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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力 多方聯動 為留守兒童撐起晴天

法院幹警在“兒童之家”為孩子們送上“六一”禮物。

8月29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共同舉辦的兒童權益刑事司法保護研討會在眉山召開。關於兒童權益司法保護,繼前年預防懲治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聯動機制試點工作啟動儀式,去年保護留守兒童權益現場座談會以來,這已是最高法院第三次將目光聚焦眉山。

2015年1月,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全國首個“預防懲治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聯動機制”試點法院。

兩年多來,市法院將審判職能向前、後延伸,協調多部門聯動發力為留守兒童構建“關愛網”,構建了司法助力推動、職能部門聯動、社會組織參與、強化源頭預防的留守兒童保護工作模式,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率大幅下降,多次受到省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預懲結合 寬嚴相濟 築起司法“保護牆”

2015年,一起發生在眉山的猥褻兒童案引發全社會關注。

案件被告張某在2010年4月至2014年11月期間,以請客為幌子,在網吧等公共場所猥褻10名男童。張某犯罪長達5年,從調查情況看,缺乏家長呵護的被侵害留守兒童無人訴說,某些網吧經營管理人員發現異常但選擇沉默,直到一名老師發現後報警,張某的犯罪行為才被發現。

法院在審理案件同時,向公安機關、文化督查機關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大對網吧經營場所的巡查,加強對網吧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並將此案作為典型案例,將分析報告發送檢察院、教體局、民政局等聯動單位。此後,多家聯動單位將該案作為典型案例在“六一”前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公佈,提醒社會公眾性侵物件不僅針對女性,並為留守兒童自我保護支招。而伴隨著文化部給眉山文化部門發文,眉山文化部門也借機展開網吧專項整治。

“我們考慮的不僅是對張某的審判和懲治,

還要思考如何防患於未然,堵住存在的保護漏洞,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案件承辦法官梁丹表示,在試點中,預防犯罪被提上了更重要的位置。

同時,對初次犯罪,主觀惡性小、人身危險性小、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市法院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如未成年人王某某故意殺人案,王某某在家自行產下一名男嬰,因害怕嬰兒的哭聲驚動家人,遂用菜刀將該男嬰砍死並拋棄。

法院經調查瞭解到王某某自其出生後其父母即常年在外省務工,其平時學習、生活中無不良表現。法院認為王某某犯罪的主觀動機是自己年幼,心智尚未成熟,正確的社會認知也未形成,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較小,可適用社區矯正,並通過聯動單位對其進行心理干預,幫其父母回鄉就業創造條件,為其順利回歸正確的人生軌道創造條件。

另一方面,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案件尤其是侵犯留守兒童犯罪案件堅持嚴格非監禁刑的適用,從嚴懲處。2015年至2017年7月,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結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56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7人(適用緩刑9人),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23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其中15%適用了緩刑,且判決前均進行了社區矯正判前評估,根據犯罪情況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工作、活動,禁止其進入中小學校區、幼稚園園區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

職能延伸 部門聯動

構建全社會“關愛網”

2016年9月,仁壽留守女童小芳(化名)給市法院刑庭法官劉鋒打來電話,感謝法官叔叔的幫助。

幾個月前,小芳父親因猜測小芳沒有得到外祖父母的精心照顧,在爭執中將其外祖父砍死,被法院判處故意殺人罪。在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戶口轉移、學籍申報面臨困難時,案件承辦法官劉鋒主動聯繫了市預防懲治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聯動機制聯動單位中的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門。案件宣判後,大家一起來到小芳就讀的學校瞭解情況,通過現場會商定了學籍問題的解決方案,並將小芳納為精准扶貧對象。隨後,法官又前往小芳母親戶籍所在的派出所,初定確定了小芳戶籍解決辦法。與此同時,聯席會議確定專業的心理諮詢自願者長期跟進,以看望和閒聊的方式為小芳打開心結。

“依法從嚴懲治犯罪,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人民法院責無旁貸。預防懲治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聯動機制試點工作,重在預防,關鍵是聯動。”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能表示,法院審判職能向前、後延伸的同時,更需要發動多部門、全社會的參與。

試點伊始,市法院便將試點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彙報,受到高度重視。試點工作高位推進,被納入全市特殊人群配套管理改革試點的創新性亮點工作,納入全市綜治目標考核,明確了綜治辦、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體局、民政局、衛計委、團市委、婦聯10家聯動單位,並確定用聯席會議方式推進工作,搭建起高效暢通的聯繫平臺。

2015年4月,在經過3個月的集中走訪、調研、座談後,眉山中院與其餘9個聯動單位聯合印發《關於建立預防懲治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兩年多來,職能部門的配合,成為貫徹落實聯動機制的重要推手。

市政府出臺《眉山市加強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與聯動機制有機銜接。

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聯合制定《關於辦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審判過程中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相關權利的意見,築牢預防懲治留守兒童犯罪的最後一道防線。

