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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絲楠木的四段歷史時期,分享給身邊人吧

金絲楠木歷史可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 春秋戰國時期

這個時期我國金絲楠木的分佈範圍北起渭河、黃河下游,南至南嶺,西起四川盆地、雲貴高原東部,東至東南丘陵、長江下游平原,分佈中心在四川盆地。 依據《山海經》對產柟山體的記載,這些山體大致屬於今天的東南丘陵、秦嶺一帶、黃河下游、四川盆地、南嶺等地。

第二階段:秦漢至魏晉南北朝時期

這個時期金絲楠木的分佈中心還是南方,如東南丘陵、雲貴高原東部、四川盆地及其周圍、長江中下游地區。 漢晉時期許多史籍都對南方的金絲楠木有較多的記載,特別是對江南地區。《陳藏器》:“楠木高大葉如桑,出南方山中。”其中最為著名的就是秦朝時期, “六王畢,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阿房宮木料皆出自蜀山楠木。

第三階段:唐宋時期

進入唐宋時期,楠木分佈逐步縮小,北界南退至秦嶺——淮河一線以南。主要廣闊分佈在四川盆地及其周圍地區。 據記載,唐宋時期用南方的楠木作為造船用材等十分盛行,由此得知,楠木在南方地區分佈甚廣。《太平寰宇記》卷八七記載:宋代四川盆地中心的遂州的交讓木是作為土產記入的。

由此可見當時在四川等地楠木成林面積是十分廣闊的。 唐宋用楠木做的大明宮以壯麗恢弘震驚世界。宋代歐陽修、蘇軾等文壇領袖都賦詩禮贊金絲楠木。

第四階段:明清時期

明清時期,在金沙江下游地區進行的“皇木”採伐活動,

有兩處極為珍貴的歷史遺跡,這就是位於今雲南省昭通市鹽津縣灘頭鄉界牌村柏楊社方碑灣的兩處明代摩崖題刻,均自右自左直書,其一為明洪武八年(西元1375年)伐植金絲楠木,直書七行;其二為明永樂五年(西元1407年)拖運楠木,直書五行,皆為修建宮殿備料紀實。

由於皇家大量的使用,到明朝金絲楠木已極其稀有,大明律欽定楨楠為皇帝御用之木,

稱“帝王木”,民間擅用會因逾越禮制而獲罪。朝廷專設木政官員採辦皇木,謂之“木政”。

嘉慶殺和珅,公佈了二十大罪狀,條條死罪,其中第十三條便是在查抄和珅家產時,發現其房屋所用木料是金絲楠木,僭侈逾制。明代起,各地官員將進供金絲楠木當成頭等大事,官員進供金絲楠木可做為業績考核和晉升的標準,平民進供一根金絲楠木即可做官。

官員進供金絲楠木可做為業績考核和晉升的標準,平民進供一根金絲楠木即可做官。