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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贏商家優惠券跳繩302下猝死 家屬索賠180萬

高高興興買地板裝新房,卻在參加跳繩贏代金券的活動時突然倒下,

次日不治身亡……

然而,黃世東跳到第302個時倒下了。次日,他在醫院不治身亡。

事發後,商家和死者家屬就賠償事宜進行了協商,但暫未達成一致。另據死者家屬介紹,死者身體挺好的,從沒查出有什麼病,還很愛爬山。

跳繩猝死

參加家居優惠活動 跳繩302下突然猝死

8月26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撥打了黃世東的妻子袁建華的電話,接電話的卻是她的表妹陳女士,“我表姐因為姐夫的事情病倒了,在醫院輸液。”

“店內沒有人員對他進行急救,只是撥打了120。”陳女士說,10分鐘後,救護車趕到,“但是當時姐夫的心跳已經停止,只是說好像還存在生命跡象。”

隨後,黃世東被送往成都城北醫院,下午5點過,其被緊急轉往416醫院。次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

他在416醫院不治身亡。

陳女士告訴記者,平時姐夫的身體挺好的,從沒查出有什麼病,還很愛爬山。

賠償分歧

家屬索賠180萬元遭拒 商家主張走司法程式

事發後,黃世東的家人索賠180萬元。但是,這一主張遭到店鋪拒絕。陳女士告訴記者,他們曾就賠償問題與店鋪協商兩次,

仍未達成一致。

26日下午,記者也向參與協商的店鋪負責人趙鵬,證實了這一情況。“我們只是介紹了促銷活動,是死者老婆叫他參加的,店員並沒有逼迫,責任並不大。”趙鵬告訴記者,店鋪出於人道主義關懷,目前只能賠償家屬5萬元。

“因為協商未果,我們建議家屬走司法程式,由法官認定責任,但是對方稱無力承擔律師費。”趙鵬說,他們曾提出先墊付幾萬元律師費,

推動事情進入司法階段。但是,死者家屬並不滿意墊付金額。

記者回訪

跳繩活動持續 現場新增安全告示

26日下午1點過,記者來到事發店鋪,看到店門外仍然放著多個跳繩促銷活動的看板,“心跳起來,跳得多返得多”字樣十分醒目。

記者還看到,在店鋪門廳的桌子上,放著一個《跳繩活動重要告示》,內容是提醒患有冠心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壓等疾病的患者慎重參加活動。

“我承認,這是在事發第二天才擺出來的。”趙鵬說。

“都出事了,我們為什麼還繼續活動?那是因為我們覺得活動本身並沒有錯。”趙鵬介紹,店鋪已經連續多年舉辦跳繩促銷活動,從沒出過事,“這次的事情只是意外,跳繩本來就是大眾健身項目,我們之前也沒意識到需要進行安全提醒”。

律師說法

商家應盡提醒義務 賠償責任還需法院認定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到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夏畦凇。他認為,判斷商家是否需要以及需要承擔多少賠償責任,需要先認定他是否侵權,“侵權必須同時具備侵權行為、有過錯、有損失、侵權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等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夏畦凇告訴記者,在該案例中,商家應該提醒參與人根據自己的身體情況決定是否參加活動,“如果未盡提醒義務,可能是承擔賠償責任的一個理由,但是最終依法院判決為准。”若法院認定商家構成侵權,商家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他認為,判斷商家是否需要以及需要承擔多少賠償責任,需要先認定他是否侵權,“侵權必須同時具備侵權行為、有過錯、有損失、侵權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等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夏畦凇告訴記者,在該案例中,商家應該提醒參與人根據自己的身體情況決定是否參加活動,“如果未盡提醒義務,可能是承擔賠償責任的一個理由,但是最終依法院判決為准。”若法院認定商家構成侵權,商家就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