市民政、市婦聯等部門分別設立彭山區公義鎮馬林村“婦女兒童之家”、仁壽縣文林鎮“未成年人保護中心”、青神縣瑞峰鎮“留守兒童之家”等示範點,形成對後續工作的有力補充。

市衛計委開通緊急救治“綠色通道”,為遭受犯罪侵害留守兒童提供及時醫療援助和心理治療。

團市委成立青年志願者協會,幫扶包括留守兒童在內的社會弱勢群體。社會力量亦積極投身公益事業,如東坡區“李媽媽工作室”、洪雅“甘嬢嬢工作室”等不斷成長的民間組織,為留守兒童權益保護提供更多的可能。

牽一髮而動全身,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大格局為保護留守兒童權益織起了最廣泛的關愛網路。

完善制度 標本兼治

築牢長效“安全堤”

聯動機制試點兩年多來,以《意見》為準則,通過一個又一個實際案例,聯動部門職責不斷細化、明確,三大資料庫和五項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為留守兒童權益保護築起了長效“安全堤”。

三大資料庫——由民政部門為主導,綜治部門、教體部門為補充,依託網格化管理和學籍管理,建立市、縣(區)、鄉鎮、社區(村)四級留守兒童動態資料庫;由婦聯和團委牽頭,依託相關活動吸引專業人才,建立合適成年人資料庫;由公、檢、法牽頭,依託侵害留守兒童犯罪專門登記辦法進行分類分析統計,建立侵害留守兒童犯罪案件資料庫。

五項制度——落實強制報告制度,明確規定一旦發現留守兒童權益受到侵害,立即報案或者舉報;落實臨時監護制度,幫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決生活、監護、教育等問題;落實前科預警及查詢制度,加強對轄區內有侵害兒童犯罪違法前科劣跡等重點人員的監控及預警;落實司法建議與年度報告制度,法院典型案例一案一建議,及時發佈季度分析報告和年度報告;完善被害人救助制度,多管道開展對被害人的司法救助、社會救助和保護工作,落實專項救助資金。

同時,一些更人性化的細節也逐步配套完善。

堅守靜默保護原則,注重隱私保護。針對性侵犯罪占比較大這一特點,轉變工作方式,注重對被害人的保護,防止二次傷害。聯動工作試點意見對此作出明確要求,避免開警車、著警服到未成年被害人家中調查取證,造成案情擴散等情況,同時還要求猥褻案件被告人簽署不得對外擺談的保證書等舉措。

留守兒童的心理關懷更加受到重視。探索了心理輔導和干預“三個一”工作辦法,即一案一人跟蹤,整合各聯動單位力量,落實心理輔導員名單,進行統一調配,確保一案一人全程跟蹤;第一時間參與,心理輔導人員全程第一時間介入侵害留守兒童犯罪案件;一對一輔導,在熟悉案情的基礎上,依據個體差異區別對待,分別對受侵害兒童及其父母進行心理干預。市法院依託法院訴訟心理輔導室,還組建了專門的“法院心理諮詢師隊”。

家庭環境也被納入視野。結合家事審判改革,市法院將未成年權益保護糅合其中,創設了在解除婚姻關係時給孩子寫信、“聽聽孩子想法”環節,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未成年人在父母離婚糾紛中受到傷害。同時將家事調查、家事調解員、心理介入、後期回訪等延伸職能融入到審判中去,實現對未成年人及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和情感治癒。

在聯動機制框架下,針對留守兒童的法治宣傳也越來越多元、活潑。每年的法治宣傳雖然是法院的常規科目,但普遍形式單一,針對留守兒童的主要是法治講座,比較枯燥。因此,市法院主動與教體局、民政局等部門通氣,調整法治宣傳形式,將宣傳物件擴展到家長、低齡小學生,通過更加通俗有趣的微電影、微信公眾號、家長學校、熱線電話、類比法庭等開展宣傳,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從嚴懲處。2015年至2017年7月,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結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56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7人(適用緩刑9人),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23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其中15%適用了緩刑,且判決前均進行了社區矯正判前評估,根據犯罪情況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工作、活動,禁止其進入中小學校區、幼稚園園區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

職能延伸 部門聯動

構建全社會“關愛網”

2016年9月,仁壽留守女童小芳(化名)給市法院刑庭法官劉鋒打來電話,感謝法官叔叔的幫助。

幾個月前,小芳父親因猜測小芳沒有得到外祖父母的精心照顧,在爭執中將其外祖父砍死,被法院判處故意殺人罪。在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戶口轉移、學籍申報面臨困難時,案件承辦法官劉鋒主動聯繫了市預防懲治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聯動機制聯動單位中的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門。案件宣判後,大家一起來到小芳就讀的學校瞭解情況,通過現場會商定了學籍問題的解決方案,並將小芳納為精准扶貧對象。隨後,法官又前往小芳母親戶籍所在的派出所,初定確定了小芳戶籍解決辦法。與此同時,聯席會議確定專業的心理諮詢自願者長期跟進,以看望和閒聊的方式為小芳打開心結。

