立激勵問責機制,讓整治成果得到更好的鞏固。
市民:上級能有一個主管部門、監督部門,成立河長監督制,要有監督河長的執行情況,希望能負責任地經常下去察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要等人來報才去解決,只有這樣才讓河長制更好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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