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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同樣是“闖紅燈”為啥有人不扣分,有人扣2分,有人扣6分?

這幾年,我們國家的交通法規在不斷地完善,越來越嚴。2013年1月1日闖紅燈由原來的罰款200元扣3分改為罰款200元扣6分。

當然了,開了十幾年車的老司機肯定都有過闖紅燈的經歷,畢竟人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呢?就簡簡單單的“闖紅燈”在交通法規中卻有5中不同的花樣。

1.直接無視紅燈穿越馬路

處罰:扣6分,罰200元

汽車越過停止線後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要被處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為:車輛駛過停止線;車輛駛到路口中間;到達對面路口。觸發了這三條線,就等著扣分罰款吧!

2.越線停車

處罰:扣2分,罰100元

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後,並沒有繼續移動,這樣並不算闖紅燈。

但這種情況算是越線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4條第5項,“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扣2分。”

3.紅燈時壓線停車

處罰:一般不懲罰

前輪剛剛壓過停車線立即停住,交管部門不會對其進行處罰。但這是因為路口未減速、刹車不及導致。

在晚一步交警可能會判作“越線停車”。所以,前方有路口一定要及時減速。

4.越線開倒車

處罰:可處警告或者20元-200元以下罰款

就是開過了停車線意識到自己要闖紅燈了,然後迅速停車並且倒車,這種行為當然不算闖紅燈,

但是實在是多此一舉,而且極其不推薦這樣做因為有可能會引發交通事故。

5.被闖紅燈

處罰:假如被罰,就去申訴

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衝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於處罰。

另外就是前方的大貨車太高了,導致你無法看清紅綠燈導致的闖紅燈也是可以去申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