“依法從嚴懲治犯罪,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人民法院責無旁貸。預防懲治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聯動機制試點工作,重在預防,關鍵是聯動。”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能表示,法院審判職能向前、後延伸的同時,更需要發動多部門、全社會的參與。

試點伊始,市法院便將試點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彙報,受到高度重視。試點工作高位推進,被納入全市特殊人群配套管理改革試點的創新性亮點工作,納入全市綜治目標考核,明確了綜治辦、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體局、民政局、衛計委、團市委、婦聯10家聯動單位,並確定用聯席會議方式推進工作,搭建起高效暢通的聯繫平臺。

2015年4月,在經過3個月的集中走訪、調研、座談後,眉山中院與其餘9個聯動單位聯合印發《關於建立預防懲治侵犯留守兒童權益犯罪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兩年多來,職能部門的配合,成為貫徹落實聯動機制的重要推手。

市政府出臺《眉山市加強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與聯動機制有機銜接。

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聯合制定《關於辦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審判過程中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相關權利的意見,築牢預防懲治留守兒童犯罪的最後一道防線。

市民政、市婦聯等部門分別設立彭山區公義鎮馬林村“婦女兒童之家”、仁壽縣文林鎮“未成年人保護中心”、青神縣瑞峰鎮“留守兒童之家”等示範點,形成對後續工作的有力補充。

市衛計委開通緊急救治“綠色通道”,為遭受犯罪侵害留守兒童提供及時醫療援助和心理治療。

團市委成立青年志願者協會,幫扶包括留守兒童在內的社會弱勢群體。社會力量亦積極投身公益事業,如東坡區“李媽媽工作室”、洪雅“甘嬢嬢工作室”等不斷成長的民間組織,為留守兒童權益保護提供更多的可能。

牽一髮而動全身,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大格局為保護留守兒童權益織起了最廣泛的關愛網路。

完善制度 標本兼治

築牢長效“安全堤”

聯動機制試點兩年多來,以《意見》為準則,通過一個又一個實際案例,聯動部門職責不斷細化、明確,三大資料庫和五項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為留守兒童權益保護築起了長效“安全堤”。

三大資料庫——由民政部門為主導,綜治部門、教體部門為補充,依託網格化管理和學籍管理,建立市、縣(區)、鄉鎮、社區(村)四級留守兒童動態資料庫;由婦聯和團委牽頭,依託相關活動吸引專業人才,建立合適成年人資料庫;由公、檢、法牽頭,依託侵害留守兒童犯罪專門登記辦法進行分類分析統計,建立侵害留守兒童犯罪案件資料庫。

五項制度——落實強制報告制度,明確規定一旦發現留守兒童權益受到侵害,立即報案或者舉報;落實臨時監護制度,幫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決生活、監護、教育等問題;落實前科預警及查詢制度,加強對轄區內有侵害兒童犯罪違法前科劣跡等重點人員的監控及預警;落實司法建議與年度報告制度,法院典型案例一案一建議,及時發佈季度分析報告和年度報告;完善被害人救助制度,多管道開展對被害人的司法救助、社會救助和保護工作,落實專項救助資金。

同時,一些更人性化的細節也逐步配套完善。

堅守靜默保護原則,注重隱私保護。針對性侵犯罪占比較大這一特點,轉變工作方式,注重對被害人的保護,防止二次傷害。聯動工作試點意見對此作出明確要求,避免開警車、著警服到未成年被害人家中調查取證,造成案情擴散等情況,同時還要求猥褻案件被告人簽署不得對外擺談的保證書等舉措。

留守兒童的心理關懷更加受到重視。探索了心理輔導和干預“三個一”工作辦法,即一案一人跟蹤,整合各聯動單位力量,落實心理輔導員名單,進行統一調配,確保一案一人全程跟蹤;第一時間參與,心理輔導人員全程第一時間介入侵害留守兒童犯罪案件;一對一輔導,在熟悉案情的基礎上,依據個體差異區別對待,分別對受侵害兒童及其父母進行心理干預。市法院依託法院訴訟心理輔導室,還組建了專門的“法院心理諮詢師隊”。

家庭環境也被納入視野。結合家事審判改革,市法院將未成年權益保護糅合其中,創設了在解除婚姻關係時給孩子寫信、“聽聽孩子想法”環節,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未成年人在父母離婚糾紛中受到傷害。同時將家事調查、家事調解員、心理介入、後期回訪等延伸職能融入到審判中去,實現對未成年人及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和情感治癒。

在聯動機制框架下,針對留守兒童的法治宣傳也越來越多元、活潑。每年的法治宣傳雖然是法院的常規科目,但普遍形式單一,針對留守兒童的主要是法治講座,比較枯燥。因此,市法院主動與教體局、民政局等部門通氣,調整法治宣傳形式,將宣傳物件擴展到家長、低齡小學生,通過更加通俗有趣的微電影、微信公眾號、家長學校、熱線電話、類比法庭等開展宣傳,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